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22/加拿大双重国籍政策遭遇质疑

2006年9月22日21:37:58(京港台时间) (星星生活记者捷克佳报导)近年来,双重国籍是海外华人,特别是移民高度关注的热门话题。但对政府来说,从政治经济等国家利益高度去考虑可能并不足取。加拿大联邦政府耗费纳税人巨资展开自黎巴嫩撤侨行动,已经引起人们对政府实施双重国籍政策的质疑,政府也可能将会重新审视政府花费人力和金钱对于长期居住在其他国家的加籍侨民进行营救的政策惯例。

近日,本地电视台CTV一则报导说,在不久前的中东战事黎巴嫩真主党与以色列的军事冲突中,联邦政府耗巨资展开加拿大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撤侨行动。报导说,政府方面既没有正式公布此次撤侨行动的花费,也没有透露8月中旬战乱结束后有多少人返回黎巴嫩。

哈珀总理不久前曾说,“从疏散过程开始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如有必要我们将会从政府的救急基金中拨出。”CTV电视台获悉,该项行动共花费纳税人八千五百万加元。据消息来源,约有7000人返回黎巴嫩。据估计,长期居住在黎巴嫩并拥有黎巴嫩及加拿大双重国籍的人士约有5万人。

安省保守党省议员加斯-特纳(Garth Turner)认为联邦政府的国籍政策需要修改。他表示,“加拿大纳税人有权过问世界上发生的事件。”他说,“如果在一个特定的时段后,公民不在加拿大居住,其公民身份是否应该失效。此外,获取加拿大公民身份的时间是否应该更长一些?”

其他人则希望在国外居住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缴税。安省自由党省议员瑞坦斯(Yasmin Ratansi)说,“我们应该与其他国家签署税务条约,以确保收缴拥有双重国籍加拿大人的赋税。”

加拿大纳税人联盟联合会主任约翰-威廉森对此表示同意,他说,“如果你不想为加拿大政府缴税,你就得放弃国籍。”威廉森补充说,他认为许多纳税人将会发现,实在难以消化多达千万元的费用。“我想众多纳税人都想知道,为什么在这些并不居住在加拿大的公民身上花费如此之巨,这应该对加拿大政府产生许多问题。”

但许多黎巴嫩裔的加拿大人则并不这样认为。加拿大黎巴嫩文化协会的哈立德-黑斯姆(Khalid Hashem)说“一旦入籍成为加拿大人,就成为是或者不是加拿大人,加拿大没有二等公民。”

加拿大从7月19日开始用船只自贝鲁特撤离首批侨民,但最初救援行动的迟缓引发对联邦政府处理危机事件的批评。但观察人士说,政府已经竭尽全力去营救如此大规模的侨民。

从7月19日至8月中旬,加拿大政府利用包机包船将大约1万4千名加拿大公民运离战乱地区至塞浦路斯和土耳其,然后搭乘飞机返家。其中哈珀用专机从法国巴黎前往塞浦路斯协助侨民撤离成为美谈,展示了他的“亲民形象”。据报道,当时有多达4万的侨民在加拿大驻外使馆登记,是加拿大公民移居国外的最大人数。因为在1970年代和80年代后黎巴嫩形势缓和后,很多加裔侨民永久的定居在黎巴嫩。

一般来说,加拿大公民在国外旅行时处于危险状况需要援救时一般都需自行支付援救费用。加拿大外交官表示,在一些大规模援救行动中,这些费用一般就不用支付而由政府负责。在这两种情况下不区分你是否在加拿大置家或者居住在世界其他地方。也无论你只是加拿大公民或者你拥有双重国籍,待遇相同。

联邦政府在1977年修改法例,允许加拿大公民拥有双重国籍。联邦统计局资料显示,加拿大有超过400万移民同时拥有加拿大及至少另一个国家的国籍,占全国人口比例的12.4%。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现有70多个国家承认或接受双重国籍。

此次,联邦政府决定黎巴嫩撤侨行动的费用将由纳税人来负担。同样地,在2004年东南亚海啸后的撤侨行动中,渥太华也同意豁免收费。很多批评家表示,哈珀总理对于将会支付一切营救侨民的费用的言论过于慷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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