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6/海外资产逾10万须申报

-海外资产逾10万须申报
-税务部长宣布改革海外资产申报表格
-吓怕回流中港台移民 更多申办非税务居民
-香港积压1.67万宗投资移民申请
-报税表加强版出台 联邦两招查海外瞒税
-政府透过与英国共享资料协议 离岸存款避税档案唾手可得
-谘询10会计师 官员否认针对华人
-税制不同定义有异 调查料存在困难


海外资产逾10万须申报

世界日报记者邱冠铭多伦多报导/为有效遏止海外逃漏税,继实施鼓励民众举报逃漏税计划之后,国税局推出“海外所得证明申报表”(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严格要求纳税人在申报所得税时诚实申报海外资产,否则将处以高额罚款。

联邦国税局长诗雅(GailShea)表示,诚实纳税是每一位纳税义务人应尽的义务,逃漏税行为不但打击政府税务制度,同时对于国家整体经济影响甚钜。为防止海外逃漏税的不法情事发生,国税局强制推行“海外所得证明申报表”申报制度,以对于纳税义务人的海外资产,进行有效的课税、调查、追缴。

国税局“海外所得证明申报表”实施发布会,于下午1时在位于市中心1 Front Street West的税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举行,参加的还有联邦国会议员Mark Adler及国税局立法部副主席Carole Presseault等人。

又被称之为“T1135”表的“海外所得证明申报表”,首个部分就要求填表人填写个人的基本资料、公司名称、信托基金名称、合伙投资关系名称。紧接在其后的六个部分,则要求分别填上加拿大境外基金名称与金额、海外公司所持有股份、借款利息所得、信托基金利息所得、加拿大以外所持有财物及不动产、非居住或供商业用不动产。

国税局指出,“海外所得证明申报表”是联邦政府在“2013年经济行动计划”(Economic Action Plan 2013)项下实施,亦即自2013年起,海外有包括不动产在内之资产超过10万元者,都必须要据实以报其收入及不动产价值,且即使是申报人该年在本国没有收入,也必须诚实以报。经查凡未据实以报或主动向国税局提供资料建档者,将会被要求提供三年的海外资产、收入、本国退税资料等。且在查证之后,会被处以罚金。国税局进一步指出,在“2013年经济行动计划”项下实施的防止逃漏税行动,另有向检举人提供高达15%奖金的“遏止国际逃税项目”(Stop International Tax Evation Program),而国税局也被赋予追踪1万元以上海外汇款的权利。

至于国税局如何追踪及查处刻意不申报者,诗雅在会中并未明确说出国税局目前有任何主动查缉的方法。在罚款方面,诗雅的幕僚人员则是代为回答道,若被查获逃漏税属实,罚款的金额目前订为每天25元至500元之间,且可追溯罚款。

税务部长宣布改革海外资产申报表格
增申报资料打击海外逃税

明报/加拿大税务部长谢伊(Gail Shea)昨日宣布一项改革措施,在原有的海外资产申报表格(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 T1135)中增添更详细的申报内容,以减少拥有海外资产者逃税的机率。

新添加的申报内容包括,海外资产所在的金融机构具体名称,或任何掌握资金的实体名称;存放海外资产的国家名称;以及海外资产所产生的具体效益。

谢伊表示,这些新增的申报内容是为了更好的防止纳税人违反加拿大税务法,同时协助加拿大税务局更方便的展开调查工作提供宽广的信息渠道。除了以上三点新的内容之外,T1135表格内其他内容都没有改变。

但由于利用海外资产逃税的方式多种多样,谢伊亦承认该表格并不是能够令所有纳税人都依法办事的途径,但政府已经在加大力度追查海外逃税案例,这只是其中的一项措施。

要求填写内容更详细

密西沙加华商会荣誉会长,专业会计师朱洪恩表示,新的改革实际上只是将之前要求填写的内容更加详细化,例如此前只是要求申报者笼统的提供收入金额,及资产所在的大概区域,现在添加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名称、具体国家及具体资产所产生的利息、租金、股息及资本增值等详细数据,可能会令填报表格者更加认真和如实的填报资产。

