20120106/3小华留学生陷“租务纠纷”

向温市长 警察局长 中领馆求助

星岛日报记者 冯瑞熊 / 张誉

三个从中国来温哥华求学的16岁留学生,通过网上找房子,在没有签租约情况,租下温市中心一个柏文单位,当搬走时,他们声称房东将他们买回来的4,000多元家具“据为己有”;不过,女房东却指她是将柏文租给另一女租客,是二房东再转租给这三个留学生,房东又称柏文家具是她买回来的,但当记者问她拿出来收据时,她则说收据已交给律师处理(详另文)。

一女两男中国留学生:小L、小K和小A(由于他们只是16岁,故以缩写代替全名),连同另一个受害者杨子,周二在热心友人陪同下,来到《星岛日报》报馆求助,向记者讲述事件经过。

到本报社陈情

一年前,小L、小K和小A分别在中国重庆、浙江和江苏三地,于父母护荫下生活。2010年9月(小L则迟一个月),三人通过教育中介公司的安排,由中国到了温哥华,入读温市格雷岬中学(Point Grey Secondary School),初时各自住在寄宿家庭(Home Stay),直至2011年的3月,小L转了学校,为方便上学,计划搬家。

通过本地一个网站,小L得知温市中心汉比街(Hornby St.)一个两房柏文出租(当时她计划与一个女友人合租),于是与柏文的华裔女房东联络,见面时,女房东显得很友善,指与小L有缘。她说如包家具,月租是2,300元,不包家具则2,200元,小L初时说要包家具,后来见到柏文家具似已发霉,向房东称不要家具,自己买新的。

现金交租没有签租约

小L在宜家家居(IKEA),以4,000多元现金(她没有信用卡)买了家具,分三次搬进柏文,不过,房东仍收她2,300元租金,及收她2,300元的按金(5月又多收2,300元的按金),但始终没有跟她签租约,每月租金则由小L交给房东。小L声称,女房东以替她申请退税为理由,取去小L买家具的发票,但其后没有取回退税,发票也没有还给小L。

由于小L的女友人最后没有搬入,刚巧小K和小A又希望生活自由一点,5月开始搬入,与小L合租柏文。

“搬进柏文后,我发现女房东好像要侵入我的生活,每件事情都要管,更会突然破门而入。”小L指女房东不时会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冲进她们的柏文内,向她问长问短,令她不胜其烦。

因忍受不了房东的“骚扰”,小L在10月在没有知会房东的情况下搬到友人家居住,小K和小A则透过网站,找到一个卑诗大学(UBC)的女生杨子,租住小L的房间。杨子是新移民,4年前举家由大连移民到本国,其后父母回中国工作,她则在本地读书。

搬迁出售家具起纷争

由于不想再与房东纠缠,小L与小K和小A等商量后,决定在12月31日,即大除夕日那天搬走。小L更在网上出售她的家具,一对夫妇称有兴趣,打算31日那天搬运家具。

31日那天早上,小K和小A正在柏文收拾,当时杨子外出,上午约9时,女房东突然与她丈夫及一个助理闯入,指小K和小A为何不通知她便搬走,更称他们将地方搅得乱七八糟,要他们取回自己的物品后离去。其后小L与有兴趣买家具的夫妇到来,亦不得其门而入,小L曾向房东称要取回家具,但对方指家具是她买的,她亦有收据。

小L此时是六神无主,在柏文楼下大哭起来。直至下午2时半,杨子与友子返回柏文,准备取回自己的东西,却发觉门锁已更换,她拍门后,见到女房东等人,正在拆家具及准备搬走,杨子表示她是住客(这是她首次见到房东),要求取回东西,但她返回自己房间时,发现她的证件及近20,000元财物(见附表)全都不见了,房东指她房间的东西,已经当垃圾扔掉,杨子问房东扔到那里,房东称不知道,将杨子和她友人赶出屋外。

此时,小L、小K和小A及他们的一些友人亦赶到,其中一个友人报警求助,但警员指这属租务纠纷,警方不会处理,建议他们通过法院解决。

杨子等曾求助政府部门,包括卑诗省住宅租赁办公室(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但不得要领,现时她们草拟一封陈情信(详另文),打算发给温哥华市长罗品信(Gregor Robertson)、温市警察局长朱小荪,以及中国驻温哥华总领馆,除了求助外,希望有关方面正视留学生是否得到保障的问题。

