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13/学术:浅谈魁北克独立运动及其对加拿大和魁北克社会的影响

何人/加拿大的政治体制是世界上唯一结合美国式联邦政府、与英国式议会制的形式,称之为西敏寺模式(WEST MINISTRE)。从加拿大立国到1982年,尽管加拿大作为一个主权国家,但它却没有权力制定和修改自己的宪法,一切涉及到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均由英国议会作决定。魁北克省虽然是加拿大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在历史、语言、文化、传统等方面都与加拿大其地区有非常不一致的地方。由于这种文化背景不同及历史上的种种原因,法裔与英裔之间一直存在着较深的矛盾,尤其是魁北克法裔人一直无法接受这部强加给他们的,带有非常浓厚殖民地色彩的,由君主立宪的《加拿大宪法》。

根据加拿大宪法,加拿大国家的最高元首是英国国王,加拿大人必须永远对他(或者她)效忠,国王的利益也就是大家的利益,国王指到哪里,大家就必须跟到哪里甚至打到哪里。历史上,加拿大为了宗主国英国的利益,参加了好几次海外战争,其中包括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朝鲜战争。

上个世纪六○年代,魁北克发生了一场「宁静革命」,魁北克民族意识开始抬头。许多魁北克人认为加拿大实行的宪法是1876年由英国国会制定的,它既不是经过民主的方式来讨论通过,也没有考虑到少数民族的感情,而且占加拿大当时人口三分之一的魁北克的利益完全被排除在外,毫无政治主权。因此成立于1968年的魁北克党公开提出了魁北克独立问题,其政纲中明确规定了要获得魁北克的政治主权。1976年11月,魁北克党成为魁北克省的执政党后,进一步谋求魁北克政治独立。1979年10月,该党正式提出要在魁北克和加拿大联邦之间建立一种新的平等的伙伴关系,即魁北克在政治上独立,但在经济上与加拿大结合,包括货币、利率、贸易等结合方案。1980年,魁北克就这个「主权-结合」方案进行了第一次魁北克公民投票。当年的投票结果赞成票占40.44%,反对票占59.56%。魁北克第一次独立运动以失败而告终。

公投之后,尽管联邦总理特鲁多遵守承诺,将制宪的权利从英国议会要回,但除了增加《人权和自由宪章》外,加拿大宪法仍然保留了浓厚殖民地色彩。加拿大最高元首英国女王的地位没有动,所有想成为加拿大公民的人必须向她伏首称臣,宣誓效忠。女王和她的代表-总督和每个省的省督每年继续在花纳税人的钱(不知每年要花掉多少亿,前不久新总督的安家费就花费三千万)。因此魁北克对这部没有考虑到魁北克人的利益和感情的《加拿大宪法》仍然不认同。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通过的《加拿大宪法》只有联邦其它九个省的签名,唯独魁北克被排除在外,魁北克签名的地方至今还是空白。因此大多数的魁北克的法裔人士认为,以前的制宪权利在英国议会,现在的加拿大宪法又是未经魁北克省签名认可,由联邦英裔九省决定,魁北克始终游离于加拿大政治权利之外。

二十多年来,魁北克与联邦政府及其它省份展开了无数次修宪谈判,但一直没有成功,因为每次谈判只要联邦政府或十省中的某一省不同意,就宣告谈判失败。1995年,魁北克再次举行第二次公投,投票结果两派势均力敌,赞成占49.42%,而反对占人口总数50.55%,联邦主义者再次仅以微弱优势获胜。

毫无疑问,魁北克独立运动对加拿大和魁北克社会造成了影响。从1976年魁北克党成为魁北克省的执政党到1980年第一次公投这段时间,近十万英裔人士搬离蒙特利尔,许多英裔企业也同时搬往安省,这对当时的魁北克的经济造成很大的影响。然而,除了表面上能够看得见的东西以外,魁北克独立运动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加拿大社会的民主生活,催生了加拿大《人权和自由宪章》和加拿大多元文化政策;更由于魁北克的原因,加拿大在处理国际事务时不敢轻易追随英美两国,尤其尽量避免参加由这两个国家发动的战争,因为加拿大一旦参加战争,就很容易成为魁北克分离出去最好的理由。

另外,从1995年魁北克第二次公投的情况来看,魁北克独立运动对经济环境造成的影响已经不再象1980年第一次公投那样巨大,因为经过二十年来魁北克政府的大力扶持,迁走的从事传统工业的英裔人企业已由开发高科技法裔人企业及国际知名企业所取代,蒙特利尔在产业结构和企业升级方面目前是走在多伦多的前面。魁北克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魁北克法裔人的自信和信心,也更加激发了他们对政治主权的要求。早在1995年第二次公投之后联邦主义者已经看到这种趋势和苗头,联邦自由党政府通过了非法的经济赞助来阻止魁北克独立苗头的发展,现在看来显然是行不通的。如果联邦主义者真不愿意让魁北克分离出去,恐怕要在修改宪法方面做出一定的让步。

发表日期:2006-01-07 13:31:40 作者:何人 第187期《蒙城华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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