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经营407高速公路的公司要求安省政府不准未付通行费者更新牌照的官司再度获胜。
407ETR以往就不让未付通行费者更新牌照,但收费账单出错而暂停该项措施,后来要求恢复却遭省府拒绝,因此提起诉讼。它在去年11月胜诉后,省府提起上诉,不过安省上诉庭在周五裁决不受理。
省府跟407ETR的诉讼已连续7次居于下风,车辆注册处将不准未缴通行费者取得有效的牌照标签。
407ETR总裁兼行政总监迪亚兹-拉托(Enrique Diaz-Rato)发布新闻说,裁决不仅是公司的好消息,也有利于大多数付费的顾客,只有少数拒绝付钱者才要担心不能更新牌照。
交通厅发言人纳达琳(Stephanie Nadalin)说,省府接受裁决,但在剩余的92年期间要继续为驾驶人的权利奋斗,根据合约保护公众利益。
账单出错暂停该措施
省府未出售407高速公路前也不准未缴通行费者更新牌照,1999年的31亿元交易承诺会维持原先规定。不过许多驾驶人申诉407ETR账单不正确,导致他们无法更新牌照,所以该公司在2000年2月暂停有关牌照的措施。
407ETR在2002年声称账单问题已解决,要求车辆注册处恢复不准更新牌照措施,并在去年11月7日胜诉。
双方争执省府屡遭败诉
前保守党政府出售407公路前,夏里斯声称租约保证会限制通行费上涨,但407ETR取得控制权后就大幅涨价,自由党利用这个问题争取到905地区的不少支持,麦坚迪执政后也多次要取回控制权,但一再失败。
407ETR在2004年冬天将每公里通行费涨价1仙时,自由党兴讼声称该公司未取得省府同意涨价,但法庭判决407ETR胜诉,省府的上诉案将在5月聆讯。
省方还在法庭跟407ETR争执如何决定基准年而败诉,预备在4月提上诉。合约中规定,交通量如超过基准年情况,407ETR就可提高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