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1/赖昌星两遭释而不放 移民部上诉成功阻止保释

-赖昌星两遭释而不放 移民部上诉成功阻止保释
-审裁委员指赖没责任分辨大圈帮
-打不通电话不准洗澡 赖昌星不满监狱待遇
-面对遣返“大无畏” 英文传媒佩服
-赖昌星保释一波三折
-赖昌星代辩律师今质疑中国外交保证
-赖昌星抗遣返 今开庭听证
-赖昌星再获保释 CBSA火速上诉
-保释条件 多了宵禁、禁见令


赖昌星两遭释而不放 移民部上诉成功阻止保释

明报/赖昌星昨日在再获移民及难民局(IRB)同意释放,且一度以为自温哥华市中心聆讯地点当庭释放,然而,在经过一番折腾后,赖的释放再因移民部火速向联邦法院上诉而遭到暂缓,傍晚时分获法院批准,赖昌星因此仍在羁押。这也是赖在本月7日被逮捕后,第2次的“释而不放”。

赖最新一次拘留聆讯昨日应该由赖方面提出结案陈辞,但审裁委员伦佩尔(Geoff Rempel)在聆讯一开始即宣布已作成决定,也不需要再听赖律师拉森(Darryl Larson)的发言,这时,所有?象已指向赖昌星会被释放。

果然,伦佩尔读出判决,他说:“赖即使仍有脱逃可能,但只需要像2006年那次赖面临遣返时一样,多加宵禁等条件限制,就能有效减低脱逃机会”。

伦佩尔解释,“赖的家人都已经回到中国”,而且“中国保证他不会被判死,不会被虐待等比上次更多更好的保证”,说明赖这次遣返回中国将面临的处境,会比上次面临的更好。

所以伦佩尔认为,在环境改变下,“赖会比上次更有意愿回到中国”,也因此会脱逃的机会,应比上次低才对。

伦佩尔释放赖的判决,当场引起移民部代表的抗议。移民部代表威尔金森(Murray Wilkinson)要求,如果要释放赖,必须安排赖在7月25日遣返前在家拘禁(house arrest),由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人员监管行动,避免其脱逃,同时也要伦佩尔同意发出命令,让CBSA到赖的家中及汽车上寻找有无赖已准备好逃亡用的假护照。

不过,伦佩尔心意已决,不接受任何移民部的提议,甚至同意当庭释放。

赖的律师拉森一度到边境服务局位于聆讯所在大楼的拘留房间,与赖昌星会面,以为赖可以直接在此被释放,并接受记者采访。但在过了20分钟后,拉森被告知赖昌星必须到监狱签署文件,才能回家。

而就在囚车运送赖回位于枫树岭(Maple Ridge)菲沙地区惩教中心(Fraser Regional Correction Centre)途中,赖的律师已接获通知,确定移民部已在下午2时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赖的获释也被暂缓。而联邦法院也同意在下午5时召开聆讯,最后法院接受移民部上诉,不让赖昌星保释。

根据伦佩尔的判决,如果赖昌星能够获释,除遵守之前审裁委员金格(Leeann King)订出的旧条件不变外,还需接受宵禁限制,赖不能在晚上11时至上午8时外出,以及不能与邓玉让(译音,Tang Yu Rang)、冯国富(译音,Feng Gou Fu)及吴毅丰(Wu Yi Feng,译音)等,在这次聆讯当中,由警方证人提到3名警方认为是“大圈帮”或是与“大圈帮”有联系的人物接触。

金格上周同意释放赖的条件,也有不准他与丁炎华(译音,Ting Yan Wah)、黄晓燕及谭国忠等“大圈帮”或罪犯联系,现在名单加多3个,等于有6个。至于赖的保释金部分仍是7万,没有改变,以及每周报到一次。

审裁委员指赖没责任分辨大圈帮

明报/赖昌星向来被移民部指与“大圈帮”人物过往从密,有人会帮助他脱逃而不同意将赖释放,但移民及难民局审裁委员伦佩尔却非常不赞同移民部认为赖有“分辨帮派成员的能力及责任”。

伦佩尔昨日一度说,“除非赖切断所有在亚裔社区的联系,才能完全截断结交亚裔帮派人物的机会。”

伦佩尔还说:“赖如果不先与这些人物交谈或了解(if he does not communicate with them),如何进一步了解他们是否为帮派的成员?”

