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6/三层古老大屋罕有挂牌“斩件”出售

明报/买屋通常是全间买,但是多伦多西区1间3层楼高大屋,最近却罕有地挂牌以“斩件”方式出售,可以购买其中1层,即占25%合资权(Interest),售价是47.9万元;同时买1及2楼的售价是96万元;但也可以169.5万元购买整间维大利亚式大屋。

该屋位于多市巴特士街(Bathurst Street)夹登打士西街(Dundas Street West)一带,正门面对Trinity Bellwoods公园,地址是Bellwoods Park 2号,现时是合法的多间租房住屋。

网上资料指该间屋总共有17个房间,购买其中1层楼的实用面积是1,300平方尺,占总面积的四分之一,故有25%拥有权。每层楼都有独立楼梯进出,同时都有两间睡房。

业主也愿意同时出售1及2楼,3楼及地库则留给自用,此交易则占50%的拥有权,售价是96万元。

66岁的业主查尔顿(Larry Chilton)自1978年已开始在该屋居住,他指年近退休,希望出售房子来套现,同时1人难以料理全屋,但也喜欢继续居住房子的顶楼。

他指该屋位置好,两旁都是公园。

该屋的地产经纪弗里曼(Daniel Freeman)承认,斩件卖屋有点不寻常。其实有点似两名朋友合资买屋一样,他们是购买1间屋的合资权(interest share)。例如多市中心的Annex区,曾发生过数户人家合资购买1间房屋的情况。

他指出,从买家的反应看,应有人喜欢购买“斩件”房屋,由于现的楼价升至很多人不易负担的地步。

业主查尔顿说,一些法律上的细节,例如谁人负责缴付住屋的维修费等问题,会在合约中写清楚。

弗里曼说,该屋属古老大屋,加上用作多租客住屋,现时有点残旧。但买家其后可对购买的1层楼做合意的装修,估计每层楼的装修费由5万至20万元不等。

该屋的地产经纪霍布森( Kate Hobson)说,该屋挂牌已有1个月,查询买整间与买其中1层楼的比率是各占一半。

业主查尔顿现时将屋内的11间房出租给年轻人,大部分是刚刚大学毕业、刚到多市的来客。多年来,他遇见过不少有趣人物。

他指多市多租客住屋开始式微,他于数十年前购买该屋时,全市有1200间。他估计,现时只余下约400间。

难获按揭 不可自行出售 合资式买屋宜慎考虑

明报/有地产专家认为,该类属共同拥有(co-ownership)的买楼方式,买家购买某物业的部分合资权( interest)时,较难获得房屋按揭,出售时也很多时要得到其他业主同意,增加出售难度,故买家应慎重考虑。

多伦多地产律师曾启荣向本报称,该类共同拥有买楼方式,很难获得房屋按揭,由于当业主负担不起按揭而欠银行钱时,该屋仍有其他业主,银行不能强行封屋出售。

他说,另外,当其中1名业主要出售其合资权时,很多时要其他业主同意下才能出售。

他指就算有现钱购买例如1楼部分而不用银行按揭,之后有可能于住屋专用权,夹钱交水电费及物业税方面出现纷争。若其中一方无钱交,其余的业主起码要暂时承担交款。另外,由于屋内有众多住客,消防规则会较严,房屋保险也可能较贵。

他续称,其实多伦多于60、70年代已有实行共同拥有买楼方式,当时较多是通过设立有限公司方法,来将1座例如4层楼高的楼宇分单位出售。

曾启荣认为,与其购买合资权,不如等到有足够储蓄时去购买较细小,但完全属于自己的住屋。

地产律师韦斯勒德(Mark Weisleder)表示,买家购买某物业的部分合资权,便变成共同住客(tenants in common)。该类买楼方式在多市并不普遍,由于有可能出现一些问题,例如较难获得房屋按揭;各住客要同意共同付物业税的方法,有机会其中一户不愿付款。

该屋地产经纪弗里曼(Daniel Freeman)则强调,上述方式可让一般市民于贵屋区以较低价买到物业。不过,他也承认,通常是朋友或家人合资买楼,但该项交易是涉及陌生人。

在魁省,该种合资买楼方式称为“不分离共同拥有”(undivided co-ownership) ,法律顾问嘉玛杜里斯(Anna Kamateros)指尽管该种买楼方式较为复杂,但也有人喜欢该种方式 ,例同居配偶(common law couples)可于合约上写明分手时对物业的分配。

地产专家迪西门(Brendon DeSimone)说,通常的策略是将物业转为柏文单位才出售,也可因而增值。业主查尔顿指他曾考虑过将住屋转为柏文单位才出售,但感到手续昂贵及费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