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31/李伟光病情好转 料可获释

灰巴杀人吃肉 判入精神病院

(温尼辟30日加新社电)灰狗巴士砍头命案华裔罪犯李伟光(Vince Li,音译)拘押精神病院,精神科医生周一建议,他应在户外逗留更长时间,最终重返社会。

克雷默医生(Dr. Steven Kremer)告诉检讨委员会,李伟光治疗有进展,他“合作、有礼貌”,绝对没给塞尔科克精神病院(Selkirk Mental Health Centre)职员麻烦。自2008年起,李伟光就在这间医院拘留。

“李先生知道自己有精神疾病……知道他需要医治。”

3年前,李伟光乘坐灰狗巴士,在缅尼托巴省波蒂其拉普雷里(Portage La Prairie)附近挥刀,残杀男乘客麦克莱恩(Tim McLean),斩断他的头颅,并吃他的肉。

法庭裁定李伟光不需负刑事责任,法官说他没治疗精神分裂症,他听见一些声音,指使他杀死麦克莱恩。死者在嘉年华会工作,与李伟光素未谋面,只是同坐一辆巴士,与他邻座。

法官判李伟光在精神病院设防区域服刑,每年检讨他的治疗与病情。初时,他不准到户外活动,但去年缅尼托巴省刑事检讨委员会允许李伟光,在无围篱的医院外面散步,全程有人监督。

克雷默医生周一要求检讨委员会批准院方,逐步增加李伟光的散步时间,现时每天散步2小时,日后可在早上9时到晚上9时之间散步。克雷默补充说,陪伴他的人数应从3人减至1人。

马克莱恩的母亲迪德利(Carol DeDelley)抨击这个要求,她与家人出席检讨会,全部穿载T恤与襟章,上面印了马克莱恩的脸部头像。

她在聆讯庭外面说:“这是李伟光争取最后自由的另一步,我认为,我们要把他关在铁窗后面,医治和护理他,让他终老。”

检察官海伦蔡尔德(Susan Helenchilde)说,她不反对给犯人更多时间,在户外散步时间,但应限制在白天散步,最少有两名职员监督。

检讨委员会研究此事,将于本周稍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