他说:“这个改革并不会增加纳税人的税务负担,无论怎么填,所报的税费都会是一样的。”

有心逃税者不会填报

他还认为,对于那些一项都认真申报海外资产,并且将资产信息整理得很好的客户来说,新的表格并不会为他们带来很多麻烦。至于额外的银行信息及盈利细节等,他也不觉得会侵犯申报者个人的隐私。“诚实报税是每个加拿大人的责任,为政府提供详细的资产信息不会是侵犯隐私的表现。”朱洪恩还补充说道,倒是那些真正有心逃税的人,根本不会填写这个表格。

联邦政府自从在今年的预算案中首次推出“阻止国际逃税计划”(Stop International Tax Evasion Program)后,开始加强了各项防止海外资产逃税现象的措施,其中包括“自愿披露计划”(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及有偿检举措施。若各项措施能够成功推行,预计将为加拿大国库进帐20亿元。

吓怕回流中港台移民 更多申办非税务居民

明报/联邦政府要求居民在申报海外资产时,提供外国资产帐户的银行、所在国家、以及所衍生的收入,令有资产在外海的移民紧张,有会计师指出,财政部在3月宣布预算时,已提到将推出新的海外资产申报表格,移民对新措施多少已有心理准备,但她就认为,如此一来,会有更多回流中港台的移民下定决心办理非税务居民身分,以避免可能的税务问题。

海外资产申报表格称为T1135,以往的表格只要求居民对10万元以上的海外资产申报,虽然必须填报资产的种类,例如是房地产、公司股份、资金、信托衍生的利息等,但对于外国资产所在地,则只分几个大类包括美国、英国、英国以外的欧洲地区、东南亚、加勒比海及“其他”,并不需要注明例如中国、台湾或香港。但新的申报规定则包括详细国家或地区、帐户所在的金融机构,又或是股票所在的公司实体等。

新表格对移民产生的影响,温哥华德勤税务律师楼(Deloitte Tax Law LLP)合伙人税务律师李翠思认为,新的申报要求,对于过去已经申报海外资产的居民,其实只需要提供多一些内容,对他们影响不大。

李翠思提醒新移民,一般人会误解,以为是那些超过有资产超过10万元以上的人,才需要申报海外收入,但事实上,根据加拿大税法,只要是加拿大的纳税人,在全球产生的任何收入,均需要申报,与有多少资产无关,例如虽然只有1万元资产,但在海外有500元收入,则那500元收入也需要申报。

会计师李金萍则认为,税务局改变海外资产申报的内容,则是配合其全球扩大查税行动的一个必要措施。

她表示,以前她常遇到不少多数时间已不住加拿大的中港台移民,对于是否应该办理“非税务居民”,仍举棋不定,但相信新的申报规定实施后,可帮助到这些未决定的移民,选择“非税务居民”。

香港积压1.67万宗投资移民申请

明报/移民律师莱希(Tim Leahy)昨日公布移民部向联邦法院提交的资料,到今年6月4日为止,移民部驻香港办事处仍有1.67万宗的投资移民积压,其中80%是当初投资40万元的申请,其余才是投资80万元的申请。

移民部资料显示,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之间,香港办事处总共才审查了984宗联邦投资移民申请,而今年香港应该审查2,362宗申请,不过,莱希提到,去年移民部虽然订出全球审查1,400宗投资移民申请的目标,但最后却只审查了低于目标的1,013宗,因此,他认为,对香港今年的审查速度也不应过于乐观。

此外,莱希表示,投资80万元的申请虽然只占香港办公室处理个案的两成,却分配到超过一半的签证数量,换言之,这些投资金额较高的申请人可获得优先审查。但是,莱希又说,移民部在明年将推出新的投资移民计划,届时有可能取消所有旧的投资移民申请个案。

