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6/律师行华裔女秘书 终身禁买卖股票

私查保密档案进行内幕交易

【明报专讯】多伦多1名华裔法律事务女秘书,最近被揭发从任职的律师行获得某些公司合并及收购消息后,私底下违例进行证券内幕交易,从中获得逾5万元利润。她除因此被律师行解雇之外,安省证监会(Ontario Securities Commission) 昨天判她交出上述利润兼被罚同数款额,总数约10万元,同时永远被禁参与证券交易。她又被禁止出任上市公司的高级职员或董事。

交还利润兼罚款共10万

安省证监会执法部门副主管麦金能(Kelly McKinnon) 指出,该会不打算向上述被告发出刑事控罪,很大原因是姑念被告一直合作调查,但其实该会过往也很少向同类违例者作出刑事控罪。不过,被告的罚款额则较平均为高,一般只罚交出违例交易的利润兼加罚半数款额。

被告违反了《 证券法例 》第76章,昨天负责主持聆讯的证监会副主席特纳(James Turner)宣布判决时称,被告私底下进行内幕交易,有损本国投资市场运作及公众利益,同时令1间有声誉的律师行也牵连在内,属严重违规,故要严惩。

他续称,然而被告不是上述公司的高级职员,她已因此事而失去该份秘书工作,同时她一直与证监会合作调查,故该会未打算作出刑事控罪。

他说,该会判被告于60天内交出该笔5.15万元利润兼被罚同数款额;永远被禁参与证券交易;兼要交出5000元调查费。

根据安省证监会发出的指控书称,53岁梁姓(Betty Leung)被告自1989年已开始在加拿大当法律服务秘书,事发时她于Bennett Jones LLP律师行工作。

她昨天对判决不愿置评,只说:“我对我所做的事感到抱歉!”

控诉书指她通过担任秘书的职位,从同事口中及查看保密档案资料,获悉数宗可能的公司合并及收购消息。她于2005年4月至今年3月期间,利用所获当时暂不能向公众公开的资料,与8个在多伦多股票交易所(TSX)上市的发行商进行证券或股票交易。

利用丈夫及父母户口买卖

指控书指出,当时她用其丈夫及父母的户口进行证券交易,通常每次的交易额达200至800股,期间总盈利额达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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