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1/通钢事件的双输悲剧

-通钢副总否认高层策划通钢事件
-通钢事件的双输悲剧
-陈国君之死,是个必然
-通钢悲剧与“被边缘”的职工
-通钢血案警示改制不能删减职工权益
-国企改制应平衡各方利益群体
-民企并购国企不能只想着揩油
-左大培:请吉林省有关当局讲清楚


通钢副总否认高层策划通钢事件

新京报特派记者涂重航/记者1日获悉,吉林省政府7月22日决定通钢集团股权调整当天,省国资委调整了该集团领导班子。次日,通钢厂区内出现小字报,号召工人聚集。

对于有传言称,通钢事件是有高层组织策划,该集团副总经理胡品1日对此予以否认。

干警发动亲友关系深入通钢调查

31日,通化市公安局表示,在通钢集团“7·24”群体性事件中新任通化钢铁股份公司总经理陈国君被围殴致死后,吉林省公安厅和通化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目前正在全力侦查中。

对于案件立案侦查,处置“7·24”事件指挥部总指挥、通化市公安局长纪凯平要求,各级公安人员要掌握通钢职工群众对立案侦查的各种反应,严防再次引发事端。

通化市公安局组成若干工作组,深入通钢内部开展工作;通过座谈会、开展政策、法制教育和思想疏导,缓解干群矛盾,减少对立情绪;争取大多数,孤立极少数分子,千方百计安抚人心,为推进案件侦查奠定坚实基础,营造侦查破案工作氛围。

对于“7·24通钢总经理被围殴致死”事件的调查,包括对小字报的调查,纪凯平要求公安干警发动朋友、亲属、战友等关系,深入通钢职工内部,掌握各种深层次、内幕性、有价值的情报信息;凡是涉及重要情况信息的时间、地点、人员、过程,都要细致掌握。

而且,要对各种情报认真印证,做到准确无误。

近日,在通钢集团内部,有人称,“7·24”陈国君死亡事件后,集团原董事长安凤成被控制。

“原董事长被控制”属谣传

昨日,通钢集团副总经理鞠忠表示,他们原来的几位副总经理目前还在集团上班,安凤成被控制一说属谣传。

当日,吉林省国资委副主任马明证实,安凤成在“7·24”事件后并未被控制。目前国资委正在进行通钢的维稳和恢复生产工作。另一位副主任李明伟称,该省国资委目前有3位领导仍在通化工作。

■详情回放

7月22日,吉林省政府专题会议做出通钢集团由建龙集团增资扩股的决定。当天,通钢有高层对控股有抵触情绪,吉林国资委对集团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24日,通钢部分职工在厂区内聚集上访,反对河北建龙集团增资扩股,并将矛盾集中在建龙新派驻通钢总经理陈国君身上,对其进行围堵殴打致死。

1日,记者获得一份吉林省政府推进通钢集团股权调整工作组的材料,详细记录了该事件发生的过程。

7月22日

股权调整遇抵触后调整领导

14时,在吉林省政府作出通钢集团股权调整决定后,吉林省国资委主任李来华、副主任马明分别与通钢集团的领导班子成员,在通钢总部所在地长春进行了谈话。

据通钢内部人士称,在这次谈话中,通钢集团原董事长安凤成、副总经理孙玉斌、胡品、鞠忠等4人反对建龙控股的决定,并集体辞职。

15时30分,吉林省副省长王祖继、副秘书长常明主持召开通钢集团领导班子会议,传达了省政府关于建龙集团增资扩股的决定。在此次会议上,省国资委主任李来华通报了有关情况及通钢领导人员人事调整意见。

通钢集团党委副书记崔杰、建龙集团董事长张志祥分别做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服从省政府决定要求。安凤成没有代表通钢集团表态。

会后,调整后的通钢班子召开了紧急碰头会,决定除留一位副总在长春总部留守外,其他班子成员随同省国资委工作小组赶赴通化市。

当日下午,在通化的通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员工就收到通钢被建龙控股的消息。

当晚9时30分,李来华在通化宾馆召开通化钢铁股份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多名通钢股份高层称,他们在此次会上第一次听说建龙控股通钢的决定,觉得非常突然。

7月23日

家属区现小字报煽动工人聚集

当晚,通化钢铁公司家属区发现小字报、召集群众第二天(24日)早8点到广场聚集的煽动性信息。

吉林省国资委主任李来华要求,通化市公安局和通钢集团连夜对小字报进行清理。通化市公安局要对张贴小字报人员进行掌控或训诫。

此外,通化市公安局要对二道江区范围内的打字社、复印社、印刷厂进行排查,对于打印、复印、印刷上访材料、传单、横幅的人员进行制止和训诫,并收缴相关材料及物品。

7月24日

非通钢人员可能参与殴打闹事

通钢出现人员聚集后,国资委工作人员及通化市政府人员遭到殴打。

按照副省长王祖继的要求,通化市市委书记齐晓光要求通钢集团在现场的领导提供闹事者姓名,以便公安局展开工作。

11时,吉林国资委主任李来华向警方通报,闹事的人可能含有通钢在岗及离退休人员以外的其他类型人员,请公安部门关注此类人员的动向。

12时10分,建龙集团人员接到建龙新派驻通钢总经理陈国君电话,称已经被打,情况十分危急,现已经隐藏起来,要求尽快解救。王祖继副省长立即要求与会的通化市公安部门赶赴现场,尽全力进行解救。

王祖继当时指示,通钢集团负责处理厂区内的小广告。通化市要做好厂区外的工作,尽快控制实施人身攻击的人员,控制势态,不能手软。

16时38分,陈国君隐藏现场楼房内有人呼喊“已经找到人”,通化市公安局长及公安系统人员得到报告,陈国军已经处于万分危险的境地。

18时10分,现场传来消息,有人看到陈国君被打得不醒人事,已经生命垂危。

19时56分,吉林省国资委宣布建龙集团永不参与通钢重组文件传到。

23时,吉林警方最终解救出陈国君,经抢救无效死亡。

■回应

建龙称控股通钢符合国家政策,吉林国资委表示通钢重组系改革延续

“建龙控股通钢并非突然决定”

本报讯(特派记者涂重航)对于通钢事件,吉林省国资委几名副主任昨日作出表态。针对为何没有就“通钢集团股权调整以及集团领导班子调整”事先通知通钢职工代表,召开职工大会表决的问题,吉林省国资委副主任马明说,对于这个问题,目前该委也正在反思。

国资委建龙4年前参与通钢改制

此外,对于通钢职工关心的建龙集团为何在企业艰难时撤股,最近盈利时又折返控股的情况,吉林省国资委一名负责人说,建龙集团这次只是增资控股通钢,之前该企业在通钢仍占有股权。

“这次决定由建龙控股,是改革的延续”,该负责人说,由建龙控股的决定做得并不突然,通钢重组是吉林省政府长期以来一直在做的工作,建龙集团也从2005年开始就参与通钢的改制,对于今后的合作,建龙集团要么撤股,要么控股,也是该企业的要求。

建龙集团此前入股通钢并非连年亏损

昨日,建龙集团一位不愿具名的中层表示,陈国君死亡事件发生后,建龙公司的人员情绪也很激动,但是对此事,目前公司在等吉林省政府的说法,他们不便评说。

这名中层说,建龙入股通钢以及此次控股通钢,都是由吉林省国资委经过选择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国家政策。

另外,他认为,建龙此前参与通钢改制的几年中,通钢集团并非连年亏损。“这些在吉林省税务部门、国资委、省钢协都有明确数据可查。如果是连年亏损,吉林省也不会连年给通钢荣誉。”

对于这次控股通钢,这名中层说,吉林省政府一直在做本省的钢铁企业整合,这也是国家的改革方向。“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都是中国的公司,建龙控股通钢有公开的承诺,这些要纳入省政府考核。”

