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6/售冒牌LV重罚百万元兼封铺,2华裔连锁店屡犯招法官严惩

【明报温哥华专讯】全球华人最爱之一的国际顶尖品牌Louis Vuitton,状告大温地区两间华裔经营的连锁时装店,指他们多年来贩卖“假LV”,屡次被法院定罪违反版权法仍然继续卖翻版,卑诗最高法院日前判3名被告罚款近100万元,成为卑诗史上判罚最重的违反版权法案例。而执达吏前日手持法庭令,去了该店的素里分店,充公店内所有货品,并下令关闭该店。

成卑诗判罚最重案例

根据法庭文件显示,这次遭到控告的公司为Wynnie Lee及Coloro,案件中共有4名与讼人,其中Wynnie Lee公司东主Wynnie Lee与Coloro公司东主Jacqueline Lee为亲姐妹。另一名女被告Francisca Ngan则为Wynnie Lee的女儿。第4名被告Lisa Tran,则是Wynnie Lee所雇用的店员。

该案的聆讯在6月5、6日于卑诗最高法院进行,LV派出3名律师对阵,但被告中只有Jacqueline Lee有聘请律师代表,其余3人既没有亲自到场,也没有委托律师出庭。法官于6月19日发出判决。

判决书指出,以“Wynnie Lee”为招牌的服装店,在列治文Lansdowne商场、本那比Metrotown商场及素里Surrey Centre商场皆有店铺。而“Coloro”公司则在列治文Lansdowne商场及本那比丽晶广场有店铺。

文件称,LV公司最早在2004年就开始留意与讼人在Metrotown的分店,有出售翻版LV的情况。LV公司于2004年8月12日,持搜查令(Anton Pillar order)进入Wynnie Lee公司位于列治文及本那比的两间商铺,找到数百件带有Louis Vuitton商标产品。随后于2005年3月16日,法院判决Wynnie Lee及Jacqueline Lee各6750元的罚款,并禁止她们继续贩卖翻版LV商品。

但在LV公司的追踪调查下,于2006年1月23日派人“放蛇”,又在Wynnie Lee公司列治文及素里的商铺中买到翻版LV商品。随后Wynnie Lee与LV公司达成和解协议,除了尚未缴付的6750元罚款外,还要另外追加6000元。

LV公司则继续监视,分别在2006年6月及8月、2007年9月及10月、2008年1月,发现Wynnie Lee公司的各间商铺仍无视法院禁令,继续贩卖翻版LV商品,于是告上卑诗高等法院。

“在我看来,证据显示与讼人清楚知道版权,很明显是蓄意违反版权法。”卑诗高院法官柏伊德(Mary Boyd)于本月19日,判决Wynnie Lee等4人需要赔偿LV公司58万元的损失,外加10万元的法庭罚款,以及30万元的惩戒金,总赔偿额高达98万元,为卑诗历来涉及违反版权法的最高罚款,也是加国历来最重的同类判例之一。

法官补充,Wynnie Lee本人曾被发现出售翻版LV产品后,承认她拥有公司的控制权,也是她进口翻版货品。但从2007年起,与讼人将店铺的商业执照,以及店铺的业权转到另一间公司名下,但法官指这只是与讼人要“逃避在这些店铺中进行商业活动的法律责任”。法官并严词指出,一间企业的股东或主要雇员如果明知企业正在进行违反版权法或危害版权的活动,他们“不可以利用企业来作为其挡箭牌”。

因此,法官认为,与讼人是“亲身参与”(personally involved)店内活动,他们要对其行为负责(liable)。

据了解,由于赔偿金额之高为加国罕见,LV公司的律师认为4名与讼人有逃离加国的风险,因此向法院申请扣押4人的资产。

LV公司的代表律师则要求传媒昨日之前切勿进行报道,方便巴黎总公司向法院申请扣押令。不过关于实际扣押情况,本报昨日曾试图联络LV代表律师Karen Fiona MacDonald,但至截稿为止仍未得到回覆。本报也曾尝试访问Wynnie Lee,但一直找不到她,而她的店员也表示不知她在何处。

漠视法纪招恶果

有熟悉版权诉讼的律师分析,法官“下重手”,主要是这两间公司一直把法官的判决当“耳边风”,因此才被法官重判,出现卑诗史上最高额的翻版诉讼罚款。由于这宗诉讼仅为Louis Vuitton一间公司提出,如果其他品牌也想提告,罚款总数可能远不止此数。

代表多间名牌公司的律师利普克斯(Lorne Lipkus)对本报表示,对贩卖翻版名牌商品的公司,判处接近100万元的高额罚款。他认为法官如此重判的主要原因,应是这两间公司“屡劝不听”,甚至完全漠视法院的禁令,因此才造成如此结果。

利普克斯透露,司法界及各大名牌公司皆非常关注这宗案件。由于提出诉讼的仅有LV公司一间,结果便是如此高额的赔偿,如果其他品牌有意跟进,很可能会对该公司提出另外的诉讼,赔偿额可能更高。

利普克斯认为加国法律过往对翻版业者的判决过轻,早已让各大名牌公司及其他国家不满。现在加国终于对翻版业者下重手,将可作为一个很好的范例。他强调这是加国司法上的重要一步,除了今后的官司可拿来做范例外,其他想贩卖翻版名牌的业者,面对百万罚款也必定会多加考虑。

记者亲赴2店探究 店员坦认卖“假货”

本报记者曾亲自前往两间分店调查,其中一间分店确实有翻版名牌手袋贩卖,该店雇员更直言这些是“假货”。不过店家并未将这些翻版货放在显眼位置,而是藏在后方的储物室内,仅让熟客购买。

本报记者前日前往其中一间分店询问,其中一店的一名粤语雇员,指商铺内并没有任何名牌手袋贩卖。不过,当记者到另一分店询问时,一名操英语的员工则转身进入储物室,拿出两个分别为Chanel及Coach的名牌手袋。记者询问这些是否为真品,对方则不讳言这些手袋是假货,全部由韩国进口,价格只要49.99元。但该人强调,他们并没有LV品牌的假货出售。

执达吏封店充公货物 “密室”起出大批赝品

法官在上周发出判决后,法庭执达吏在前日(周二)下午前往位于素里中心商场(Surrey Centre Mall)的Wynnie Lee时装店分店,执行法庭命令,即场充公店内所有物品,并关闭该店。充公的物品将会交给LV,作为赔偿的一部分。有消息指,执达吏在该店后面的一个“密室”内,起出大批赝品。

根据Global电视台报道,执达吏实在周二下午稍后时间,到达素里分店,执行法庭颁令,进行封铺及充公店内素所有物品,并将物品转交LV,作为赔偿的一部分。

报道引述消息来源指,执达吏在该店后面发现了一个“秘密房间”,里面存了大量翻版货物,但就没有说明是否全部为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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