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20/加拿大博物馆涉偷运中国文物

香港文汇报/加拿大多伦多皇家安大略省博物馆收纳的中国文物数目,属全球最多之一,蔚为奇观,但华裔学者董临福(译音)着书,指馆内数百件中国文物是加拿大神职人员于1920至30年代中国内乱时偷运出来的。

董临福的书名为《Cross Culture and Faith》(跨文化与信仰),由多伦多大学出版社出版。书中称负责偷运的是1960年逝世的加拿大圣公会主教怀特。1924年,当时51岁的怀特于河南传教,承诺替博物馆在中国担当买手,一做便是10年。

怀特在华期间涉嫌触犯1930年通过的一条法例。该法例严禁中国文物外流,但董临福在书中指摘怀特没理会法例,静悄悄的募集文物,1934年返加时卖给博物馆。

找他人走私调虎离山

董临福指怀特偷运文物的方法有两种:藏在其他传教士的行李中,以及派人带文物在乘客流量低的火车站登车,自己则在繁忙的火车站上车,行「调虎离山」计以避开检查。

博物馆的高层职员表示,怀特有向中加两国海关申报文物,上海当局检查后批准将文物运出中国,加拿大方面亦批准入境。

回国即任馆长设怀特馆

馆方称中国政府从没要求馆方归还文物,并指从没有和怀特签订任何协议,雇用对方为买手。但怀特1934年返国后,即成为博物馆首名远东文物部馆长,馆内更设有「怀特主教展馆」。

其实董临福并非第一个指摘怀特窃取中国文物的人,早于1953年中国已有主教指摘怀特是盗墓者。另外一本1986年出版的书亦揭发怀特与当时的馆长合谋,要在中国内乱时尽量运走文物。 ■加拿大《环球邮报》/加拿大CBC电视台


20080120/华裔著书揭加传教士不理出口禁令 博物馆买手偷运华文物

【明报专讯】据多伦多大学出版社最近发行的一本著作内指出,安省皇家博物馆(ROM)内部分来自中国的展览品实由一名加拿大传教士偷运入境的。

加拿大环球邮报引述该本由华裔作者董林夫(音译 Linfu Dong)所著《双重文化与信仰》(Cross Culture and Faith)的书内指出,1934年加拿大传教士韦特(William Charles White)从中国河南省返回加拿大时,其携带的物品,包括大批中国文物,当中包括不少中国庙宇内古物。

1927年韦特在河南省从事传教工作,当时51岁的他获得安省皇家博物馆同意为馆方的购买经纪,他担任这项职务长达10年,直至1934年回国为止。

然而引起争议的是1930年起中国已有法例禁止出口中国文物,该本著作指出韦特逃避法例,积聚个人的收藏,把大批中国文物带回加国,当中包括有铜器时代的古墓和为数达5万本的古籍,以及大批艺术品。

安省皇家博物馆亦任命韦特为远东博物馆的馆长,直至韦特于1960年去世。今天安省皇家博物馆一名高层人员表示,韦特当时是知道有禁止中国文物,从中国出口的法例,但却不清楚法例何时正式生效。这名人士并指出,韦特的中国文物都有在中国和加大拿大报关,并获得关员全部清关。

此外,安省皇家博物馆亦从未接获中国方面通知,要求馆方退回该批文物。

过往曾有不少著作都宣称韦特是名盗墓者,今天安省皇家博物馆仍设有”韦特中国庙宇艺术展览馆”,展出这些中国文物。


安省中国文物 传教士偷运的
皇家博物馆收藏北美首屈一指 上世纪二、三○年代 怀特走私运到多伦多

世界日报综合报导/安省皇家博物馆(Royal Ontario Musuem)收藏的中国文物在北美首屈一指,陶器、玉器、青铜器、雕塑和庙宇壁画熠熠生辉,让参观者赞叹不已。不过多数人不知道,馆藏不少文物系一位名为威廉.查理.怀特(William Charles White)的加国圣公会传教士,于上世纪二、三○年代从中国偷运到加拿大。

怀特是窃贼还是英雄,中加两国有不同阐释。这些文物在北美安家落户是福是祸,也见仁见智,众说纷纭。

多伦多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了青岛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董林夫的著作”双重文化与信仰:明义士的生平与成就”(Cross Culture and Faith: The Life and Work of James Mellon Menzies)。董林夫在撰写加拿大传教士和学者明义士传记时,也研究了怀特在华的所作所为,发现他明知当时的国民政府命令禁止文物出口,但知法犯法,透过走私把价值连城的古玩运到多伦多。

对加拿大来说,怀特的走私行为无疑是一剂文化”强心针”。”环球邮报”资深记者查理.泰勒在其著作”六名杰出加拿大人”一书中,表彰了怀特的文化贡献。这些文物被精心保存,加拿大人和来自世界各国的游客透过这些展品,对中国文化有更深更广的认识,也都是不可辩驳的事实。

对皇家博物馆来说,怀特是奠定该馆重要性的英雄。皇家博物馆共有四个中国文物展厅,其中一个就叫做”怀特主教馆”。该馆每年都举行以怀特命名的学术演讲。

皇家博物馆馆藏部副主任马克.恩斯特龙最近接受”环球邮报”采访时,指出怀特虽然知道当时的国民政府通过了新的文物保护法,但不知道具体的实施细节,在上海海关出关和在加拿大入关时也没有受到质疑,因此不存在”走私”的问题。

1924年,皇家博物馆任命当时在河南传教51岁的怀特为文物收集代理人。经过10年的收集,怀特于1934年回到加拿大,成为皇家博物馆远东部主任,并成为多伦多大学中国研究系主任。

一些和怀特有个人接触的人指责他透过向皇家博物馆出售中国文物致富。恩斯特龙指出,博物馆和怀特之间没有书面协议,怀特在蒐集中国文物时,并不能确定博物馆会支付,所以他”诚心诚意希望保护热爱的中国文化和古玩”。

但董林夫在其著作中指出,尽管按照国际考古博物一个馆的常规,代理人不得自行收藏,但怀特有许多”私房”文物,透过出售这些”私房”文物,他从当年一文不名的传教士,成为一个有万贯家财的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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