通钢事件的双输悲剧

商务周刊记者 伊西科 吴金勇/

窗内是个世界,窗外是另一个世界。

透过70岁老工人王春和家模糊的玻璃,可以看到不远处的通化钢铁厂片区,兴钢路、愿景路、诚信路、共鸣路、同心路……从北向南依次排列的道路名称,呈现了几分和谐向上的气息。7月24日,刚刚上任的通化钢铁股份公司总经理陈国君就是在位于同心路和共鸣路之间的焦化厂办公楼内遭围殴致死。

连日来窗外的喧嚣一直在敲打着王春和的心灵。往日,他总是在厂边的广场与其他离退休的老哥们唠嗑、下棋,而近来,他更多的是在家中听听《梁祝》、样板戏,或在废旧的《通化日报》上练练毛笔字。

7月、6月、5月、4月、3月、2月、1月,王春和掐指数着。7个月前,通化钢铁公司炼轧厂厂长宋凯被一名工人锤杀。“短短半年多,一个厂长、一个总经理,多可怕的干群关系,旧社会的资本家和工人恐怕也没有这样的吧。”王春和长叹一声。

1944年,6岁的王春和随父母举家从朝鲜迁到吉林通化。1958年,通化钢厂成立,1969年,30岁的王春和从部队转业到了通化钢厂,爱人曾晶与他同龄,也在本厂工作。

几十年来,通钢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甜美回忆,而今去令他百感交集。

爱厂如家的年代

通化位于吉林省南部,与朝鲜隔江相望,这里是高句丽文化、满族萨满文化的发源地。1958年,通化钢铁厂开始兴建。几十年来,通钢人走过了艰苦的创业阶段。王春和的老伴曾晶回想过去的艰难岁月时,眼睛总是闪着光:“建炼铁厂和焦化厂的时候,工人们一天一块五毛七的工资,吃的是苞米大碴子饭和萝卜咸菜,付出老大的辛苦,但那时人人干劲都很高。”

41年来,工厂始终机器轰鸣,企业规模也持续扩大。“甚至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乱到那种程度,通钢都没停产过。”曾大妈说。

在企业经营最困难的1992、1993年,王春和一家及其他上万个职工家庭一起与工厂共渡难关。那两年,企业需要职工集资,已经退休的曾晶两次集资都参与了。“其他退休的工人也都和我一样做,我们非常体谅企业的难处。”随后的几年,钢材价格不好,厂子效益差,工人常常几个月领不到工资,他们当年的集资款直到2005年才还了本息。“13年中,大伙都没有怨言,工人们没有为此闹事的,都是为了企业嘛。”大妈言辞坦然。

这期间,通钢的改革在循序渐进、全面出击。1990年代中末期,通钢由工厂改革为有限公司;2003年,公司开始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剥离办社会职能和整体改制,企业把34家辅业单位剥离出去改制为民营企业,同时员工、干部的身份置换也开始进行。

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到2005年,作为吉林省省属最大的国有企业和唯一的大型钢铁企业,通钢的钢产量已达到400万吨,总资产100亿元,销售收入80亿元,实现利润8.5亿元,成为一家集采矿、选矿、烧结、焦化、炼铁、炼钢、轧钢、动力、运输、机械制造、冶金研究设计等于一体的综合配套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同时也是全国100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和国务院确定的520户重点扶持企业之一。

改革行至中局,通钢在2005年又开始资产重组。新体制下,通钢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可是谁没有想到,听上去如此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居然像埋在通钢体内的一枚炸弹。这一年秋天,通化钢铁厂的工人们记住一个名字——建龙。1999年创建于河北唐山的建龙集团,到2008年底共拥有控股子公司17家,总资产319.81亿元,企业遍布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浙江、北京、湖北、四川等省市。

早在2001年,建龙钢铁集团就进入吉林,当年5月1日租赁了吉林市明城钢铁有限公司,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02年7月20日,吉林建龙70万吨带钢生产线建成投产,从此结束了吉林地区无热轧窄带的历史。

从另一个层面看,建龙入吉,也结束了吉林钢铁产业一个旧时代,数以万计钢铁工人的职业生涯和精神家园也随一个更大规模的收购而出现了转折。

工人的精神悲剧

2005年12月30日,建龙参股通化钢铁成功,新通钢集团正式挂牌。

重组后的新通钢集团总资产139亿元、资本注册达38.81亿元,形成国有、民营、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层共同出资的多元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其中建龙钢铁出资8亿元现金,加上吉林市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6亿净资产,一共持有新通钢集团36.19%的股份,吉林省国资委拥有46.64%的股份,通钢集团的债权人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拥有14.6%的股份,通钢经营层为2.57%。新通钢集团董事会由7人组成,原通钢集团方面3人,建龙钢铁2人,华融资产管理公司1人,企业管理层1人,董事长由通钢集团董事长安凤成出任,通钢总部搬至长春,而位于通化市的钢铁厂,作为集团子公司更名为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改制后矛盾即生。“没有任何人否定国企改制是今后一段时间永恒的主题。”通钢的一位中层管理者对《商务周刊》说,“但寻求战略伙伴要有原则,得强强联合吧,可是建龙有什么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或者说资源什么的?没有,他们的本事和伎俩,这几年下来,我们很清楚。”重组之后,建龙集团尽管只持有36%的股份,但通钢集团的总经理、股份公司的总经理、通钢集团和通钢股份公司的财务部门等要害岗位已经逐渐换成建龙的人。“通钢集团董事长安凤成基本上被架空了,建龙的人实际在管理者通钢。”这位通钢股份公司的中层管理者对《商务周刊》说。

陈国君就是出自建龙集团的管理者之一。2005年,陈开始担任通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6月升任总经理。“用一个民营企业家的角度来看,陈国君很能干。”王春和说到。但曾晶大妈对陈国君印象较差:“这个人不好,他训斥职工就像训斥儿女一样,工人们都没有起码的尊严。”听到这里,王春和对老伴的话又进行了补充:“人也不算太粗暴,但我认为让他来管理通化钢厂这样的大型国有企业不太合适。因为陈国君没有文凭,没有专业知识,没有技术职称,也不是党员。按企业干部的四化标准,他是不合格的,与通钢半个多世纪积累的许多人才比有很大差距。”

工人们总结出的陈氏管理并无先进之处。

“建龙入股后,通化钢铁厂的工艺、设备,基本都是老样子。他们的管理就是‘整人’,公开说法叫‘减员增效’。民愤就是这么来的。”王春和这样认为。

据本刊了解,建龙管理团队入股通钢后,确实首先进行了人员调整。据当时参与并亲自操刀的通钢一位劳动人事干部向《商务周刊》介绍,当时的员工退休及补偿政策的制定,即满30年工龄的实行“一刀切”,不管工人还是干部全部退休,给予一定的补偿金后一概与通钢再无瓜葛。“当时我也是‘愚忠’的心态,省里决定的事,我们就积极配合了。”这位人事干部如今有些自责。

2005年11月20日,通钢集团董事长安凤成在接受采访时候称,通钢改制成功,剥离了33个辅业单位,交给社会17个学校和7个公安机构,主业方面调整机构,把34个机构压为18个,原来35000名职工留在主业中的为19606人。

“近一半的工人被赶出工厂,年龄最小的才46岁就让人家下岗,有人气病了,有人跳楼了。”王春和介绍,从那时开始通钢人的上访路就开始了。通钢的员工改制转岗和内退自2005年10月开始,其后陆续几个批次,而其中争议较大的还有2006年二十七八个处级干部的内退风波。

经过政府的多方努力,一批批工人和干部的不满情绪得到了抚慰。然而,新的减人计划仍在不断出台,许多年轻的工人也面临下岗。“通钢从1958年至今51年,我们是老老少少三代人都工作生活在这里,我们可以说,献完青春献终身,献完终身献子孙……然而,现在我们的儿女也要下岗,他们没有像我一样的退养待遇,而是直接裁员,我们孩子都难以生活了,我们活得能有意思吗?”从失落到无奈,愤怒开始在工人们心中滋生繁衍。

“应该说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通过降低一些人工成本来增加经济效益,这事是可以理解的,但我想这得有个度。”这位人事干部说,“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建龙入股之后,将许多厂子原来的党群部门合并到了生产科,这样的机构精简太可笑了。这也是目前通钢干群关系严重恶化的原因之一。”

