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5/巴士砍头案 李伟光可望戒护外出

加通社温尼辟13日电/灰狗巴士砍头案华裔凶手李伟光有可能很快获准到精神病院外面进行有戒护的行走。

负责治疗李伟光的精神科医生克瑞默(Steven Kremer)14日告诉缅省刑事审议委员会,44岁的李伟光对药物治疗反应良好,应该有权到缅省塞尔寇克(Selkirk,Man)城内进行有戒护的行走。

此要求让受害人麦克连(Tim McLean)母亲感到震惊。麦克连母亲德岱蕾(Carol DeDelley)在温尼辟法院外面说:“你能保证他不会吃掉别人的眼睛、别人的心脏?再砍杀他人?不,没有人能向我保证这个。”

检控官不反对医生这个要求。缅省刑事审议委员会暂时保留意见,预计在数天内作出裁定。

李伟光2008年7月在一辆灰狗巴士上将临座的乘客麦克连杀死,割下麦克连的头和吃掉被挖下来的麦克连部分器官。后来,李伟光被裁定不对此杀人案负刑事责任,随即被关在塞尔寇克精神病院内。

缅省刑事审议委员会每年对李伟光进行一次评估。

李伟光一开始被关押在精神病院内病房内,2010年获准由两人戒护的在精神病院内散步,去年获准可由一人戒护下在精神病院内散步。

精神科医生今年要求给予李伟光在两人戒护下走出精神病院、前往塞尔寇克城里散步的权利。

精神科医生克瑞默说:“李伟光治疗效果很好,没有证据显示他还有幻觉。他自己意识到患有精神分裂症。”

克瑞默将李伟光描述成是一个模范病患,没有表现出有安全风险,平时配合治疗,并在精神病院内做些临时工。

李伟光2001年从中国移民加拿大,先在温尼辟做些劳力工作,2006年移居爱民顿,2008年在返回温尼辟的途中杀害了麦克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