伦佩尔因此认为,赖昌星无法靠自己分辨帮派成员,只能够由移民部提供名单,或是告诉赖昌星,不可以与哪些人接触。

伦佩尔表示,移民部要赖自行分辨帮派成员,实在太强人所难,而且,这样的保释条件,他认为很难做到。

但最后他仍同意,将这次聆讯当中,移民部提到与赖昌星交往,且是“大圈帮”成员或与帮派有关系的3个人物,列为赖的拒绝往来名单中。

打不通电话不准洗澡 赖昌星不满监狱待遇

明报/赖昌星被逮捕后一直未能使用电话卡与朋友联系,他昨日向记者诉苦,前日晚间监狱同意给他一张电话卡,但他试过很多次,虽然能够接通,但均听不到对方电话,他因此怀疑监狱给的电话卡是假卡。他又说在狱中不许洗澡,只能“干洗”。

记者问赖,是否未按照指示拨电话,未正确使用电话卡?赖说“不可能”,以往每次被关他都使用电话卡与外界联系,从来不曾有困难,也未试过打通再断掉,最多就是等待2分钟才能接上线。

赖另外抱怨,被关的重刑监狱,每天只有一小时时间可以放风,本来天天都给洗澡时间,让他可以冲凉,但前晚不给他洗澡时间,只是拿干净衣服来让他换,他形容这是“干洗”。

至于换上的干净衣服,赖说一样是红色囚衣,只是可以选择长袖或短袖。、

面对遣返“大无畏” 英文传媒佩服

针对距离移民部计划遣返的7月25日,只剩4天,有英文传媒好奇赖此时的心情,赖说:“我没需要担心,该发生的总会发生,不该发生的也不会发生,我会尊重加拿大司法判决。”显出一副“大无畏”的态度,有英文传媒表示佩服。

本月7日被逮捕以来,赖昌星就属昨日心情最好,尤其知道再度获得移民及难民局同意释放后,他直说“很高兴”,可以回家与朋友见面。

赖昌星保释一波三折
遣返中国聆讯前夕 边境局一再出招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张文慈/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IRB)周三早上的羁留聆讯原本裁决,有条件释放中国远华走私案涉案主犯赖昌星。未料加拿大边境局(CBSA)随即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暂缓释放。

CBC电视新闻报道,联邦法院召开特别聆讯后维持原判,表示赖可离开扣押他的枫树岭菲沙地区惩教中心(Fraser Regional Correctional Centre)。但他仍须面对周四的遣返聆讯,一旦失败极可能随即遣返中国。

按原来安排,联邦法院会于周四在温哥华就是否延长暂缓对赖昌星执行遣返令展开聆讯,届时赖昌星将透过视象方式出庭。

至于周三上午开始的羁留聆讯,赖昌星由两个庭警押解出庭,坐下后短暂与媒体记者交谈,他指周二晚上曾试图使用电话卡联络外界,但不成功。看来精神不错的赖昌星表示,羁留中心的伙食仅能填饱肚子,但每周可吃到一两顿中餐。

指中心伙食仅填饱肚子

聆讯才开始,IRB裁判官伦佩尔(Geoff Rempel)表示,边境局指赖昌星违反保释条例的理据不足,赖的代表律师拉森(Darryl Larson)不用作结案陈词。伦佩尔直接宣布赖昌星获得有条件释放,包括新增宵禁令,由晚上11时至翌晨8时禁止自寓所外出;同时不能接触新增的三名“大圈帮”人士;须交付7万加元保释金,而每周四向边境局报到等条件仍然维持。

伦佩尔再三强调,虽然移民部与专家证人都指陈,与“大圈帮”关系密切的赖昌星获帮助取得假证件后,有高度潜逃风险,加上又有装病及违反宵禁记录,但他相信通过相关条件控制,可确保赖不会潜逃。

伦佩尔表示:“赖先生过去10年间,已证明拥有长期遵守移民程序的历史。整体而言,赖先生大致上都能积极遵守保释条例。”

他还指出,目前赖的处境与2006年非常相似,都面临移民部随时把他遣返中国。但赖在2006年接获遣返令后,当时因未获中国保证不判死刑,显然恐惧较大,而他都没有潜逃。如今中国向加国保证不判他死刑或虐待,加上他前妻及子女都已平安回中国,赖的恐惧较小,照理没有潜逃可能。

伦佩尔说,赖昌星可能在加国涉入一些非法活动,就像温市警特别调查组亚裔帮派探员费希尔(James Fisher)指证他主持非法赌场及放贵利,但他说:“赖昌星并没被刑事检控或遭逮捕。”

可能遣返前夕太敏感

边境局国家安全部经理威尔金森(Murray Wilkinson)随即当庭抗辩,强调赖周四将面对联邦法院暂缓遣返申请令裁决,最快两天就被遣返。威尔金森要求把获释条件改为每天上午8时到下午4时家中软禁;随时可搜查住处、汽车及手机通话记录;以及不得使用手机,但全遭裁判官拒绝。

