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11/社交网资料露马脚 男子索赔130万败诉

加通社/加拿大的律师警告客户,一些人在Facebook等社交网站如公开个人照片和生活琐事,可能对自己的诉讼不利。

零星诉讼案给社交网站信息绊脚,这类案件有增加的趋势。当事人在Facebook、MySpace、Twitter等社交网站发表个人资料,反而阻碍自己的诉讼。

纽芬兰省1个男子的诉讼上月受挫,部分原因是他在Facebook社交网站谈论个人日常生活,与他的证词有牴触。

男子特里(Dennis Terry)在2001和2003年遇到两次交通意外,因甩鞭式颈伤索赔。除了其他损失外,他要求有关方面补偿他的社交生活。他说,他多次拒绝朋友的邀请,朋友不再打电话给他,邀请他出外。

特里作证,他常常与朋友打桌球作乐,他受伤后,已没法打桌球,因为他难以弯身打球。

辩方律师从特里的Facebook写照收集到证据,证明特里日常活动异常丰富。省最高法庭法官亚当斯(Justice James Adams)认为,原告夸大他的伤势。

亚当斯在4月17日的裁决书中说:“他参加派对、开派对,夏天周末入住度假屋,经常喝酒,每日吸食大麻,看来有很多朋友经常沟通和交往。”

辩方律师向特里出示证据后,他结束诉讼。

特里获得4万元一般和苦楚赔偿,但法官拒绝他多达130万元的其他赔偿。

安省最高法庭法官布朗(Justice David Brown)今年2月也裁定,1个男子为2004年车祸追讨赔偿,他要接受辩护律师盘问,解释自己在Facebook社区网站公开的个人资料。

渥太华个人受伤诉讼案律师霍林沃思(Brenda Hollingsworth)说,她接手处理案件前,先要尽量找出潜在客户的大量资料,这种做法已成为办案前的审核程序。

她也说,如果有人断章取义,在网上寻找生活纪录和照片,可能对原诉人不公道。社交网站上资料更多用作证据,显示诚信和管理个人网上资料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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