报税表加强版出台 联邦两招查海外瞒税

星岛日报/联邦政府将会严格执行海外资产申报制度,以堵塞国民将资产转移海外避税甚至逃税。联邦税务部长施姬儿(Gail Shea)昨日公布,改良海外资产认证报税表(T1135),要求本国居民如果拥有海外资产者及公司,申报2013年度税务收入时,必须自行填写海外收入及所有海外资产,她强调没有申报海外资产收入、企图瞒税本国居民,将会面对罚款甚至入狱。

本月中国际新闻记者调查联盟(International Consortium of Investigative Journalists),公布约10万笔全球富豪将资产转移至“避税天堂”国家的个人逃税资料,涉嫌逃税人士包括450名加国富豪。施姬儿强调,联邦政府矢志打击逃税行为,联邦税务部冀尽快掌握逃税人士名单,从而追收所欠税款,用于医疗、基建等造福加国人民的项目。

施姬儿昨日与加拿大特许会计师总会进行闭门会议,讲解加国政府实行严格执行本国居民海外资产申报政策,且介绍加强版的海外资产认证报税表。加拿大特许会计师总会政策事务部门副主席派丝卢德(Carole Presseault)指出,欢迎联邦政府设立清晰指引,让业界为客户申报海外资产及年收入时不会变得含糊。

税务部全方位堵塞漏洞

施姬儿指出,联邦政府重视逃税问题,本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已表明联邦政府对逃税行为绝不姑息,联邦保守党政府拨款3,000万元,制定一系列政策堵塞逃税漏洞,包括动用1,500万元创建系统,让税务部与本国银行及财务机关加强联系,审查从本国转移10,000元或以上资金到海外的汇款。

同时,联邦税务部门亦会成立特别审查队伍,专责审查本国居民有否拥有海外资产,有必要时会与海外财务机构联系,冀全方位杜绝国民利用海外户口逃税。

故意瞒税 罚款兼入狱

施姬儿表示,改良后的海外资产认证报税表,让本国居民用于2013税务年度及之后的海外资产与收入申报,相信加国纳税者是诚实及负责任,故对此自愿性质的申报程序甚有信心,希望纳税人不要以身试法,施姬儿强调故意逃税是联邦刑事罪行,若然查证属实,逃税人士除要缴回拖欠税款、相关的利息及额外罚款外,也会按照逃税手段的严重性,面临牢狱之灾。

施姬儿指出,加国永久居民及公民、公司企业,但凡在海外坐拥逾10万加元资产,必须要在T1135报税表,填报海外资产内容。海外资产包括海外银行户口、海外公司股份、非居民信托基金利息、海外政府债券及公司股息、离岸互惠基金利息及海外物业。

联邦税务部表示,本国市民若对海外资产申报有任何疑问,可登入联邦税务部网页,查询申报海外资产详情。 

海外资产范围

海外资产包括海外银行户口
海外公司股份
非居民信托基金利息
海外政府债券及公司股息
离岸互惠基金利息
海外物业

政府透过与英国共享资料协议 离岸存款避税档案唾手可得

星岛日报/美国早时宣布将联同澳洲与英国共同打击全球避税行为,加国联邦政府指出,英国已答应与加国共享资料,只要加国作出正式请求,可以向美国及澳洲获取相关资料。

不过,声明没有清楚说明美国及澳洲是否同意共享资料。联邦政府将可透过合作协议,取得250万份档案,当中涉及许多加人离岸存款避税的资料。

海外资产范围清晰

加国联邦政府为解决赤字,早前已在财政预算案中,推出新政严查海外资产,超过10万元必须申报,刻意隐瞒者将被可面对最高12,000元或资产5%作为罚款,举报隐瞒资产者查实可获应缴税金15%作为奖励。

有曾在加拿大税务局担任税务官的注册会计师指出,海外资产的概念,是指加拿大税务居民在本国以外国家地区,拥有的个人资产,包括在海外银行的存款、在海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海外债权信托、海外国家地区的房产等,总值超过10万元就必须向加拿大税局申报。