减人增效实施后,在岗工人也未尝到甜头,据那位人事干部透露,2005年置换身份结束后,通钢普通工人的月平均工资是1440元,如今是1000元左右,“与此形成巨大反差的是,新的中层管理干部的年薪则成十倍几十倍地增加了”。

“我们管这叫,黑爪子(工人的手)挣钱,白爪子花。”曾晶说。

简而言之,“高薪拉拢中层,压迫工人,分化工人群体”,是通钢工人们总结的建龙另一主要管理手段。

这些作法终于带来了恶果。2008年12月27日,通钢炼轧厂厂长宋凯被一名27岁的年轻员工用铁锤当场砸死。“外界说宋凯之死是小摩擦导致的,其实内因是建龙这种粗暴和独裁的管理积累下的愤怒导致的。”王春和说,“我们工人不是机器,是有灵魂的人。这一点被这些所谓民营企业家们忽略了。”

不可否认的一点是,改制后的三年中,通钢的规模和实力出现了跨跃式发展,2008年,在总结通钢50年成绩时,通钢集团董事长安凤成说,改制后通钢的年生产能力由2005年的300万吨达到700万吨,这三年的增长速度是前三年(2003—2005年)的4倍。他当时预计2008年底通钢的利润将达到30亿元,同比上年底的12.7亿元增长了1倍多。

这些数据的背后自然有建龙的贡献,但对通钢的普通工人来说,他们作为企业主人翁的精神世界却因建龙的到来而改变。“现在人与人之间互相戒备,年轻人‘研究’老辈人,同辈的担心同辈人会‘整’自己。”那位人事干部痛心地说。

宋凯死后两个月,2009年3月初,在北京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通钢集团董事长安凤成向大家宣布,建龙要撤走了。“我们不清楚原因,但是看到建龙的人搬走,厂区和宿舍区全都放起了鞭炮。”王春和说。

建龙的管理者走后,通钢集团副总经理张志东代理通钢股份公司总经理。平静的4个月过去了。然而,让所有工人意想不到的是,2009年7月,随着国际国内钢铁行业回暖,陈国君带着建龙已经控股通钢的文件又回来了。

陈国君之死

据《财经》杂志报道,2008年宏观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后,钢铁行业一度出现全行业亏损,通钢改制中一些深层次问题呈现出来,改制成败也争议再起,劳资摩擦时有发生。今年以来,企业亏损前景愈加明显,于是建龙提出增资并实施控股,否则选择分立退出。今年3月,吉林省国资委与建龙集团初步达成分手意向,随后双方进行具体方案谈判。但谈判期间,钢铁业形势好转,亏损的通钢集团也在6月份实现盈利4279万元。吉林省国资委与建龙集团达成新的协议,由建龙控股通钢集团。根据新方案:建龙集团以10亿元现金和其持有的通钢矿业公司股权向通钢集团增资控股,持股66%,吉林省国资委直接持有的通钢股权降至34%。

“早在7月22日,我就听到消息说,通化钢厂附近已经在部署警力了,也听说建龙要重新入股通钢的传闻。”那位人事干部对《商务周刊》说。

7月23日早晨7点多钟,这位人事干部接到通钢资产管理公司的部长刘志杰的电话,通知他9点到公司来参加建龙二次入股通钢的座谈会,会议由省国资委主持。参加座谈会的主要是通钢退休、退养(内退)的原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及退休工人,大约十五六人。

当他走到公司大楼门前时,许多工人已经围在那里。一个老工人提醒他:“你们这些参加座谈会的人要注意,一定要坚持正义,千万不能让建龙控股(通钢)啊。”

会场设在公司三楼,与会领导有吉林省国资委副主任王喜东、省企业改革处处长何启刚、通钢集团副总经理孙毅及“建龙那边新提的副总经理李云祥”等。王喜东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情况,然后是让代表们发表看法。“两名退休工人在表示完反对意见后,原公司组织部长王乃千说了自己的看法:“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不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王喜东回答到:“根据新的《公司法》,这种情况是不需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

新的《公司法》确实规定,股东权益变更需要召开的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过后,属于国有企业的还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而通钢的员工在2005年国企改制时已经进行了身份置换,并且按照国家政策每个人都支付了经济补偿金,这笔经济补偿金已经转入通钢的股权,职工仅有作为小股东的知情权。于是,就建龙二次入股事宜,只是在22日召开了通钢的经理级会议,23号上午召开处级干部大会和一个内退人员座谈会,当天下午则是一个老干部座谈会。

在王乃千发表意见后,其他与会人员也都从建龙入股通钢这几年通钢的发展、建龙的一些管理不当等方面表达了反对意见。会议持续到中午11点40分左右,王喜东总结说,这个事情省委会议已经讨论决定下来了。据称省委常委会决定后,委托吉林省常务副省长与通钢高层沟通,通钢集团董事长安凤成当即提出辞职。

决定的事,还让大家座谈什么,许多参会人员感觉受到了愚弄。事后他们才知道,就在三楼开座谈会的同时,五楼会议室正在召开一个宣布建龙控股通钢的发布会。

7月24日早上,越来越多的工人聚集到工厂办公楼前,并打出“建龙滚出通钢”的条幅。参与集会的多数是退休人员,还有一部分在岗职工。中午11点多,职工们开始吃午饭,一些人听说陈国君在焦化厂那边开会,工人们就又向焦化厂集中。中午时分,通钢的6个高炉已经全部停产了。“文化大革命时乱到那种程度,我们通钢都没停过产,可见工人愤怒到什么程度了吧!”曾晶感慨说。

一些工人们反映,陈国君到焦化厂是宣读免职决定去了,焦化厂的四个厂长免掉了三个。言语争执很快上升为殴斗。“被打的陈国君起先挣脱了出来。”王春和听说,陈当时跑到了焦化厂二楼一个办公室里,一个工人为了保护他,将他藏在办公室的铁皮工具柜中,然后还锁上办公室门。

下午15点左右,通钢集团党委副书记崔杰来到现场,告诉大家暂缓执行控股的扩资协议。话言未落,矿泉水瓶就飞了过来,现场的情绪仍然极度暴烈。有人开始逐屋寻找陈国君,悲哀的是,陈国君的藏身之处被发现,有人拆下暖气片撞开办公室,将陈国君揪出,然后,一遍遍地打。

当日17点许,吉林省国资委的《通知》发到工厂,这份《关于终止建龙集团增资扩股通钢集团的通知》(吉国资发直改[2009]105号)大意是:为深化企业改革,加快企业发展,省国资委经与多方战略投资者商谈,曾确定由建龙集团重组通钢集团,并控股经营。方案公布以来,很多干部员工及离退休人员不理解、不赞成。经认真研究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决定终止建龙集团控股通钢集团的方案,不再实施。希望通钢集团广大干部员工接此通知后,从维护通钢稳定、维护通钢广大员工根本利益出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努力克服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促进通钢集团发展。通知还注明,“省国资委正式文件明天送达,请公司广大员工通知您的家属,尽快撤离现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但现场围困者还是先后堵住了两辆救护车进去救护陈国君,第一辆是最早赶来的是通化钢铁医院的救护车,第二辆被挡的救护车来自解放军206医院。

下午18点,工厂一号大门上贴出了吉林省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终止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同意吉林省国资委提出的请示事项,终止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的增资扩股方案。

晚上20时左右,吉林通化电视台播发公告称:“钢城广大员工和家属:根据广大职工愿望,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建龙将永不参与通钢重组,希望广大职工保持克制,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尽快撤离。”

23时,陈国君在医院抢救无效。

“哎!陈国君是一个牺牲者,从建龙集团的角度来,他是一个敬业的员工。”那位人事干部对记者说。

陈国君之死,是个必然

中国经营报 作者:叶文添/

中国经营报8月1日讯 7月26日的深夜,通化这个北方的边陲小城迎来了一场罕见的大雾。在浓厚的雾气中,“通钢”的广告牌在路边若隐若现,在深夜冷清的街头彰显着自己的存在。

而就在两天前的夜晚,整个城市却因为一场悲剧,集体陷入了不眠之夜。7月24日,从早上开始,数以万计抗议建龙重组的工人聚集到通化钢铁公司门前,一度造成了通钢所在的二道江区交通堵塞。

面对着官方对通化钢铁未来命运以及个人命运模棱两可的答复,示威的人群开始愤怒,悲剧在当晚18时发生,丧失理性的工人将建龙的代表、公司总经理陈国君围殴致死,死状惨烈。而后吉林国资委紧急通过电视台宣布,“建龙永不再参与通钢重组”,聚集的人群才渐渐散去。然而,“7·24”事件却已经给这个拥有半个世纪历史的老钢铁公司留下了浓重的阴影。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陈国君之死,似乎是个必然。在建龙与通钢合作4年来,无数矛盾已经积聚,而这些矛盾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导火索,就可以引爆。

在这起震惊全国的因国企改制而爆发的“极端典型”悲剧事件背后,建龙与通钢,这两个昔日曾亲密无间的合作伙伴究竟有着怎样的恩怨情仇?

