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0/唐炜臻前雇员兼投资者供称 每天获利总额由唐输入电脑

明报/自称“华人巴菲特”的多伦多前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图)被控刑事诈骗罪一案,昨日第5天在多市中区法院聆讯时,出庭作供的被告前雇员兼投资者Jin Song Shi说,他为被告做网站设计,包括管理客户的帐户及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等。不过,是被告负责每天输入获利总额,再由电脑程式按每名客户的投资款额,据比率计出各客户每天的增长。

他说,他曾在声明书上写明投资者帐户的数据准确性与他无关,全是唐炜臻做的,而被告在该份声明书上有签名为证。

他昨天在庭上称,自2007年5月开始,他也有在唐炜臻的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中投资,其后总数有19万元。另外,也有欠款书证明,被告仍欠他共5.2万元的网站工作酬劳。至今,上述所有钱都未还。

来自四川省,于1998年移民加国的Jin Song Shi说,他于1999年由于未找到工作,便开始为被告做网站设计工作,至2005年为被告设立网站用户注册。之后,他见到被告提供的回报甚丰,故也想加入投资。然而,起初他并无唐炜臻要求的至少15万元投资本金,但被告让他将每月为他工作的酬劳放进帐户,加入投资,不需至少15万元的投资额。

他续称,其后他通过其房子的信用,获得6万元银行贷款。其妻子于中国的家人也交出每月工资来与他合伙投资,最后才达至19万元的投资额。

Jin Song Shi指出,他为被告设计的网站,客户获得户口号码及私人密码后,除可每天查看投资增长之外,也可看到网站内论坛网页发表的文章,也可收到被告发出的电邮公布。他指客户被分为“白金”、“黄金”及“银”3级,根据级数而看到不同的文章。

他说,当被告于2009年2月向投资者宣布基金户口差不多无钱后,一班投资者曾选出代表,并建议有各项行动,包括:要调查被告有否暗藏投资金额;要调查被告公司投资损失的日期及款额;要调查各投资者原先的本金及利润;要调查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的帐户等。

被告将于今天继续举行的聆讯中,对上述证人的供词提出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