加拿大税务局对隐瞒海外资产有相当严厉的惩罚条款,其中包括:迟报海外资产,按每日25元,最高不超过2,500元罚款;刻意虚报瞒报海外资产总额,每月可能面对500元惩罚,最高可被罚12,000元;若然24个月之内仍未纠正,将被课以被查实资产的5%作为罚款。

另外,中国与加拿大之间存在税务相关协议,除了界定不同税项由哪国收取之外,赋予两国交换税务情报许可权,过往也有加拿大税局前往香港查证海外资产的先例。

谘询10会计师 官员否认针对华人

星岛日报记者张文慈/在联邦税务部长施姬儿(Gail Shea)在多伦多宣布打击透过海外资产避税的新措施,有会计师认为,要求居民在海外收入申报表(T1135表格)中,要详细填写在本地购买逾10万元海外股票不公平,将增加报税人的负担,无实质意义。

卑诗省国会议员麦克劳德昨早在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简称CRA)旳温市中心办事处,以税务部国会秘书身分,与CGA协会10个会计师代表座谈,听取业界对T1135新表格的意见。

应邀参加的华裔注册会计师苏霆烽表示,部分会计师在座谈中,反对新修订的T1135表格中,要求居民需详细列明透过本地金融机构购买的逾10万元海外股票,认为这将大幅增加纳税人申报时间及费用。他说:“这对本地人不公平。”

“一只牛剥两次皮”

苏霆烽解释,本地居民在报税时,已需申报股票资本收益(capital gains)的税款,如今又要他们另在T1135表格上,将本地及海外股票分开,详细列举申报逾10万海外股票,这将额外增加纳税人负担。此外,逾10万海外股票所获股息等收入,也要求另外报税,这等于“一只牛剥两次皮”,除了增加纳税人的负担,也对本地居民购买海外股票人士不公平。

他说,一旦迟报海外资产,按每日25元罚款,也将大幅提高纳税人负担。

麦克劳德澄清新措施要国民详细海外资产,并非针对华裔等特定族裔,而是进一步打击海外逃税。她说,修改T1135表格,可令CRA更容易从第三方机构获得有关人士的资料。至于会计师建议,将会带回参考。

税制不同定义有异 调查料存在困难

星岛日报/联邦政府海外资产申报计划,甚为依赖本国居民本着公民责任及诚实作出自愿呈报,华人特许会计师梁万邦说,本国大部分纳税人都是诚实与负责任,但若有市民隐瞒海外资产与收入,联邦政府要查处这类瞒税者会遇上一定困难,原因是海外国家或地区税制未必与本国相同,双方对税收见解也不尽相似。

新移民须申报

梁万邦(见图)表示他当报税年度开始都会提醒客户,必须要申报海外资产及收入,尤其是新移民,他们可能不理解为何要申报海外资产及当中的详情,故会计师需向他们详加解释,并为他们填写符合本国税务条例的报税表。

梁万邦强调大部分加国居民都是诚实可靠,然而联邦政府若就海外资产事宜,对纳税者有所怀疑的话,要审查执法上也可能存在困难,例如税务人员如何查证报税人士在海外有资产,以及资产类别与数额等,这很关乎外国政府及财务机关是否与本国税务人员通力合作。

他以中国及香港为例,加国企业及税务部门在每项税收均有明确证明,例如:T3、T4及T5等,而中港两地也没有利息税,这与本国税制有一定的分别。

据悉许多华裔移民在海外拥有房产,如房产属于自住,无论目前市价多少均不必申报,不过一般情况下每人仅允许一处自住物业。

至于其他非自住类型物业,无论是否存在获利情况均需申报,若是透过出租牟利,或者出售套利等,即使已在物业所在地纳税,仍须要每年把获利及缴税情况详细申报,由加拿大税务局审核是否需要补税。

在申报股票债券这类资产时,较为合适做法是以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当日(大多数情况可认定为登陆加拿大当天),各类股票投资以成本价计算价值,无论资产总值是多少,只要在申报后未实际交易获利,均不会遭税局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