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3/禁鱼翅附例 市议会后续行动仍在考虑

加通社满地可2日电/就安省高等法院推翻禁鱼翅附例一事,尽管多伦多市府已于近日向安省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不过如果没有市议会的指令,市议员将不能采取其他行动。

市府律师坚娜丝托丝姬(Anna Kinastowski)2日也明确表示,为改变安省高等法院推翻禁鱼翅附例的决定,已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不过目前市议会就是否将力争上诉仍在考虑当中,而如果没有市议会的指令,任何事情也不会发生。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史宾斯(Justice Spence)去年11月30日裁定多市政府禁角翅附例属于越权,多伦多市府律师在30天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即除夕早上入禀安省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坚娜丝托丝姬表示,多伦多市议会将进行辩论,可能在这个月或是2月份,届时市议员就是否将使用市府的法律资源重新启动禁鱼翅附例。坚娜丝托丝姬表示,如果多伦多禁鱼翅附例最终被推翻,所产生的后果不止于此,其他市府譬如拥有各自禁鱼翅附例的密西沙加市以及奥克维尔市也将受到冲击。

提倡禁鱼翅的市议员贝梅克与黄慧文在2日充满信心地表示,多伦多市议会将审理上诉计划,如果有必要,还将根据法官的判决对原来的附例规定进行修订。

不过,多伦多副市长郝利岱(Doug Holyday)、市长福特以及另外两名市议员则投票反对禁鱼翅附例。他们表示,希望同僚认真阅读法官判决并且理解自己的权力范围。

郝利岱2日表示,很有信心断定多伦多市议会将不会同意对此上诉。

市府上诉 维权公义联盟失望

世界日报/针对多伦多市府就安省法院对其越权禁鱼翅申请上诉一事,多伦多维权公义联盟表示失望,称将听取律师和社区各界的意见之后采取进一步行动。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史宾斯(Justice Spence)去年11月30日裁定多市政府禁角翅附例属于越权,市府律师在30天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即除夕早上入禀安省上诉法院提呈上诉,提呈状指高等法院法官在诠释市府禁翅附例时有曲解之嫌。市府律师坚娜丝托丝姬(Anna Kinastowski)提呈的入禀状,要求上诉法院法官撤消高等法院法官指禁角鱼翅附例越权的判决,入禀状中举出一系列理据,指法官在作出市府越权的决定前,没有考虑市府06年生效的“多市市府法”中有关市府一般权力条文的诠释。

入禀状又指高等法院法官只狭义诠释“多市市府法”,故裁定禁鱼翅附例属越权并不适当;还指称高院法官有预设立场看待该附例及相关证据,将附例不视作涉及公众利益。

维权公义联盟前天表示,虽然预料多市政府会有此举,但对其不去处理民生市政紧急事务,而是一次又一次浪费巿府资源及纳税人金钱去处理一些并不属巿政府管輆范围的法例,深感失望。

维权公义联盟是2011年10月在多伦多市政府通过禁鱼翅法例后成立的。对于是否就多伦多市政府上诉申请而继续采取法律行动,联盟表示除会询问律师意见外,也希望听取社区意见而做下一步行动。

该联盟指市府如此轻易地决定上诉,罔顾纳税人利益,市府一旦输官司必须支付呈堂费,至少也要数以十万元;市府宁将公帑用于打官司,也不将钱用于维修嘉甸那纳公路、增加日托中心服务等有利民生措施,实属不理智行为。

维权公义联盟希望社会各界关注禁鱼翅附例的进展,市民可透过联盟网站www.farga.ca表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