“7·24”的一句话

“我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让你们全部下岗。”7月24日,晚上6时许,当愤怒的工人将躲藏在通钢股份公司一间办公室铁柜中的陈国君拉出来时,他衣服已被撕烂、头发蓬乱,双目紧张而无神。

据现场的多位目击者对《中国经营报》记者称,他们均听到了陈的这句话,面对着在愤怒情绪驱使下已失去控制的工人,陈国君说出了这句看上去多少有些气急败坏的“气话”,这句“狠话”也成为了陈的最后遗言,片刻之后,陈国君命丧工人们的拳头之下。

一位曾经历现场的工人对记者回忆,在工人们将办公室的防盗门拆开进入之前,陈国君还在不断地用手机与外界联系呼救,此时,一个消防云梯已经架到陈所在的窗前,但云梯很快被楼下数以万计的工人围住,武警被人群隔开,陈望着云梯,脸上露出绝望的神情。

“后来想想,他如果好好说话,不说下岗什么之类,估计就没事,一说下岗大家都急红了眼。”一位参与此事件的通钢工人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那句话让破门而入的工人们失去了理智。

7月27清晨,当记者来到现场时,一切似乎已经回归平静。在通化钢铁办公大楼门前的广场,下了班的工人在下棋、打牌。一位老者给记者指出了陈国君生前曾经住过的房间,那是在广场一侧的一座近20层的高楼。陈生前的居所在17楼,工人们说,这只是陈到通化工作期间的落脚之地,平常的大多数时间里,陈居住在长春,那里是通钢集团的总部所在地。

一位熟悉陈国君的人士告诉记者,陈是建龙集团董事长张志祥的心腹,俩人相识多年,且是发小。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从吉林省工商局查到的工商资料显示,陈国君现年40岁,家住河北遵化市遵化镇2987号,而建龙集团董事长张志祥,同样是河北遵化市遵化镇人,住所地址为1211号,两人相距颇近。

“陈国君是张志祥坚定的追随者和政策的执行者,实际上,他没有多大的权力,只是一个传声筒。”上述人士告诉记者,张志祥极其信任同乡陈国君,每次来吉林,总是要与陈密谈很久。一位通钢的前任管理层如此评价陈国君,“业务能力一般,但性格倔强,对建龙忠心耿耿。”

7月27日,记者来到17楼陈国君此前的住所外,发现大门紧闭,门把手上一朵不知被谁别上的小白花随风而动。

7月23日的总经理任命

陈国君悲剧的直接导火索,是7月23日从长春通钢集团总部传来的建龙二次入驻通钢,并将持有通钢集团65%股份的消息。

这一天上午,吉林省国资委部分领导、建龙集团部分高管到通化钢铁为此召开重组大会。此前,建龙集团曾于2005年入股通钢,并被当成吉林国企重组的样板。然而,2009年年初,建龙因经营不善等种种原因于2009年年初退出重组。

“23日那天的重组大会现场气氛特别不好,多数通化管理层人士强烈反对曾经退出的建龙重新入驻,并且取得控股地位。”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与会者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在7月23日,这个由吉林省国资委领导、建龙领导出席的会议上,通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凤成和三位副总经理当场宣布辞职以示不满。他告诉记者,当日会上约见的通钢集团管理层为7人,4人辞职后只剩下三人。

而另一位与安凤成关系密切的人士告诉记者,为了建龙重新入驻通钢集团之事,吉林省国资委曾经在7月份与安凤成进行过三次对话,让他接受这个事情,但安表现的颇为不配合,“他个人很反对建龙的再次进入。这也让国资委大为光火,即便安凤成不主动辞职,他的位置也要被更听话的人代替。”

安凤成等高管集体辞职的举动并没有动摇吉林省国资委坚持建龙入股的决定。这时,曾经在建龙退出通钢之前担任过通钢集团董事、副总经理的陈国君被宣布任命为通钢集团旗下的通化钢铁股份公司的总经理,也正是7月23日的这一任命,使得陈国君在一天后悲惨身亡。

23日会议的内容——建龙即将重新入股并将控股集团公司、4个管理层人士已经辞职的消息——开始在通化这个小县城扩散。7月24日上午8时左右,在通化钢铁股份公司办公大楼下,已经有3000多名工人聚集,一位目击者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起先工人们还保持理智,在队伍的最前排多数是70岁以上的退休工人,示威人群高举“建龙滚出通钢”的标语。

然而,随着更多工人的加入,场面开始失控。9时左右,聚集的人群开始向冶金区进发,工人们对1、2、3号高炉铁路运输线进行了封堵,随后,这三个高炉先后停产;而后,工人继续向工厂深处推进,致使4、5、6号高炉停产。到下午,7号高炉也被迫停产,至此,通化钢铁的7个高炉全部停产。

在事态进一步扩大之时,建龙集团部分高管到场调解。7月24日上午11时左右,陈国君来到位于通化二道江区的通钢机械厂、炼铁厂视察,并与工厂的管理层进行了对话,随后,陈国君来到焦化厂,他的行踪很快被游行的工人得知,随后,大批工人包围了陈藏身的焦化厂办公大楼。

一位已经从通钢辞职的管理层人士告诉记者,陈国君在建龙退出重组之前,就主要抓通钢股份公司的生产,建龙进入通钢之后产生的一系列裁员、减薪,陈均是当时的具体执行者,工人也因此与其矛盾颇深,把账都记在了陈的身上。

而在建龙2005年入股通化钢铁之后,陈国君先后把诸多的建龙系人士安排在了通钢的各个重要部门,原先的管理层大多被清洗出局,这也成为后来矛盾激化的一个因素。

上述人士对记者回忆了一个细节。“在食堂开饭以前,就座的工人都要先齐声高喊“陈国君滚出通钢”、“陈国君××”等,久而久之,这种举动竟成为饭前的一个固定流程。”该人士说,这足以见得陈国君与工人们矛盾已深。

“陈也不是一无所知,不过他很不屑这种叫骂,也不把它当回事,他曾对属下私下表示,‘他们除了骂街,难不成还能把我搞死’?”