表:杨子等声称损失一览

杨子损失*
首饰 (包括一名贵手表) 约12,000元
衣服           约 5,500元
鞋及手袋         约 2,500元
化妆品 约 2,000元
网球拍及行李箱      约 800元
总值           约22,800元
*另遗失中国护照、加国枫叶卡、医疗卡及信用卡
小L损失
家具 约4,000元
电视 约 800元
暖气设备 约 60元
总值 约4,860元
资料来源:杨子及小L等人

留学生给罗信品的陈情信(节录)

亲爱的罗品信市长:

我们是一群未成年留学生,很需要你的帮助。

2011年4月,我们向XX租了位于温哥华汉比街的一柏文单位,然而却是一个长达9个月的噩梦开始。

2011年12月31日,当所有温哥华市民为新一年到来而高兴的时候,我们却度过了一个永生难忘的悲惨新年……

我们来温哥华是接受教育,享受这里的生活及人民的友善。同时,我们亦发现在这个美好的城市中,叫天不应,叫地不闻,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诚恳的
杨子、小L、小A及小K启

律师建议留学生 坚持要归还物品

星岛日报记者 张誉/杨子等在事发后,曾致电负责处理业主与住客间租务纠纷的住宅租赁办公室求助,但她们称没有租约,工作人员称不予受理。不过,当记者致电该办公室查询时,工作人员则表示即使没有书面合同,还是可以通过一些其他方法,例如每次支付房租所获得的收据,来证明与业主的关系,该机构也可以受理。

律师李溢建议留学生要坚决通过住宅租赁办公室,要求业主归还物品。同时指出为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在签合同时最好有成人或监护人陪同。他更提醒市民在租屋前,一定要先了解卑诗省的基本租务法例。

根据《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为确保业主和租客间的合同具有法律效益,租约一定是书面。业主可向住客收取按金,但不能超过第一个月租金的一半;如日后加租金,业主不可以向住客收取额外的押金;租约终止后15日内,业主必须将全部按金连本带利归还给租客,并以书面列明归还按金及利息的数目。此外,业主每年只可加租一次且必须在加租前3个月以书面通知租客。

租客方面,亦须履行一定的义务。住客必须先获得业主同意,才可将其楼宇分租。当租客想搬出时,必须要给予业主至少足一个月的书面通知,在通知书上,必须要清楚列明租赁房屋的地址及搬迁的日期。若要进一步了解各项条例,市民可登入住宅租赁办公室网站http://www.rto.gov.bc.ca浏览详情。

记者建议双方坐下解决问题 女房东拒见租客留学生

星岛日报记者 张誉/为查证事件,记者致电女房东。一个自称为蒂娜(Tina)的女房东,周四致电本报,确认温市汉比街柏文是她的物业,但指她是租给一位名叫莉萨(Lisa)的女士(她初时说莉萨约25、26岁,后来则说不确定)。蒂娜称莉萨违约做二房东,转租给留学生,每月是莉萨交租给她,她并不认识其他人。

声称“二房东”消失

就留学生的指控,她称此事不纯粹是房东和租客的纠纷,更涉及到租客破坏私宅。警方已介入调查此案。

蒂娜称,她与莉萨是有签书面租约。记者问是否能采访莉萨,蒂娜称此人已消失,无法联系。记者转问蒂娜,能否出示与莉萨的合约?她表示无任何必要。记者再问,是否能提供合约的影印本。蒂娜坚称无任何必要,且表示一切证据已转交其私人律师处理。

蒂娜指出,上月底,她上门收租,发现屋内满地烟头和避孕套,消火系统亦被破坏。且在无通知下,租客突然要求搬迁,并已取走部分物品,只留下家具。

不愿出示买家具收据

蒂娜强调柏文的家具都是她购买的,而且有收据,记者要求她出示收据,但她称无任何必要,并强调自己用信用卡购买家具,一切皆有纪录。

蒂娜建议记者向留学生租客索取收据,她认为如果留学生无法出示,即证明家具是谁拥有。

记者也从蒂娜口中得知,对于杨子所称的贵重财产丢失一无所知,并称自己是守法公民不会随便窃取他人物品。蒂娜更强调,自己从来没有推销过保健产品。

蒂娜说,曾经有两男两女(即杨子与3个留学生),到她的家并且砸她的门,她才会报警求助。她指其中她只认识一人。

记者尝试建议蒂娜和留学生见面,商谈解决纠纷,蒂娜则表示无任何必要再坐在一起,称这群留学生素质平平,不尊重长者,与其不是一路人,更指自己才是受害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柏文被无故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