羁留聆讯后,代表律师拉森一度以为赖昌星可当庭获释,还满怀希望去边境局临时羁押处等候,结果失望而返。

拉森向在场记者表示,赖会返回枫树岭菲沙地区惩教中心领取个人衣物后才获释。

边境局向联邦法院上诉

未料,周三下午5时过后,拉森向媒体广发电邮,指边境局再向联邦法院上诉,要求暂缓释放赖昌星。他无奈地说:“我觉得这像在打乒乓球,一下放,一下又关。”
边境局代表律师帕克(Helen Park)就告诉加通社:“我们就在遣返前夕,这是非常重要关键时刻,我们希望能站在迅速遣返赖先生的有利位置。”结果在周三黄昏以后,赖昌星终于可离开扣押他的惩教中心。

赖昌星代辩律师今质疑中国外交保证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张文慈/联邦法院针对赖昌星的暂缓遣返申请聆讯周四举行,一旦失败,他将面临遣返命运。赖昌星代表律师拉森周三表示,周四聆讯中,赖昌星另一位代表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将会针对中国的外交保证内容提出质疑。

拉森周三对赖昌星获释表示满意,同时指赖昌星也非常高兴。不过他与马塔斯将严肃面对周四的暂缓遣返申请聆讯。

他表示,虽然中国政府已应加拿大政府要求,以外交照会形式,对赖昌星遣返中国后,提出不会判死刑、不会虐待、及准许加国外交人员探视等三项保证。不过这类外交保证,是否值得信赖。

拉森指,特别有关不会虐待、及准许加国外交人员探视部分,究竟保证到何种程度,是否包括一旦赖昌星有医疗需要,能否安排保外就医等。

赖昌星抗遣返 今开庭听证


赖昌星20日在庭警押戒下出庭,依旧摆出招牌笑容。他也在庭讯空闲时与媒体谈天。(记者朱冠华/摄影)

世界日报记者朱冠华温哥华报导/被加拿大拘押、等候遣返的中国远华走私案重犯赖昌星20日申请保释成功,但加国政府立即上诉,使赖昌星未能交保在外。他预定21日出庭就反抗遣返案展开听证。

在得到中国官方保证不会迫害赖昌星后,加国在本月7日逮捕赖昌星展开遣送出境作业。但赖昌星提出抗告,要证明他回中国的确会遭害,法院排定21日开庭听证。赖昌星同时再提交保申请。

加国官方以赖昌星有潜逃之虞,要求不准交保。原本赖昌星已在12日获得移民及难民局(IRB)判决得以交保,但边境署方面即刻上诉,因此18日移民局再度召开羁押庭,决定赖昌星是否可获保。

虽然边境服务署(CBSA)搬出赖昌星与黑帮大圈帮犯罪集团接触,也经营非法“百家乐”赌场等事例,有潜逃管道,但由于CBSA提出都是传闻,缺乏足够证据,而且“赖(在加国)从未因犯罪嫌疑而被逮捕和起诉”,IRB在20日听证中裁定赖昌星不需反驳,并明确裁定在增加部分保释条件后,裁定赖昌星得以交保候传。

联邦法庭决定在21日就赖昌星的延缓遣返进行听证,预定22日裁定,如果赖昌星败诉,最快在25日就会被递解回中国受审。由于外传赖昌星一案内情若曝光将牵涉近期的中国高层权力争斗,因此他是否被遣送回中国受审一事备受关注。

赖昌星再获保释 CBSA火速上诉

世界日报记者朱冠华温哥华报导/虽然边境服务署(CBSA)搬出警员,对于赖昌星与犯罪分子接触和经营非法赌场举证历历,但由于相关资料缺乏足够证据,移民及难民局(IRB)裁审员20日表示即使相关论述为真,也难以推翻上周的保释令,决定在增加部分条件后,维持保释原判。

就在赖昌星签署同意保释条件文书仅15分钟后,边境署闪电提出上诉。

因第二分风险评估报告的出炉,赖昌星于本月7日遭到羁押,原定12日遣返,在律师梅塔斯提出暂缓递解申请后,联邦法庭决定于21日就赖的延缓遣返进行聆讯,定22日会有结果,最快25日递解。原本赖昌星已于12日获得IRB裁审员金恩判决保释,但边境署方面即刻上诉,因此18日移民局再度召开羁押庭,决定赖昌星是否获保。

