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6/赖昌星料三周内宣判

五检控官提起诉 加驻华使馆三人旁听

星岛日报记者王露报道/中国福建厦门市远华案涉嫌主犯赖昌星被控走私行贿案,于本月22日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历时16天。曾代表赖昌星的加拿大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表示,中国派出5名检控官出庭,他预计案件将在3周内宣判。

马塔斯昨天(周三)以电邮回覆本报记者查询时指出,赖昌星被控走私行贿案在4月6日开审,检方派出5名检控官提起公诉,而加方也有3名使馆人员旁听。

要求换检察官被拒

马塔斯表示,由于该案的检控官李永军(Lee Yong Jun,译音),是曾参与赖昌星难民申请聆讯的4名证人之一,因此赖的代表律师杨晓虹曾要求法庭更换李永军。不过这项要求遭法院驳回,理由是李永军是以检控官身分到加拿大,出席赖昌星的难民申请聆讯,目前他的身分仍是检控官,不存在角色冲突。
据马塔斯由中国方面得悉,赖昌星案预计2至3周内宣判。记者曾致电加拿大联邦外交部发言人维伦纽夫(Jean-Bruno Villeneuve)询问此案,但他指出,外交部仍未能回覆此案详情。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2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赖昌星犯罪集团犯有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而赖昌星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中方保证不会处决

远华走私案涉及走私货物总值530亿元(人民币,下同),逃税300亿元。1999年8月走私案曝光后,赖昌星偕妻子曾明娜和子女持香港特区护照,以旅游签证进入加拿大。此后12年,他不断向加拿大提出难民申请,但最终被拒。在中方保证不会处决赖昌星之后,加拿大同意中国要求引导他返回中国受审,他于去年7月23日被遣返。

倘罪成或囚终身

熟悉中国司法制度的温哥华移民律师王仁铎对赖昌星案只用了16天时间审结,不感意外。他估计,赖昌星被控走私和行贿,若罪成可能被判终身监禁;但若被判有期徒刑,日后他服刑满三分之二后可能会申请缓刑。

王仁铎预期赖昌星不会获轻判,可能会判处终身监禁。如被判有期徒刑,赖可在服完三分之二的刑期后,申请暂缓执行余下未服刑期。此外,如赖昌星不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可向厦门市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王仁铎指出,中国与加拿大审讯过程不同,在中国审讯没有交叉盘问证人,及对证据质疑的环节。他称,在中国证人可用书面代替亲身出庭形式作证,审理程序较快。他说,如赖昌星被控走私和行贿案在加拿大受审,需时至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