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31/全国有线新闻体育台准增开

广管会否决大电视台收信号费

(魁省加丁诺30日加新社电)加拿大广播及通讯管理委员会(CRTC)周四发布检讨报告,对全国电视业进行小型改造,给国民更多选择,但否决信号收费申请,民众不用额外付费看某些频道。不过准许研究远程信号收费,并增设第3个全国有线新闻或体育台。

小型改造引入更大竞争,更多选择,但仍然受限制,大部分改变要到2011年8月31日,转至数码广播才会生效。

委员会主席范芬克斯坦(Konrad von Finckenstein)说:“我们要简化框架,令它更具竞争力。业界现在要利用它的好处,制作一些加拿大民众喜欢观看的节目。”

委员会认为,加拿大电视业未来,应允许有线和卫星电视运营商,提供更大范围的传统和特色频道服务,只要全套组合中51%是加拿大内容。消费者可以选择付费的频道组合,只要逾50%是加拿大内容便可。

委员会也将准许建立第3间全国有线新闻或体育台,与现有的CBC Newsworld、CTV Newsnet和TSN、Sportsnet竞争。特色频道在不违反发牌条件前提下,节目提供也将具更大灵活性。

不过,传统广播公司如CBC、Global、CTV可能失望,因为它们要求有线和卫星电视分销商,播放它们频道节目要付信号费的要求,被委员会拒绝。委员会称,这些广播公司未证明,它们有增加该收入的需要。

不过它也提供一项安慰奖,允许广播公司与分销商谈判,收取所谓“远程信号”费用,净收入可在7,000万元到9,000万元间。远程信号可令观众收看,国内不同时区播放的节目。

联邦新规例使观众有更多节目选择 规电视台收转播费被拒

加拿大广播电视暨电讯委员会(Canadian CRTC)周四发布期待已久的规例修订案。该案将使加国电视观众有更多的节目选择,并拒绝了一项可能增加有线电视订户月费的争议性要求。

加国的广播电视业,素以规管过严,经济压力巨大而著称。这个修订案并没有许多人预期的大刀阔斧的改革措施,而只是提出了一些局部的微调,譬如允许更大的竞争、略微放宽的观众选择,对该行业经济效益的影响,亦只限于皮毛。

而且,大部分的修改要到2011年8月31日全国广电系统数码化时才生效。

CRTC对加国电视未来的展望,将允许有线及卫星运营商提供更多的常规电视和特色频道,以在整个套装至少有51%加国内容的条件下,给观众更多的选择。

规管当局还为第3家全国性有线新闻和体育台的问世,敞开了大门。

它们将与现有CBC Newsworld和CTV Newnet及TSN和Sportsnet竞争。

传媒分析师、渥太华大学(University of Ottawa)教授盖斯特(Michael Geist)认为,CRTC的做法是对系统进行“捣鼓”。他认为,到2011年广播业将是另一番格局,但不是因为CRTC的决定,而是因为技术的发展及网络和移动通讯的风起云涌。

该修订案还否定了CTV、Global和CBC等常规电视台的一项收费要求。它们要求向载播其电视频道的有线和卫星电视公司收费。

如果获准,这笔载播费将使有线电视订户的每月账单增加2至10元,并为电视台带来计达3亿元的收入。

CRTC拒绝的理由是,类似CTV、Global和CBC的常规电视台,无法证明它们有足够的经济理由需要更多的收入。

但CRTC同时给这些电台一个“安慰奖”,即允许它们与运营商谈判所谓的“远程信号” ,这可能带来7,000至9,000万元的净收入。

远程信号指的是,一个地区的观众可以看到另外一个地区(处于不同时区)正在播放的节目。

但是,各常规电视台对此似乎不冷不热。

CRTC还规定,有线及卫星运营商将需要捐出6,000万元,来创立一个基金,用于保证不足100万人口地区的地方新闻播送。但盖斯特认为,运营商极可能会把这笔钱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政府重新规范电视业 新政策对用户有利

加国无忧综述 作者:牧涛/昨日(周四),加拿大广播及通讯管理委员会(CRTC)做出决定,让电视公司开办更多的频道和节目,以便使用户有更多选择;同时,允许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公司(例如Rogers Cable)及卫星电视公司协商,向其收取费用。不过,后者却不可增加电视月费,将自己的这笔额外成本转移到用户身上。总的说来,CRTC的这项决定减少了有线电视公司及卫星电视公司的收入,但对消费者、尤其乡村小镇的用户着实是个好消息。

据悉,CRTC此番公布的决议重新规定了对本国广播、有线、无线以及专业电视等公司的管理措施。大多数新政策要等到2011年8月31日实施,届时整个加拿大的广播系统将全部升级为数字化系统。

背景:无线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公司针锋相对

据悉,加拿大的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公司几乎覆盖了约90%的电视用户,但长期以来,除特别频道以外,一直没有向无线电视台(如CBC、CTV、Global)支付费用,而后者一直对此不满。于是,双方大打口水仗,CRTC也一直在检讨这个问题。

在今年4月CRTC举行的听证会中,这一论题是业者激辩的焦点。当时,传统的无线电视台和有线、卫星电视公司这两个阵营针锋相对,均竭力捍卫自己的利益。据报道,当时争论十分激烈,双方都互相指摘对方贪婪﹑管理无方,论战不仅在听证会上演,还蔓延到相关的报纸文章上。

据先前媒体所估计,CRTC会最终允许电视台向有线、卫星电视公司收费。按照这个估计,本地电视台每年可获得3亿元的额外收入,而电视业界的争端也可以消除。不过,吃亏的还是消费者,因为这笔费用会转嫁到电视用户身上,让每月的电视账单提高2到8元。

然而,CRTC这次却不顾业内的反对,站在了消费者一边。一方面,CRTC不允许电视公司增加电视月费,对消费者转移成本;另一方面,它又允许无线电视台与有线和卫星电视公司交涉、并少量地收取远程信号费(distant singnals fee),按照新规定,无线电视台每年可以获得7000万到9000万的额外收入。

新规定对消费者有益

CRTC主席范芬克斯坦(Konrad von Finckenstein)表示,新规定重新规范了电视业的框架,目的是让各电视台、电视公司能制作出消费者喜欢看的电视节目,让他们在市场里更有竞争力。

为了提高本地电视公司的竞争力,CRTC将允许有线、卫星电视公司可以扩大频道数目,以便使用户有更多选择,增加电视节目的吸引力。同时,范芬克斯坦还表示,日后电视公司将不许对电视用户提供强制的“绑定服务”(bundle services),所有的消费者都可以按照自己的付费意愿,自由选择电视公司所提供的频道。

不过,为了保护本地的电视台不被美国电视台挤垮,CRTC还是出台了一些保护性措施。例如,在电视公司对用户提供的频道中,必须有51%是加拿大电视台;而用户虽然可以自由选择“频道包”,但是里面也必须有50%是本土频道。

同时,为了增加本地电视台的竞争力,CRTC还准许建立第3间全国有线新闻台和体育台,与现有的CBC Newsworld、CTV Newsnet以及TSN、Sportsnet竞争。至于特色频道(Specialty channels),CRTC表示只要在不违规的前提下,它们提供的节目也将具更大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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