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31/唐炜臻案:“保唐派”和“反唐派”在搏击

加国无忧特稿 作者:谈海/4月1日是安省证监会就唐炜臻案举行首次聆讯的日子,在安省证监会没有给出任何结论之前,唐炜臻投资客户关于如何处理问题的意见分歧愈发明显,相关信息也随着争论的升级逐步披露,让社会各界对唐炜臻事件有了越来越多的了解。

“保唐派”绝地反击:116人联名上书安省证监会?

近日,本网收到一封署名为“唐炜臻投资人临时代表组”电邮,电邮说:自2009年2月18日“唐炜臻投资人临时代表组”成立以来,针对唐炜臻公司的账务情况及经营状况进行了调查。由于我们调查的非专业性,调查进展不尽如人意。但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唐炜臻公司的财务概况和经营状态,已基本呈现出来。在今后如何处置的问题上,客户之间发生了较大的分歧。在参加网上表决的投资客户中,有20.69%的要求提起刑事诉讼。因此,对于安省证监会的调查,大家认为有必要表明我们的态度,即由116名投资人联名提交了以下函件:

“安大略省证监会:

我们是唐炜臻“海外华人基金”的投资客户,我们每一个人的投资额均在15万元加币以上。惊悉贵会要终止唐炜臻的股票证券交易资格,这对我们的投资将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的损失,对于如此巨额的损失,我们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承担和接受的。

我们认为:此刻,在不損害公众利益的条件下,为维护唐炜臻“海外华人基金”投资人的利益,证监会应该在唐炜臻先生的股票证券交易行为方面给予规范及监督,使之既合法又合理,而不应该简单地停止唐炜臻及其公司的股票证券交易资格,给投资人造成不可挽回的财产损失,这并不符合公众的利益。投资人可以承受投资的技术风险,但不能承受非技术性方面的风险。

我们相信安省证监会有能力做出正确的决定。”

电邮中还说:大多数唐炜臻投资人认为,身为海外华人,身为加拿大的少数族裔群体,在发生非暴力的纠纷时,应该尽量内部协商解决。不是证据确凿的犯罪行为,不宜轻易诉之于加拿大警方。

显然,这个由116名投资人联名信,似乎表明“保唐派”的人数占绝对优势?为此,本网要求“唐炜臻投资人临时代表组”发来相关佐证资料,尤其是签名的传真件以说明签名的人数是否真有116名,但遗憾的是,发件人称所有资料都在另一位负责人手里,但他保证116个客户的签名不会有假,并且马上就要提交安省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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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往日的喧嚣,唐炜臻金融集团显得冷清许多

“反唐派”静观其变:称司法途径解决唐炜臻案是正确的

在向唐炜臻发出“最后通牒”无果后,部分唐炜臻的客户向多伦多警察局52分局报案,52分局负责诈骗的警员E.J Brooker为此案设立了专门案件号码3003467,以后客户要报案或者查询此案,到多伦多任何一个警察分局,只要说出这个号码就可以进入档案。负责此案的警员Ms. Brooker电话:416-808-5207,电邮:[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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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人数在逐渐增加

据一位参与报案的客户表示,她们报案的消息经网上传播后,许多客户、包括一些美国的客户都打电话给他们,想加入报案的阵营。目前警方的反馈信息显示,报案人数在逐渐增加。

针对“唐炜臻投资人临时代表组”发给本网的由116位客户联名致安省证监会的公开信,这位客户表示,所有人都收到了这封公开信,但她对116位客户的签名表示怀疑。她说据她了解,116位客户的签名中有约60位美国客户的签名,而这些签名都是由一个人代签的,给她打电话的一个美国客户就表示自己毫不知情,她相信真相迟早会大白于天下。

随后这位客户给本网发来电邮,这封由投资人临时代表组发给每位客户的电邮显示,投资人临时代表组在网上发起的客户调查中共有116人参与调查,其中24人同意对唐炜臻提起刑事诉讼;78人同意提起集体民事诉讼;14人同意暂不诉讼但保留诉讼权利。这位客户说,用116人的调查来代表260位客户,行吗?

这位客户表示,警方的态度令她对自己充满信心,她认为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她相信有人将为此付出代价。

唐炜臻金融集团照常开门办公:唐炜臻月工资4000元?

有传言称唐炜臻金融集团已经搬离多伦多市中心金融街,甚至完全停止营业,当记者来到唐炜臻金融集团时发现情况并非如此,事实上唐炜臻金融集团照常开门办公,只不过没有了往日的喧嚣,显得冷清许多。唐炜臻本人也没有像网上谣传的那样逃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唐炜臻事件知情人告诉记者,唐炜臻金融集团租用的办公室开支确实很大,唐炜臻也曾经考虑过放弃,但有客户希望他继续保留办公室操盘,所以公司会继续保留,不过可能会找人合租,希望减少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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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这座大厦内的唐炜臻金融集团照常开门办公

这位知情人透露,许多人、包括证监会和媒体,都将唐炜臻金融集团和“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混淆了。事实上,唐炜臻金融集团有安省证监会发放的执照,公司成立一年多,没有做任何生意,也没有收过投资人的一分钱,一个从没做过投资的公司你怎么能说它违规呢?目前唐炜臻的客户所有的投资款项都是投入“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的,而这个基金已经成立十几年了。

针对唐炜臻是否涉嫌诈骗,这位知情人表示这要等法庭给出最后的判决,在法庭没有给出最后的判决之前,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说唐炜臻是诈骗犯。不过这位知情人透露,根据唐炜臻投资人临时代表组的调查,“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共募集资金约6000万,其中约4000万被客户取走,约2000万亏损,还有一小部分日常业务营运费用,外界猜疑唐炜臻转移千万资产是不成立的。

这位知情人透露,唐炜臻每月给自己发的工资是4000元,而公司的雇员中最高工资有5000元的,由此可见唐炜臻不是那种只顾自己捞钱的人。

这位知情人提醒网友遵守加拿大法律,在法庭没有给出最后的判决之前,任何人说唐炜臻是诈骗犯都有可能成为诽谤的证据,至于指名道姓的谩骂、甚至于说出要绑架别人子女的言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知情人说唐炜臻目前已经聘请了加拿大最出名的商业律师和反诽谤律师为他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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