边境署方面为了让赖昌星继续羁押,打出警员牌,由温市资深警探费雪引用线报,作证赖昌星于列治文一间豪宅经营与澳门赌场连线的百家乐赌庄,还介绍赌客向大圈帮成员殷东斯借高利贷,然后分拆利润,希望以赖昌星与擅长制作伪造证件的大圈帮成员勾结为由,让裁审员作出有利边境署的裁决。

然而费雪承认线人仅听闻,但未实际看到赌场下注和资金运作,且无证据显示赖为犯罪集团成员,令相关证词效力显得薄弱。而移民局裁审员蓝贝尔(Geoff Rempel)于20日决定辩方不需陈词并明确表态赖昌星获保释,其中一项理由既是“赖从未因犯罪嫌疑而被逮捕、起诉和定罪”。

可能因避免争议,蓝贝尔在其裁决书中的用字遣词都相当谨慎,他补充多项决定保释赖昌星的理由,包括赖昌星已多次遭到拘捕和释放,但从未试图逃离。其中首次可能被遣返时,中方当时并未做出强有力保证其人生安全,赖昌星也未曾逃离。此外蓝贝尔认为赖的报到纪录大致良好,只要作出合理的保释条件,应足以降低他潜逃风险。

对于CBSA认为赖昌星与包括殷东斯等犯罪分子有联系,及可能取得伪造证件潜逃。蓝贝尔在裁决书中认为虽然赖有可能知晓殷东斯的真实身分,但当局提供的证据无法支持此点,也提不出任何证据显示赖昌星曾有意向犯罪分子购买,或是已经取得伪造证件。

蓝贝尔指出若控方无法证明赖昌星知情,那就不能将“故意违反”的帽子扣在其头上。此外边境署认为赖昌星的前妻和子女已经回到中国,除了犯罪者外和加国本地没有太多关系,增加潜逃风险,但蓝贝尔指出此一说法完全可以反向思考,那就是既然妻儿都以回到中国,那赖昌星可能也很想回去,认为边境署的说法难以成为有力证据。

保释条件 多了宵禁、禁见令

世界日报记者朱冠华温哥华报导/由于移民难民局裁审员蓝贝尔于20日甫开庭即表态,认为透过适当的保释条件可以降低赖昌星的潜逃风险,裁决保释。因此边境服务署与赖昌星代表律师双方的争论重点落在赖昌星的保释条件。最终裁审员同意略将条件缩紧,当中包括每天九小时的宵禁,以及不得与部分帮派分子见面。

12日移民局裁审员金恩作出的赖昌星保释条件包括更换地址和搬家前24小时需向CBSA报告、提供当月电话纪录的帐单且仅能有一只手提电话,该电话亦需常保开机和有电,每周四报到一次以及7万元保释金,但因为赖昌星过往已经缴交,所以此次不需再缴。

裁审员蓝贝尔于20日下午宣读增加的保释条件,当中增加了金恩裁决中没有的“宵禁令”,时间则是凌晨3时至早上8时,每日五小时。然而边境署代表威金森(Murray Wilkinson)立刻表示强烈反对,认为以赖昌星的潜逃风险,应该判决居家监禁。

赖昌星代表律师拉森听到边境署的要求,也立即表达不满,认为边境署方面只求自己方便,动用各种方式让其当事人处于监禁状态。边境署代表亦回击拉森是想方设法让赖恢复自由身,双方你来我往。蓝贝尔听取双方就保释条件的陈词后,虽拒绝边境署的居家监禁要求,但同意将每日的宵禁令增加四小时,从晚间11时至隔日早晨8时,

裁审员金恩11日亦列出赖昌星不得与丁炎华、谭国聪,以及一名有种大麻纪录的女子黄小燕等三人接触。蓝贝尔根据温市警探费雪证词,再增加邓玉让、范高富和吴宜方等三人,且边境署方面可依据证据再度增加禁见名单。但蓝贝尔并未将错误列于本地罪犯的黄小燕从名单中注销。

赖昌星于20日下午约1时45分签署同意保释文件,原本拉森希望蓝贝尔裁示赖昌星当庭释放,但蓝贝尔指出根据正常协议,当事人必须先回到惩教中心后才正式获释,因此赖昌星于2时20分押解回中心,预计下午6时前获释,但因为边境署再度提出上诉,令赖的释放继续延期。

赖昌星的律师表示其当事人确实担心回到中国后,在监禁期间会有一些事情发生在他身上,例如死于神秘的怪病。拉森相信21日的联邦法庭延缓遣返庭的辩论重点将集中于中方所作出的承诺,如赖在狱中不会被虐待以及加国人员可以探视等,他自己也相当关注这些外交保证是否能够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