7月23日,被任命为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陈国君,在重返通化的一天后,一语成谶。

四年恩怨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四年前的2005年12月30日,建龙集团宣布正式收购原通钢集团部分股权,由此组建了吉林省省属最大企业新通钢集团,注册资本38.81亿元。在新组建的通钢集团中,吉林省国资委持有46.64%的股权,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14.6%的股权,建龙持有36.19%的股权,通钢集团管理层持有 2.57%的股权,从而实现了国有、民营、金融机构共同出资的多元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

“实际上,在引进建龙之前,首钢、鞍钢也对通钢表示出浓厚兴趣,而且,同是国企背景的这两个企业也比建龙更适合重组通钢,但最后这两家钢铁公司提出的方案都被当时的省国资委拒绝了,省国资委更看好民企出身的建龙。”前述已经离职的通钢管理层人士对记者回忆。

而此时,建龙实际控制者张志祥已经先后控股了新抚钢、明城钢铁等东北多处老钢铁厂。然而,这桩在吉林省国资委大力促成的姻缘从一开始就隐藏着重重危机。

一位已经退休的通钢老干部告诉记者,在新通钢集团成立之初,双方在评估环节就存在问题。“通化钢铁当时是按照账面资产评估的,这样就会造成通钢资产被‘低估’,而且进行评估的公司也在北京,是建龙找的,个中关系耐人寻味。”

据记者了解,负责此次评估的是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在记者获得的2005年9月30日的“通化钢铁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显示,通钢总资产为38亿元,负债为10亿元左右,其中生产设备仅价值900万元,无形资产与土地使用权价值均为零。

“几个高炉加起来也不止900万元,实际上这种按照账面资产评估是不科学的,现在已经很少使用。比如当时有几个高炉就在评估中因为考虑折旧的情况,被估值为零,但这些高炉我们几乎每年都会大修,并更换大批零件,尽管使用年代久远,但由于维护和更新,依然保持了七八成新的样子,具有生产能力,但在评估中,它却价值为零,这实在让人想不通。”上述离职人员告诉记者。

而在通钢被贱卖的怀疑之外,还有人士对记者表示,建龙当初承诺的资金也从未到位。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辗转获得的一份“通钢集团公司整体重组方案”显示,吉林省国资委将以资产形式入股,金额为18.1亿元;华融公司出资为5.67亿元;而建龙集团将出资14.04亿元;管理层出资1亿元。然而,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建龙集团2005年入驻之后,资金并未到位。

一位曾参与审计工作的通钢人士对记者透露,在组建新通钢集团之后,建龙集团仅拿出了一笔6亿多元的资金,而这笔钱还是建龙在新通钢集团获得的利润提留。

对此,记者分别赶到位于吉林通化市的通钢股份公司和位于长春市的通钢集团进行采访,均被拒绝。7月30日,一位通钢集团办公室的人员对《中国经营报》记者明确表示,“这个时候不可能接受记者采访,对所有的问题都不能回答。”

随后,记者在新通钢集团的工商资料中发现,“6亿元”之说并非空穴来风。在工商资料中显示,没有建龙资金进入新通钢集团的数据。在一份资料上显示,2006年,通钢的净利润为3.65亿元,可向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4亿元,“但为支持公司发展,不向股东分配。”

前述退休通钢老干部告诉记者,他曾就上述问题给相关部门寄出检举信,但如石沉大海,没有半点反馈。

而让通钢人心生更多不满的是,在资产评估中是否存在贱卖、建龙注资不到位的种种猜疑之中,通钢的经营也开始走下坡路。

据记者了解,在与建龙合作的三个月后,新通钢集团的负债就由原先的10亿元迅速变成了20亿元。但这还只是一个开始,到了2007年,情况进一步恶化,据记者查得的通钢工商局年检显示,2007年,通钢集团的资产为267亿元,但其负债已经达到惊人的186亿元。

在通钢集团负债急剧升高的同时,工人们开始发现,自己的收入锐减。一位一线工人告诉记者,2005年时,他的收入能达到2500元一个月,从建龙入主开始,在效益还没有减少时,工资就开始下降,到现在已经只有千元左右。“2008年9月金融危机发生之后,工厂当月的亏损就有30多亿元,我们开始轮流放假,放假期间的工资只有300元。”

而该工人告诉记者,在原通钢工人收入急剧下降期间,陈国君还从上海招了一批工人过来,给出的薪水高出本地工人,这直接激怒了老通钢人。“陈还说,要把在吉林扩建导致的失地农民也招到通钢来,后来我们坚决反对,还游行过,陈才没有那么做。”该工人依然难掩对刚刚死去的陈国君的不满。

而记者发现,在建龙入驻通钢的几年间,通钢工人已经迅速由原来的36000多人锐减到如今的12000人,“从2006年开始,我们的下岗工人去北京上访,小范围的游行经常发生。”一位工人告诉记者。

显然,在通化这个没有更多就业机会的老钢铁城市,陈国君成为了剥夺工人们工作机会的“坏人”。

当陈国君将代表建龙重回通钢时,他遭遇到了最激烈的反对,悲剧产生。

通钢悲剧与“被边缘”的职工

新华每日电讯/7月24日,吉林通钢集团通化钢铁股份公司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部分职工因不满企业重组而在通钢厂区内聚集上访,反对河北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进行增资扩股,一度造成工厂内7个高炉停产,建龙集团派驻通化钢铁股份公司总经理陈国军被殴打致死。当晚,吉林省政府宣布建龙集团不再介入通化钢铁重组事宜。

职工利益往哪里安放?

陈国军被殴致死,是一个悲剧。通钢职工被蒙在鼓里,同样是悲剧。显然,如果后者能够化解,前者是可以避免的。

通钢整个重组过程似乎是一个“迷宫”,在整个重组过程中,看到的只有吉林省政府活跃的身影,却没有看到通钢的职工在整个重组过程中到底发挥了什么作用。

他们一直处于“失踪状态”,只是在这一事件的末尾忽然“出场”。

《中国青年报》评论指出,通过对通钢事件这只麻雀的简单解剖,可以清晰地看到,无视国有企业职工权益的重组,是罔顾历史的重组,也是不完善的重组。当国有企业的股权开始明细化的时候,企业国有股的代表者应该也代表了企业职工的权益,而不仅仅代表面目不清的“国有资产”。

民企参与国企重组改制,无疑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形成产业规模化、集团化,打造中国自主强势品牌,与国际大舞台上众多经济实体们“一决高下”的措施之一。但这种改制背后的种种猫腻却屡禁不止。《南方都市报》撰文指出,行政机关在国企改制中往往“插上一脚”,比如争取数字化政绩或者给地方财政减包袱等,等而下之者还有官商勾结谋取个人私利。

《燕赵都市报》更是一语道破个别国企改革的定位所在,这些改革可能就是以摆脱普通职工为代价的——将原本的职工之于企业的主人地位转化为劳动力与资本之间的关系——一旦这种关系成立,企业为降低成本,要做的必然就是裁员、降低职工收入、甩脱退休职工包袱。

各方博弈主体均应有所作为

民企参与国企改制,或是改革大势所趋。但是潜在的官商勾结与暗箱操作,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则是不能容忍的。通钢事件的发生,深刻揭示了国企的改革与发展问题已经在政府、企业及职工、外来投资者之间形成难以化解的矛盾。因此,化解国企改革与发展的困局乃至我国经济的困局需要用大智慧,各方博弈主体均应有所作为。

从政府管理者的角度出发,《中华工商时报》评论认为,政府在重组过程中,应该不仅要当好引导者、推动者的角色,还要当好协调者、监督者的角色。在改制过程中,政府要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而不应该将矛盾留给企业去面对。

同时对参股民企而言,应当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优先考虑职工利益。改制方案要广泛听取意见、打消职工的顾虑,得到绝大多数职工的理解和认同,让职工来“分一杯羹”,有效地实现话语权与表达权。

新华时评:通钢血案警示改制不能删减职工权益

新华每日电讯/一起旨在焕发企业活力、本应受到职工欢迎的企业重组,竟然演变成了千名职工将入股企业派驻的总经理殴打致死的群体性事件。吉林通钢这起事件的调查结果虽未正式公布,但从已有的报道看,职工权益受损是引发群众情绪失控的重要原因。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最关心的就是对自己的安置,这涉及他们以后的生活来源和社会保障,对许多职工来说,这就是家庭最根本的生计问题。而如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争取广大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一直是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在改革中做好职工安置方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专门列出一块,对改制后企业如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出详细规定,其中包括人员分流安置、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未留用人员的经济补偿等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国企改制负责人却无视群众意见,将职工视为资本的一部分,可以随意删减处置,在改革方案尚未征得广大职工认可的情况下就强行实施,一些未留用职工和退休职工的薪酬福利问题被扔到一旁。近年来国企改制中职工权益受损的事情屡有发生,甚至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对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良影响。

