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3/袭击亚裔钓客男子上诉最高法院

世界日报记者乔森林多伦多报导/五年前约克郡北部小镇发生袭击亚裔钓鱼客案件至今还没完结,被告密德顿在向安省上诉法院提出上诉被驳回之后,又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加拿大最高法院将于13日决定是否接纳他的上诉申请。

东南亚法律援助中心的吴瑶瑶12日表示,她是从受害者贝维克父亲那里得知密德顿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的消息。吴瑶瑶表示,她不清楚密德顿是就定罪上诉还是刑期上诉,抑或是两者同时上诉,她希望最高法院拒绝接受密德顿的上诉要求。

另一位关注此案的华人社区人士李百良12日表示,密德顿之前已经被定罪,法官判定此举是种族仇恨为动机,他对密德顿就此上诉感到吃惊。李白良指出,之前密德顿得到的判刑是两年减一天,已经令他可以避免在联邦监狱服刑,相对他的罪行以及此案在亚裔社区的严重影响,这是一个极轻的判决,李百良认为,密德顿应该承认他的罪行,好好服刑。

在此袭击案中受伤的另外一名受害者霍根(Charles Hogan)因为长期背痛失去了他在多伦多市府的多年工作,现在也不能参加任何以前热爱的体育运动。霍根向媒体表示,只是因为被告愚蠢的种族主义行为,毁掉了两个人的生活,他简直不敢相信被告密德顿居然有胆去上诉,他痛苦的指出,司法系统根本是一个笑柄,完全不公平,密德顿仅因为以前没有犯罪纪录就可以很快获得自由,做一些社会服务就算数,他质问密德顿是否会为终生残疾的贝维克做社会服务。

此宗袭击钓客案件发生于2007年9月16日,在约克郡Sutton镇附近的闪高湖边,华裔钓客柳若珩与六名朋友夜晚在此钓鱼,有当地白人青年过来,谎称要查钓鱼牌,突然将柳若珩和一名白人朋友推落水,之后双方打斗,嫌犯密德顿驾驶小型卡车撞柳若珩一行驾驶的本田车,撞击20多次后本田车失控撞上大树,其中柳若珩的一名朋友贝维克更重伤导致终身残疾。

被告密德顿总共被控六项罪名,两项刑事疏忽伤害他人身体罪,四项暴力攻击罪,他于2009年12月被判罪名成立。2010年2月被判刑两年减一天。被告密德顿和检控官以及华人社区均对此判决向安省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安省上诉于今年夏天拒绝双方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