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9/市府泊车罚款拖欠逾亿,收数公司限制增

明报/多市议会政府管理委员会昨天接受市府官员的建议,决定加强所聘收集泊车罚款的追债机构的行为规范。

市府财政部门收入服务经理卡蓬(Giuliana Carbone)表示,被市府聘请追讨亏欠泊车罚款的追债机构,其行为准则受联邦、安省和市府的一系列法律和规定限制。而为了保证这些追债公司员工以良好的愿望出发追讨欠债,市府特又增加了新的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讨债行动仅可局限在周一到周五的上午9时到下午8时之间,清晨和晚间都不准致电亏欠罚款的人们;周末和节假日也不可以。

追债机构在和欠债人联系时,必须提供市府泊车罚款网页地址、电话号码,以及省府有关部门的信息及电话号码。如欠债人对于追债机构有任何投诉,追债公司必须在72小时内以书面向市府报告。

卡蓬表示,目前,市府在追讨泊车罚款时,最有力的帮手是省府交通厅的车辆牌照发牌部门。因为任何人亏欠市府泊车罚款,去到省交通厅支付车辆牌照费时,都会遭到拒绝。

从1989年到2006年,市府被拖欠的泊车罚款总计为1.25亿元,而2007年的首8个月中从这1.25亿元收回了1680万元。这1680万元的欠款,除了70万元是追债公司追回来之外,主要来自牌照系统的大力协助。

不过,她说,牌照系统虽然有效,但仍无法照顾到社会中所有的层面,该系统的“漏洞”包括:

2001年之前,欠罚款的人可以申请获得新的汽车牌照,从而避免系统的拒绝程序。但是2001年以后,省府已经补了该个漏洞。

一些欠罚款的人们已经搬迁出安省、不再开车,或者已经死亡,因此他们不会再去更新汽车牌照。

还有一批倒闭的公司手中握着相当大数量的泊车罚款。但公司既已关门,汽车牌照也就不再需要,因此他们也逃过了牌照系统。

卡蓬说,市府目前仍在追讨最远从1989年积欠下来的泊车罚款,有些市民也许会觉得过分,但是钱既然欠债,就必须去追讨回来,否则也许会被认为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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