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4/移民部拟撤积案 法庭拒颁禁制令

-移民部拟撤积案 法庭拒颁禁制令
-律师失望:官司恐不乐观
-准移民申禁制一刀切驳回
-蔡宏安质疑 移民部政策隐藏针对性


移民部拟撤积案 法庭拒颁禁制令

世界日报记者阮耀毅温哥华报导/逾800位联邦技术移民积案申请人向法庭要求颁布禁制令(injunction),禁止移民部在诉讼案裁定前将他们的申请案作废。但联邦法官认为撤销积案的C-38法案尚未通过,就算事态严重,但并不会对当事人造成无法回复的伤害,此时颁布禁制令“于法无据”(devoid of merit),因此驳回申请。

移民部今年3月宣布将2008年2月27日之前送件,尚未审理完毕的联邦技术移民积案作废,相关立法正在国会审议,预计可在6月底前通过。一些不满移民部拖延的技术移民申请人早在去年底就委请多伦多律师李希(Tim Leahy)提起诉讼,要求移民部尽速审理他们的申请案,案件将在6月5日开庭审理。

为免胜诉后面临“无案可审”的窘境,李希上月底向法庭提出动议(motion),要求法官颁布“禁制令”,禁止移民部在诉讼案定谳前将他800多名当事人的申请案作废。

联邦法官巴恩斯(R.L. Barnes)23日针对动议做出裁决,驳回禁制令申请。巴恩斯认为,要颁发禁制令应先有“必须禁止”的标的,且事态已严重到不解决将对当事人造成“不可回复”(irreparable)的伤害。

他同意移民部律师所指该动议“于法无据”,因为C-38法案尚未完成二读,国会是否原封不动的通过该法案条文或将做出某些修订,一切言之过早,目前不得而知,控方所言多属臆测,现在就提出反对,于法不合。

法官认为相关立法程序对兴讼之中申请人的移民案件并不会造成任何实质危害,并援引加拿大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Canada)1981年的判例强调:“法庭在法律生效后才介入,而非立法之前”(Courts come into the picture when legislation is enacted and notbefore)。

不过法官也直指移民部过去八年的延迟确实已造成“严重问题”(serious issue),这项缺失或许可作为将来申请“强制救济”(Mandatory relief)的论据。但指申请人送件后政府就须担负“合约义务”(contractual obligation)是极具争议的论述,就算这种说法成立,也不能阻止国会通过中止该合约的权利。

巴恩斯指出,如果事后证明政府的某些行动违法或是某项法案违宪,法庭并非没有救济之力。法官在审视C-38相关修文后认为,移民部长对那些受影响的申请案并无任何行政管理角色或主导权,那些申请案单纯是因法律生效而作废,并非部长的某些“行动”,因此无从对部长的“行动”颁布禁制令。

移民部长康尼的发言人科里柯(Ana Curic)指出,移民部乐见法官做出上述裁定,但对该项裁定并不感到惊讶,因为他们坚信法案禁得起任何法律考验,尤其移民申请案积压过多,已导致政府无法配合职场对人力的需求。

律师失望:官司恐不乐观

世界日报记者阮耀毅温哥华报导/律师李希(Tim Leahy)在得知申请“禁制令”(Injunction)的动议被驳回后难掩失望之情,他对法官所谓禁制令“于法无据”(devoid of merit)的说法难以苟同,强调在保守党多数执政下,C-38法案通过几成定局,怎么会“言之过早”(premature)。他担心该裁定已影响主审法官心证,他对6月5日的诉讼不表乐观。

代表逾800名技术移民申请人状告移民部的多伦多移民律师李希,在得知申请“禁制令”的动议遭驳回后难掩失望之情。他强调,移民部将撤销积案的条文包裹在预算案中,在保守党多数执政下,除非保守党国会议员准备倒戈重新选举,否则C-38法案通过已成定局,对申请人权益影响甚剧,怎么会不至于对当事人造成无法回复的伤害呢?

