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通社多伦多电/代表传媒的律师呼吁安省上诉庭,藉着审理《咸美顿观众报》(Hamilton Spectator)记者彼得斯(Ken Peters)被裁定藐视法庭案件的机会,就记者保护机密消息来源的宪法权利作出重要的先例,而法庭表示押后裁决。
彼得斯于2004年的1宗民事诉讼中拒绝公开1名消息人士的身分,其后被裁定藐视法庭。目前各有关方面均同意,原审法官在作出上述裁决时未有依循程序,但代表传媒的律师则认为这案件牵涉到宪法的问题。
加拿大新闻工作者联会及加拿大记者争取言论自由的代表律师诺里斯(John Norris)指称,这类的案件极之罕有,如果这法庭能够在这些广义(宪法)问题上作出决定,将会是莫大的公益。不过,代表政府的律师巴素(Robin Basu)则不同意此说法,表示不需要牵涉宪法的分析,而且这可能是错误的做法。
St. Elizabeth Villa安老院入禀法庭,向前咸美顿-文沃思地区(Hamilton-Wentworth Region)、市政府及前市长索偿1,550万元,而彼得斯被召出庭作供。
彼得斯曾经收到若干指称该老人院有滥权情况的文件,但他拒绝披露收到这些文件时在场的1名人士的身分,其后被裁定藐视法庭。前市政委员梅宁(Henry Merling)最终承认本身是该消息的来源。彼得斯原本可以被判入狱,但法官判令支付31,600元的堂费。
律师杰克逊(Patricia Jackson)在法庭上表示,这裁决实际上是让新闻组织知道,保护机密消息来源的代价是约为32,000元。
代表加拿大报业协会的杰克逊表示,结果将会是1种自我审查,令到传媒避免引用保密的消息来源,而这将会造成大影响。
传媒的律师认为,由于宪法保障了言论自由,法庭在下令记者披露消息来源之前,应当尽所能循其他的来源取得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