据国资委调查,在东北等聚集众多国有企业的地区,一些企业在国有产权转让中损害投资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侵占私吞、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违法违纪行为。广大职工作为奉献过青春和汗水的劳动者、作为企业的股东,他们的权益理当受到保障,要求理应受到重视。当利益诉求和意见表达渠道受阻时,这一矛盾就会以极端激烈的形式爆发。

进一步深化国企改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妥善处理好改制过程中职工权益问题是不可忽略的一步。这是我国的特殊国情,也是各级政府必须做好的一个民生问题。即使是从现代企业管理的角度看,理顺职工劳动关系也是企业能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吉林通钢事件导致增资扩股方案终止、企业重组失败,这是给有关部门提出的重要警示。

国企改制应平衡各方利益群体

南方都市报中国观察之于建嵘专栏/

就通钢集团24日爆发大规模群体事件,吉林省国资委于27日发布消息称,建龙集团增资扩股通钢的方案仍是最有利于发展的方案,其履行了相关审核、审批手续,方案的实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表示该事件是极少数担心既得利益和别有用心者制造的一起严重的群访事件。

作为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并享有收益的政府特设机构,国资委的首要目标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它是企业的股东,对国有股的处置,考虑的是国有资产的利益最大化,依据的是相关法律法规。从这个角度说,国资委对企业职工似乎并无义务。吉林国资委对改制方案的理直气壮,原因恐怕就在于此。也因此,即使在工人表示不满后,仍坚持方案“最有利于发展”。

然而另一方面,国资委虽然并非行政机构,却同样担任了部分行政管理职能,最重要之一即是“指导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破产”。这不是完全的市场行为,而带有部分行政主导的意味。因此,从国家行政职能上来说,国资委在改制中有义务保护企业利益以及企业原有职工的利益,并要通盘考虑改制的后果以及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实际上,国有资产利益最大化,与保护具体企业的利益和职工利益之间是存在矛盾的,理论上正确的做法是找到一个平衡点。但是这对于像国资委这样的机构来说,在技术上存在一定困难。这类似于计划经济时代确定经济指标的困难,更何况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国资委也没有足够的动力和压力来寻找这个平衡。这样,“减员增效”不仅成为一种便于操作的措施,更上升为一种富有成效的指导思想。这样做不仅抛弃了职工的利益,更将其视为理所当然。

遗憾的是,改制时国企工人缺少利益表达和争取的能力。在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中,工人作为抽象的“人民”的一员,是企业的“主人”,与市场经济下私营企业中的员工相比,具有更多的民主管理权利和参与意识。但是,这只是一种渐渐淡化的政治权利,并且没有能够充分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反而增加了国企工人的“失落感”。现实中,工人在法定的民主管理权、知情权表达权被侵害时,难以通过正当渠道寻求救济。

那么,该如何解决国企改制中工人利益难以得到保护的问题?简单的想法是要求国资委在确定方案时对此加以考虑,但我认为这很难实施。目前国企改制中缺陷的来源主要就是国资委的定位不清晰,自身职能有矛盾之处,常为现实目的而放弃作为准行政机构对企业和员工的义务。要求其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必须以相当力度的外部监督相配套,这样做成本既大也未必有效。

正确的做法是通过制度安排,使改制中的各个利益群体达到一种权利、权力上的平衡,通过各方博弈来找到利益的平衡点,以达到多边共赢。这需要明确国资委在企业改制中的性质:让它作为一个纯粹的“资方”,以获得国有股的最大收益为己任;剥离掉行政管理的功能,不要将保护工人利益寄托给这个另有首要目标的部门,并且避免国资委依靠与工人间的官民关系,以国家权力剔除工人利益的表达。这需要同时赋予企业职工同等的权利和能力:不是传统上“工人阶级”作为企业“主人翁”的那种虚化权利,而是首先承认工人阶级有其具体的切身利益;承认工人需要有自我组织能力来作为争取自身利益的后盾和工具,并且在法律上逐一落实。实际上,改制中民营企业的权利也应得到进一步保护,并相应做到为自己的行为负全责,以改变其依附于国资委而带来的种种弊病。

最后我想说的是,由吉林省国资委出面对通钢事件进行定性,也是其行政职能与“资方”职能冲突的表现之一。它是事件的一方当事人,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通钢事件应由无利益关系的更高层级政府加以定性。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通钢事件:民企并购国企不能只想着揩油

证券时报/企业并购会出人命?是的,搞不好,就会出。7月24日,由国内民营企业建龙集团委派的吉林通钢集团总经理陈国军,被企业员工围殴致死。当晚,吉林省国资委宣布,建龙集团将永不参与通钢集团的重组。这也意味着,民营钢厂重组吉林省属最大的钢铁企业协议被永久性终止。

是什么酿成这一悲剧?

是恐惧。不排除某些通钢中高层干部从中挑唆的可能——因为他们是此次并购的利益最大受损方。但根子上,还是通钢工人对被并购后可能裁员的恐惧。想象一下吧,你是一个钢铁工人,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全指望每月那点儿工资过活,一旦被裁员下岗,你怎么办?东北老工业基地也没有多少就业机会,总不成一家人都去摆地摊吧?就算不下岗,民企并购国企后,自己等于从吃皇粮的,一下子变成给资本家打工的,从此国家就不管你了。这身份转变的背后,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从此缺失。更让人愤怒的是,去年形势不好的时候,对方态度暧昧,今年形势好了,日子好过了,对方又来搞并购了,这不是不挑水却白摘桃子么?世上有这么便宜的事么?

就这个事件来说,最大的教训就是:企业并购不简单,而民企并购老国企,更是不简单,各方都要从中吸取足够的教训。就钢铁行业而言,都说钢铁行业集中度不够,太分散,要加强企业整合,做大做强。但有心人不妨回顾一下2001年以来的钢企并购案例,有几个成功的?大多是地方政府拉郎配,一块牌子下面,还是N个账本,若干套班子,大家还是各干各的。即使宝钢这样的龙头企业搞并购,除了并购八一钢铁算是较为成功之外,其他只能说是财务投资。真正意义上的并购,要涉及到人财物等生产、市场资源的重新配置,从而达到投入产出效率最大化。这种并购,以前很少见,今后一段时间内,估计还是很难看到。

因为大多数钢铁企业的大股东都是地方政府,强龙过江并购后的结果,按现有分税制,地方政府财政税收从此少了一大块。所以地方政府对于钢铁企业并购不但不热心,反而有机会就搞黄它。对于这一点,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出政策,估计不久将来能扫清这个障碍。但即便如此,今后一段时间内还是很难看到钢铁企业并购大潮。因为现在是繁荣期,大家日子都好过,凭什么让你来吃掉我?我好好混,过段日子吃掉你也不一定!除非你开出足够大的价码,让各方都满意。

建龙开出足够的价码吗?它可能向当地政府开了不错的价,但它向通钢管理层和工人开的价码够吗?据媒体报道看,很糟糕,它不但不加薪,反而扬言要裁员减薪。更糟糕的是,去年市场行情差的时候,不但不雪中送炭,反而划清界限。但一旦市场转暖,又掉头搞并购。这副嘴脸,任何一个不带偏见的旁观者估计看了都会生厌,更别说通钢工人了。就地方政府而言,趁着好行情,赶紧将通钢卖个好价,从此甩掉财政包袱,这个决策是没错的。但千不该万不该,在转手的时候,忽视了企业管理层和工人的利益及情绪,结果铸成大错。

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民企并购老工业基地的国企,最佳时机就是经济衰退或者行业谷底。这时,国企半死不活,一年半载都发不出工资,工人们整天围着市政府要饭吃,这时你出面搞并购,会被当做英雄——只要你能熬到那个时候兜里还有闲钱。而在繁荣时期,形势蒸蒸日上,大家日子都好过,你在老工业基地搞并购,以为搞定地方政府就等于捡到便宜货,却完全忽视当地的投资环境和文化,也不想想工人被裁员后能有什么去处,而是一门心思想着怎么揩油,结果可想而知。(徐 斌 安邦咨询公司分析师)