对于6月5日即将展开的诉讼聆讯,但担心这项裁定恐已影响法官的心证,加上主审法官过去长期任职于联邦司法部,担任助理副检察长,2010年由总理哈珀提名出任联邦法官,这起诉讼恐不乐观。

不过他仍抱着一丝希望,只要法官做出有利申请人的裁定,移民部可能会知难而退,自行将撤销积案的法条从预算案删除。当被问到万一败诉要何去何从时,李希表示一定会上诉。

准移民申禁制一刀切驳回
法官:未成法律及司法不能干预立法 挑战移民部官司陆续有来

明报/联邦法院昨日驳回由受“一刀切”影响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人透过多伦多律师莱希(Tim Leahy)向联邦法院提出的禁制令申请。申请人原本希望法院能够介入阻止“一刀切”发生,但法官以“禁制令所针对目标还未形成法律”,同时“司法不能干预立法”等理由,拒绝了该项申请。

不过,移民部面临的法律挑战仍是接踵而来,首先莱希代表700名申请人的案件,预计在6月5日在多伦多开庭,移民律师瓦尔德曼(Lorne Waldman)也准备代表40多名申请人,挑战移民部有关“一刀切”立法权限,该案并可能成为代表10万申请人的集体诉讼。在温哥华,则有民律师王仁铎也接受100多人的委托,已在上周入禀法院,要求移民部继续审查申请。

莱希代表的中国申请人姜一鸣对禁制令被拒绝并不感到意外。他说:“律师说过禁制令等于是双重保险,虽然未能通过,但并不影响后来开庭。”他并对最终能获法官判决,得以避免“一刀切”仍表示有信心。

禁制令申请以印裔申请人Preet Deep Singh Datta为申请人代表,法官在判决中批评Datta的证词缺乏明确证据,绝大多数是陈述意见、争论,又或者是毁谤,及表现激动。

判决说,另一名申请人Pantea Fajari的证词也有相同问题,没有提供具说服力及相关的证据,也无法证明计划实施的“一刀切”,会对申请人造成那些“难以修复”的伤害(unreparable harm)。

移民部代表律师作出回应指,由于立法程序未完成,该禁制令申请提得太早,而有关的影响也因此只是推测,禁制令缺乏法律上针对的目标,所以不应被考虑。对移民部的观点,法官表示同意。移民部还认为,申请人要求法院禁止还未完成程序的立法,这等于是不当司法干预立法的运作,虽然申请人代表律师莱希认为此举并不干扰国会C-38法案(即《预算实施议案》(Budget Implementation Act)的立法进程,但法官认为移民部对干预司法顾虑有其道理,有关申请牵涉重大法律问题,不是申请人认为的单纯。

巴恩斯说,鉴于以上理由,他必须驳回禁止移民部进行“一刀切”的禁制令申请。

移民部将约30万技术移民旧案“一刀切”的议案捆绑在预算案的C-38议案中,该法案目前仍在国会审议中。

蔡宏安质疑 移民部政策隐藏针对性

明报/全加华人联会全国执行主席蔡宏安昨日指出,中国人口最多、申请移民加拿大的量也最多,往年总是稳居移民最大来源,直到最近几年才落居至前年第三位,及去年的第二位,他认为,除非是靠政府操作,否则中国移民不可能减少。

蔡宏安昨日应邀出席联邦新民主党在温哥华召开的移民圆桌会议,特别提到移民部的政策,其实有针对性。

他表示,他并非对其他族裔移民人数增加有意见,但却始终无法理解,为何在客观条件上超越其他族裔甚多的情况下(例如有最多人口,也有最多申请),中国移民人数竟在过去三年减少,且无法保住最大移民来源的地位。

他认为,合理的怀疑是,“政府透过了一些操作,才让中国移民减少”。在移民部三番两次推出不利华人、针对华人的政策后,更加说明移民部政策的背后,有其特殊原因,例如不让中国移民独大。

蔡宏安说,现在不仅是华人对移民部政策反感,他的一些主流朋友,也担心移民部全盘改革移民制度,将会改变加拿大向来在国际间予人包容、自由、公平的形象。

以入籍英文程度为例,蔡宏安表示,加拿大过去对待英语非母语的移民,总是耐心等待,给予支持让他们提升英文程度,但现在,却丧失了耐心,只要英文不达标,即不给予公民,无法投票,令他们在加拿大成为二等公民,这样的改变,即使是主流社会都感到震惊。

蔡宏安并担心“一刀切”在国际上引起的抗议浪潮,将会改变世人对加拿大人的观感,认为加拿大以“一刀切”方式消除积案,掩饰移民部或移民官的无效率,而“一刀切”政策未经公开辩论,缺乏民意基础,移民部即一意孤行,更加让世人看到原本崇尚民主的加拿大,其实政府有其集权的一面。

蔡宏安呼吁移民部在听到国内及国外的反对声音后,冷静思考,现在悬崖勒马,将“一刀切”等法案退回国会“移民及公民常设委员会”(Immigrtation and Citizenship Standing Committee)经过各党充分辩论,再决定是否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