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通社渥太华电/联邦及省政府近年的减税政策或正使加国税收系统失去公平性。加拿大另类政策中心(Canadian Centre for Policy Alternatives)最新研究报告显示,加国最富有阶层目前承担的税率为各阶层中最低。
另类政策中心为一间政策研究机构。该组织一直敦促政府增加社会开支,并扩大向企业及高收入个人征税。它订于周四公布的报告专门研究本国各收入阶层向各级政府的纳税占其总收入的比例。
研究显示,加拿大“进步性”的(progressive)税收体系于1990至2005年间发生逆转,其中,政府自2000年以来颁布的各项减税措施明显有利于最富有,即年收入超过26.6万元的家庭。
以2005年为例,最富阶层缴纳的联邦税、省税及城市税款占其个人收入的30.5%,甚至低于本国最穷阶层的税率。相比之下,处于加国收入底层10%的家庭,即收入低于13,523元的个人,承担的税率也达到30.7%。
穷家庭不再少课税
1990年的情况大不一样。当时,占据收入阶梯顶部1%的富人,其收入的34.2%用于纳税,而政府对10%的最低收入家庭只课以25.5%的税项。
另类政策中心高级经济师李马克(Marc Lee)表示,这凸显加国税务系统的“进步性”正在衰减,很多人不满本国税收系统的现状,因为高收入者的纳税比例低于低收入阶层的确难以服众。
联邦财政部长费海提(Jim Flaherty)在上周公布的“微型预算”(mini-budget)中,宣布5年内将削减600亿元的货劳税(GST)、企业税、个人税等税项。一些省政府近年也频频减税。然而,与联邦及省政府的“富户”相比,很多城市政府因开支上涨及社会服务需求增加而入不敷出,它们只好提高物业税及服务收费平衡财政。
调查显示,年收入12至15.1万元的家庭承担的课税最重,其赋税占总收入的36.9%。紧随其后的是年收入57,460至72,299元的家庭,他们的纳税比例占收入的36.5%。
研究还发现,尽管加国于90年代一度增税,但联邦和各省政府的大幅减税政策使本国税率于1990至2005年间实质降低约2%。然而,各阶层并没有公平享受减税的益处。本国最富有阶层成为减税的最大受益者,其承担的课税降低约4%。另方面,最贫困阶层的赋税率则实质增长5%。
要交其他税
李马克表示,虽然低收入阶层支付的所得税不多甚至没有,但他们缴纳的物业税、商品税等可占到其收入的相当部分。
他说,另类政策中心研究显示,富有阶层仍有空间承担更多赋税;各级政府,尤其省政府,完全可考虑增加对此阶层的课税。
穷人缴税比例高过富户
报告指收入大部分需负担销售税物业税等
(渥太华7日加新社电)加拿大另类政策中心 (Canadian Centre for Policy Alternatives)的报告说,联邦和省府近年推出的减税政策,令加拿大税制愈加倒退,最富裕阶层纳税占入息30.5%,属于全国最低,收入最低却占入息的30.7%,中产税款占收入36.9%,属全国最高,建议增加高收入人士的课税。
报告四发表,它研究国民向各级政府交税的比率。结果显示,加拿大的累进式税制在1990到2005年间,呈现非累进之势。年收入26.6万元或更多的最富裕家庭,自2000年来从政府获得的减税优惠最多。
这些富裕国民在2005年,向联邦、省府和市府交税,占收入30.5%;而10%收入低于13,523的元最低收入的群体,交税却占30.7%。
这与1990年相差极大,当时1%最高收入者,交税34.2%;10%最低收入者支付25.5%。
联邦上周在迷你预算中,削减货劳税1个百分点,也推出公司、个人和其他减税措施。多个省府近年来也推出减税方案,但在很多城市,当地政府为应付高涨的成本和服务需求,都提高物业税和用家费。
中产税负最重 占入息36.9%
全国税负最重的家庭,为收入在12万到15.1万元的家庭,税款占其收入的36.9%;紧随其后是收入57,460到72,299元的家庭,税率36.5%。
另类政策中心高级经济师李马克(Marc Lee,音译)说,这份报告与其他分析不同,它包括含工资、遗产、雇主提供福利和资本增值所得的所有收入。同样,也计算包括物业税、公司税和政府用家费的所有税款。
报告发现,1990到2005年税率平均减少2个百分点,但分配非常不均。高收入的1%群体,少交约4%税款;低收入群体却多交5%。
李马克说,虽然低收入家庭不支付或支付很少入息税,但其收入的很大部分,要负担销售税、物业税、其他政府税收如博彩和酒类销售。
他说,研究显示,政府特别是省府有大量空间,可增加高收入家庭的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