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7/“人肉搜索”始于道德终于不道德

“人肉搜索”是相对于电子搜索的一种搜索,就是把网友的肉体作为“搜索引擎”,通过发动广大网友的积极性,对设定目标进行搜索。

“人肉搜索”分三个阶段——发动网友阶段,搜索目标阶段,信息公开化阶段。

在第一阶段,发动者说明搜索的目标,搜索的理由。越是网友感兴趣的事,参与的人就会越多,被搜索的人必须是“找挨骂的”,之所以“第三者”、“虐猫女”、“沈阳女”……被成功地搜索出来,就因为她们都可以成为广大网友共同讨伐的对象。

第二阶段,是网络与现实相结合的阶段,人们可以通过电子搜索引擎,查找搜索对象无意中在网络上留下的蛛丝马迹,再结合现实生活的实际,一步一步地接近核心,最后把搜索对象的个人信息全部公布于众。如果是一个城府很深的坏人,从不在网络上透露半点个人的真实信息,或者是根本不上网的人,“人肉搜索”对他们无能为力。

第三阶段,是完全现实的阶段,当网络上的ID变成了现实生活中的××以后,他(她)的家庭地址、电话号码、工作单位都大白于天下,立即成为一个完全裸体、完全透明的人,于是也就成为一个连招架之功都没有的弱者。谁都可以对他的家庭、单位进行骚扰、进行攻击。

当众多网友极力谴责“范跑跑”的时候,有人却通过“人肉搜索”找到了他的家和他的女儿,并对他的女儿进行了骚扰,这就把网友与“范跑跑”的思想交锋,演化成痞子的暴力,“范跑跑”一下子变成了受伤害的弱者,使“范跑跑”以及他的自私理论得到了同情和支持。

“人肉搜索”为什么总是以道德的审判开始,而以不道德的骚乱而告终?就因为“人肉搜索”是一种无序、无规则、无原则的无政府主义行为。

网络是虚拟空间,在网上进行思想交流和交锋,针对的只是思想和观点,对方可以接受也可以置之不理,所以,即使是谩骂也不会造成大的伤害,顶多不再回答,甚至不再上网罢了。然而,当道德批判从虚拟空间转到现实社会,变成人与人对面的批判,就极容易从针对思想转移到针对人身,继而说不服就压服,压不服就制服,而且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台湾的议会常常大打出手,原因就在这里。

当一方的自然信息被公开以后,任何人都失去了掌控能力;随便什么人,都可以作为正义和道德的护卫者参与进来,对那方进行惩罚,而网友之间的惩罚属于私刑,本身就是不道德甚至是违法的。

“人肉搜索”之风不可长,不能任其泛滥,泛滥的结果将是酿成“网络时代红卫兵”的成长,蓄积着一场任意抄砸揪斗的道德沙尘暴,受害的还将包括积极支持“人肉搜索”的人。(大妈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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