左大培:请吉林省有关当局讲清楚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作者:左大培

据新华社7月27日电,7月24日,“吉林通钢集团”的“部分职工”“在通钢厂区内聚集”,“反对河北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建龙集团派驻通化钢铁公司总经理陈国军被殴打不治身亡。27日下午,在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国资委副主任王喜东首次通报了这一事件的经过”。

实际上,早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之前,通钢的“陈国军被殴打不治身亡”事件就已经在互联网上流传开来,而网民们的评论则几乎是一边倒地为打死陈国军叫好。这样多的人为打死了人叫好,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社会矛盾已经极端尖锐化的表现,也是十几年来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政策必然导致的后果。

熟悉中国内情的人都明白,7月27日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国资委副主任所说的那番话,绝不会仅仅是他自己个人所想说的,也绝不会仅仅代表吉林省国资委的看法,而应当是说了他们的“上级”想公开说的话。至于这个“上级”是谁,我们无法知道;我姑且假定,吉林省国资委的说法,代表着“吉林省有关当局”的意见。时下开始实行“问责”,吉林发生了情节如此严重的“骚乱”,作为国家主人中的一份子,我不能不向这“吉林省有关当局”问责一下。

7月24日通化钢铁公司所发生的冲突,直接的原因是“反对河北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实际上是反对建龙集团获得通钢集团50%以上的控股经营权。通化钢铁公司原本是一个国有企业,而建龙集团则是一个典型的私营企业。建龙集团获得了通钢集团的控股经营权,就从法律上将通钢集团变成了真正的私营企业。这样的私有化为什么会在企业中造成如此严重的冲突,从吉林省有关当局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说辞中,我们无法看到令人信服的解释。而弄清通钢事件的起因,又是平息冲突、稳定局势的关键。基于此,我们不得不请吉林省有关当局将一些关键问题讲清楚。

吉林省有关当局说,7月24日通化钢铁公司的冲突中“聚集”了“千余人”,而某些媒体的报道中却说当时“聚集”了上万之众。我们首先要求吉林省有关当局说清楚的是,当时到底“聚集”了多少人。搞清楚这样简单的事实不应当有任何困难。

吉林省有关当局的公开说辞,照搬了官方一贯的陈辞滥调,说什么是“个别”人“制造谣言”,“激化企业原有矛盾,鼓动一些不明真相人员”,造成了这场“聚集”和冲突。令人不解的是,这个别人制造的“谣言”怎么会有这么大的煽动力,至少诱惑了上千人去采取如此激烈的行动。我们要求吉林省有关当局说清楚,这些个“个别”人制造的到底是什么样的谣言,如果这些谣言与建龙集团将通钢集团私有化时所采取的行动没有关系,它们又怎么会对那么多的人有那么大的煽动力?

建龙集团将通钢集团私有化时所采取的行动,是导致通化钢铁公司冲突事件的关键。而恰恰是对这个最为关键的问题,吉林省有关当局几乎没有作任何说明。吉林省有关当局的公开说辞中只是含糊其辞地说,“通钢集团2005年已实施改制”,建龙集团“第一次参与通钢集团重组以来的三年中,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一次让建龙集团控股通钢集团,“既有利于化解通钢集团当前经营困难,又有利于通钢集团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省政府确定的通钢集团千万吨的发展目标,符合通钢稳定发展和全体职工利益的要求。”

正如网络上的文章所嘲笑的,吉林省有关当局说建龙集团控制通钢集团多么好的说辞,是水平太低的谎言。我们要吉林省有关当局讲清楚的正是,建龙集团控制通钢集团有那样的好处,为什么会在通钢集团中遭到那样激烈的抵抗?

吉林省有关当局的公开说辞倒承认了一点:原来建龙集团早在三年多以前就参与了“通钢集团重组”。我们要吉林省有关当局讲清楚的问题之一就是,这是什么样的“重组”?

根据正式公布的资料,2005年12月30日,建龙集团以“近”12亿元正式收购原通钢集团,并组建了吉林省省属最大企业新通钢集团,注册资本38.81亿元。在新通钢集团中,吉林省国资委持有46.64%的股权,浙江建龙钢铁公司持有36.19%的股权,华融资产经营公司持有14.6%的股权。即使根据正式公布的这一资料,我们也可以断定,建龙集团三年多以前参与的那次“通钢集团重组”,其实就是将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卖”给私营企业,将国有企业部分私有化。而这次要将通钢集团交给建龙集团控股经营,其实就是要进一步完成通钢集团的私有化。而这一系列的私有化行为,正是我们要吉林省有关当局必须讲清楚的主要问题。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肯定是国有企业主人的一份子。作为国有财产主人的一份子,我有权利请吉林省有关当局讲清楚:你们这样将国有企业私有化,得到了国有企业主人们的同意没有,得到了人民的批准没有?如果你们坚持说,你们的这些私有化行动得到了国有企业的主人即人民的批准,请你们把批准的方式和过程讲清楚,把获得人民批准的证明提交给我们。我要提醒你们,不得到从法理上说有充足效力的人民的批准,任何“出售”国有企业所有权的行为都是盗卖形式的盗窃国有财产;从法理上说,这种行为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如果你们坚持说,你们的这些私有化行动是合法的、通过了足够合法的程序,那就请你们将这个程序讲清楚,包括将程序中的每一个环节讲清楚,讲清楚参与了决定出售行动的每一个人,讲清楚是谁、各以什么样的行动参与了出售通钢集团的所有权。

建龙集团要对通钢集团实行控股而引发了剧烈的冲突,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以说明,在建龙集团三年多以前参与“通钢集团重组”以后,原通钢集团职工的利益一定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这些年国有企业改制的经验事实则告诉我们,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一般都会导致国有财产受到严重损害。因此,我们要请吉林省有关当局讲清楚的,不仅是它们“出售”通钢集团所有权的行动是否真正合法这样一个根本性的原则问题,而且还包括国有财产与职工利益是否受到了损害这样具体的问题。

互联网上的帖子说,2005年底通钢集团的那次“重组”之后,建龙集团虽然只是通钢集团的第二大股东,“但通钢集团及通化钢铁的总经理、财务主管却在很短时间内都换成了建龙集团的人。”我们请吉林省有关当局讲清楚,互联网上的这种说法是否符合事实。如果事实如此,则我们请吉林省有关当局进一步讲清楚,吉林省国资委作为通钢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为什么竟然自己不派人掌管企业的经营大权,而将委派最高经营管理者的权力让与私营的建龙集团?你们这样作,怎么能够保证通钢集团的国有财产不受第二大的私营股东侵占?你们这样作,是否已经造成了通钢集团的国有财产受到了第二大的私营股东侵占?互联网上的文章说,2005年建龙集团入主通钢集团之后,“通钢亏损近1百亿元,建龙却盈利100多亿元”,实际情况是否真的如此?如果真是如此,这又与建龙集团控制了通钢集团的经营有什么关系?

正式公布的数据说,2005年底建龙集团入股通钢集团时出资12亿元,它凭借这样多的出资额,才能获得通钢集团36.19%的股权(实际上,即使按12亿元出资额计算,建龙集团在注册资本为38.81亿元的通钢集团中持有的股权份额也应当明显小于36.19%)。而互联网上却有文章说,“建龙号称注资通钢8个亿,对媒体宣称注资12个亿,可实际连6个亿也没拿上”;更有互联网上的文章言之凿凿的宣称,建龙公司2005年只是“以资产和货币资本进入”通钢集团,“出资金额为1.05亿元”。依我所知道的中国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中的金融骗局普遍性,我更相信2005年之后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的真正注资只有1亿元的说法。那样的话,建龙占通钢集团的股权就绝不应当超过3%。无论如何,我们都有权请吉林省有关当局讲清楚:真正由建龙集团注入通钢集团的资金到底是多少?你们应当清楚,这种真正由建龙集团注入通钢集团的资金,应当把各种金融花招和单纯的“作帐”排除在外,包括将以通钢集团的资产等非建龙集团资产作抵押借入的贷款而注入通钢集团的资金排除在外。对最后这种资金,下边还要单独谈到。

有资料说,2005年末通钢集团总资产达到157.7亿元。我们要请吉林省有关当局讲清楚的是:建龙集团入股通钢集团时,通钢集团到底有多高的资产负债率,你们为让建龙集团入股又在帐面上“核销”了多少通钢集团的自有资金?前边已经指出,2005年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的真正注资可能远远小于12亿元。即使那时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的真正注资真有12亿元,对于当时通钢集团总额为157.7亿元的资产总值来说,建龙集团注入的资金所占的也是一个太小的比例。我在《不许再卖》一书中早就指出,以这样小比例的资本金控制一个企业的人,一般都会作出许多极可能损害企业债权人的决策,这样的资产负债结构只是给私人控制者掠夺国有财产和企业债权人提供了足够的空间。我们请吉林省有关当局讲清楚:你们是否知道这样一个企业金融上的常识?你们让出资不到12亿的私人控制一个总资产150亿以上的企业,这合适吗?这是对企业的国有财产和债权人负责的态度吗?

互联网上有文章说,某人的姐姐、姐夫都在通钢集团工作,“建龙没来时,我姐姐、姐夫两个人一个月4千多块,可建龙来了,两口子挣1500块钱。”据说吉林省有关当局提供的数据也说,2005年建龙集团入主通钢集团之后“剥离冗余人员16000人”。据这些数据推断,2005年建龙集团入主通钢集团之后,原通钢集团职工的收入总额应当有一个很明显的下降。我们请吉林省有关当局讲清楚:2005年建龙集团入主通钢集团之后,原通钢集团职工的收入总额是否有很明显的下降,如果有,到底下降了多少?

还要请吉林省有关当局讲清楚:由原通钢集团职工收入总额下降所造成的企业亏损减少或利润增加,有多少变成了国有资产的收入和国家税收,有多少变成了建龙集团的利润?如果原通钢集团职工收入总额的下降中,有一个很显著的数额变成了建龙集团的利润,你们是否认为这样的收入分配变化是合理的?或者说你们将通钢集团私有化的目的就是要这样改变企业收入的分配?如果2005年建龙集团入主通钢集团之前原通钢集团职工的收入高得不合适,需要减少,难道这就是将减少它们所带来的利润交给私营企业主的理由吗?

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如果能够提高企业的效率,它应当增加企业的利润。互联网上公布的数据说,2004年通钢还有“利税15亿元”,2005年通钢实现利税9亿元。这应当都是通钢还是一个国有企业时所产生的利润和税收。而另据互联网上的说法,2008年中国经济增长率的迅速下降使通钢落入亏损和停产境地,职工的收入则降到了每月300元。有人说建龙“两年亏了通钢17个亿它撤了”,还有说2009年第一季度通钢亏损近10亿元。2008年至2009年的那个冬天,通钢“厂区及职工家属区乃至整个通化市二道江区的供暖都无法供应,十余万人只能过一个寒冷的冬天,无奈之下通钢集团恢复了与供暖有关的生产项目,在亏损的情况下继续生产。建龙集团见无利可图,便退出了通钢集团”。

媒体的报道是,建龙2005年入主通钢之后,提出“近两年内将建成1千万吨钢产能,建成精品钢和特种铁合金两个基地。”2009年3月建龙决定退出通钢时,采取的方式是所谓“与通钢集团股权分立,建龙集团将拥有吉林精品钢基地的所有权,并拥有通钢原有的矿山所有权”。

而互联网上另外的消息称,在钢材市场回暖之后,“直至2009年6月整个通钢集团只盈利3200万,2009年7月预计盈利8千万到1亿左右。”而这以后吉林有关当局却与建龙集团商定,让建龙集团再次入主通钢,而且要持有通钢65%的股权。这才导致了7月24日通钢集团中的大冲突。

如果以上所述都属实,我们就只能作出这样的判断:即使按利润的标准衡量,建龙集团控制通钢的经营也没有提高通钢集团的效率,甚至还降低了通钢的效率。

我们要请吉林省有关当局讲清楚的是,以上所说的这些是否与事实相合。如果以上所述基本上合乎事实,你们又如何评价建龙集团控制通钢经营对通钢集团效率的影响?如果你们仍然认为,建龙集团控制通钢经营可以提高通钢集团的效率,你们又如何解释以上所述的事实?如果你们承认,建龙集团控制通钢经营没有提高通钢集团的效率,你们又为什么还要让建龙集团获得通钢的控股权?

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互联网上有文章称,2005年建龙集团入主通钢集团之后,以通钢的老区作抵押贷款兴建了“吉林钢铁”新区,而在2009年3月建龙集团与通钢集团“股权分立”之后,建龙获得了这个“吉林钢铁”的所有权,使“资产膨胀到12亿的吉林钢铁完全成了建龙的私企”。这个所有权归建龙集团的“吉林钢铁”就应当是那个所谓的“吉林精品钢基地”。

我们要请吉林省有关当局讲清楚:以上所述是否合乎事实?2009年3月建龙集团与通钢集团“股权分立”的方案是否得到了你们的同意?你们如果同意了那个方案,那你们为什么要同意将吉林精品钢基地和通钢原有矿山的所有权都划归建龙集团?难道是因为你们怕建龙集团从入主通钢中发的财太少吗?更进一步说,你们是否知道建龙集团以通钢的老区作抵押贷款兴建了“吉林钢铁”新区,你们是否同意了它这样作?以通钢的老区作抵押贷款兴建“吉林钢铁”新区,用的是谁的名义,所形成的企业归谁所有?你们为什么不让国有的通钢以其老厂区作抵押贷款兴建这个“吉林钢铁”新区,以建成一个完全国有的“吉林钢铁”新区,而非要在建龙集团入主通钢集团之后放任它这样作,并且在最后“股权分立”时公然让这个“吉林钢铁”新区归建龙集团所有?让私营企业建龙集团这样利用国有资源无中生有地获得一个“吉林钢铁”新区的所有权,是不是你们从一开始就打定好了的主意?

其实,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的所有一切做法,都让人觉得它根本就不像是一个能作真正的经营的企业,而更像美国的那些制造了这次为害全世界的金融危机的骗子“投资银行”。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先是低成本入主再亏损后撤出然后又在盈利后力图控股,在这个过程中以通钢的老区作抵押贷款兴建自己的“吉林钢铁”新区,这些做法都暴露出,建龙集团像互联网上的一篇文章所揭露的那样,只是一个“专门从事所谓资本运作的投机商”,而在现在这个世界上,对全世界人民的最大祸害就是这种“专门从事所谓资本运作的投机商”。我们还要请吉林省有关当局讲清楚:你们为什么非要这样帮建龙集团牟取暴利不可?

据说吉林省有关当局最近几年总想在中国的企业私有化方面建立点功勋。互联网上的文章说,长春的无线电厂、半导体厂、拖拉机厂都被以象征性的价格转让给了吉林恒和集团,这个集团32岁的董事长孙宏伟却在得手后几年内套现了全部流动资产并贷款27亿元后携巨款逃亡南美洲,而这三大厂数万名职工却下了岗又没有养老保险,每月只有200元的生活费。还要麻烦吉林省有关当局讲清楚:以上所述是否又是事实呢?

最后,还要附带问一个立场性的问题:吉林省有关当局在7月2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通钢的“个别”人员“利用一些人员特别是非在岗人员‘国有情结’较深”“鼓动”他们闹事。我要郑重地请吉林省有关当局讲清楚:你们这样说,是不是出于对“国有情结”的敌意?你们这样敌视“国有情结”,是不是因为它妨碍了你们推行少数人掠夺的私有化?

其实任何有头脑的人都清楚,人民群众如果真有什么“国有情结”的话,那肯定是因为他们觉得国有企业对他们来说更好。事实上,国有企业内部权力和收入的分配都比私营企业内部要平等得多。我们请吉林省有关当局讲清楚:正象许多互联网上的文章所讲的,人民群众对企业国有有感情,这到底有什么不好?特别是应当以维护“国有”为己任的国资委,为什么要敌视“国有情结”?你们难道不应当为人民群众有“国有情结”高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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