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3/透视网络“恶搞”:当流行文化时尚走向浅薄和粗鄙

中国青年报/网络青年胡戈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对《无极》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戏弄和颠覆,那时,“恶搞”还只是零星的现象。2005年后,网络上却掀起了“恶搞”浪潮,直至红色经典和英雄人物也成为“恶搞”对象,使“恶搞”这样一种流行文化时尚逐渐走向浅薄和粗鄙。

“恶搞”是什么?

“恶搞(KUSO)”本来是日文词汇,经台湾和香港传到内地,受到许多青年网民的追捧。“恶搞”实质上是网络传播的一种亚文化,体现了颠覆经典、解构传统、张扬个性、讽刺社会的反叛精神,具有强烈的草根性和平民化色彩。“恶搞”作品具有以下四大特点。一是富有个性,它以解构传统、突出个性、追求自由的特点,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二是幽默风趣,它同肥皂剧一样,具有较强的娱乐功能。三是讥讽反叛,它通过夸张、讽刺、搞笑的风格反映现实问题,以引起社会的关注。如《春运帝国》将春运困难、“黄牛党”猖獗等社会现象解析得淋漓尽致,一部荒诞可笑的“恶搞”作品却暗含了强烈的现实批判性。四是富有创意,它以标新立异、突破传统的方式呈现出来,具有很强的“眼球”吸引力。

“恶搞”何以风靡?

“恶搞”某种程度上契合了现代青年人的特征,成为文化消费的新宠。第一,现代青年人更强调个性。他们比父辈更排斥顺从、更强调个性。我国主流文化作品在内容和风格上具有很大的雷同性,容易引起审美疲劳。“恶搞”颠覆经典、张扬个性,成为青年文化的一个亮点。第二,现代青年人承受更大的压力。教育高收费、“毕业即失业”……使现代青年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恶搞”以较强的娱乐功能,较好地释放人们生活中的紧张与疲惫。第三,现代青年人面对更多的无奈。在市场竞争和利益导向的作用下,人们的关系渐趋淡漠,人们既希望保持个性,又希望得到社会的认可。另外,很多青年人很清楚改革所带来的很多问题、但无力解决,抱负与现实存在很大的反差。当“恶搞”浪潮来临时,他们好像找到了“用武之地”——以“天之骄子”的济世热情、智慧和技术表现出强大的俗文化建构能力,实现了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最高层次——“实现自我”的需要。

电脑与网络技术的普及为“恶搞”的流行提供了硬件环境。Photoshop 、Premiere以及数码相机自带软件等使图像、音频、视频处理都变得非常简单、廉价,很容易重新编辑并赋予新的表达主题,这为“恶搞”作品的创作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如果说《分家在十月》是出自电视台专业人员之手,《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则表现了“恶搞”的民间性和大众性。互联网作为第四媒体,具有更强的传播功能优势,为“恶搞”作品的流行提供了条件。由于互动性,网民接到“恶搞”作品后很容易进行再“创造”,并以回帖的方式不断添加自己的新作,使“恶搞”作品越来越搞笑、越来越夸张、越来越反叛。由于虚拟性,现实生活中不愿意说的话或做的事都可以在网络上“疯狂”地展现出来,也使“恶搞”越来越“恶”。

多元化的文化为“恶搞”的流行提供了软件环境。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强调精英文化的绝对地位,不登大雅之堂的草根文化几乎没有生存空间。样板戏曾经成为人们文化消费的主流,出现了“八亿人民八部戏”的局面。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文化逐渐呈现多元化趋势,人们对于非主流文化抱着一种宽容的态度,不赞成也不干预,为“恶搞”的流行提供了空间。

“恶搞”带来了什么?

“恶搞”具有很强的娱乐功效,能很好地释放人们的压力、使体力和精力得到快速恢复,再投入到新的工作中。从这点来说,“恶搞”如同看电影、旅游一样,具有人力资本投资的性质。同时,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浩如烟海,稀缺的只是人的注意力。1996年英特尔前总裁葛鲁夫指出:“整个世界将会展开争夺眼球的战役,谁能吸引更多的注意力,谁就能成为下个世纪的主宰。”“恶搞”具有吸引人们“眼球”的功能,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恶搞”的创作者也会伴随着“恶搞”作品的流行而走红,而名人效应本身包含有经济收益。2006年9月芙蓉姐姐出席珠海圆明新园新闻发布会,获得了10万元的出场费。

但是,“恶搞”的创作者在没有征得原作者同意的情况下任意截取片段,并进行颠覆、讥讽、戏弄以达到搞笑的目的,扭曲、丑化了原作品,构成了侵权。如果涉及真实人物,还涉及肖像权和名誉权的问题。网络是虚拟的,但网络中的行为会伤害到有些人。当然,当这种伤害达到一定程度,“恶搞”创作者也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同时,“恶搞”的娱乐功能是建立在解构和颠覆传统的基础上的,与协调社会、传承文明的功能背道而驰。一旦“恶搞”成为我国的主流文化,就会产生由单调的说教文化向单调的“恶搞”文化的转变——什么都拿来嘲弄、认真做事都被视为假正经。而一味戏谑会导致我们的文化走向浅薄和粗鄙,这可能导致青年人使命感、责任感的淡漠,以及道德规范、民族信仰乃至对国家苦难历史的忘却。这对青年人的成长与发展显然是不利的。

正确引导流行文化的发展

“恶搞”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应本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正确引导流行文化的发展。

有些“恶搞”行为的非理性源于青年人的不成熟。要加强对青年问题的研究,并为青年人提供针对性的咨询和帮助,有助于解决他们实际生活中的一些困惑与不满,避免在一些诱惑面前误入歧途。

在市场经济中,人们要获得更高的收益,必须创造出等值的贡献。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青年人的社会责任感和贡献意识,让他们在“贡献社会、服务他人”的过程中获得更多的个人回报。另外,青年人尤其是作为精英部分的大学生,是未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力军,应该树立高尚、进步、优雅的文化取向和价值观,应保持精英文化在雅俗共赏的多元化文化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要尽快制定《网络法》,规范“恶搞”行为。应突出“恶搞”富有个性、轻松风趣、机智幽默的特征和娱乐功能,使之成为一道奇特的文化“大餐”;但不能过度突出反叛的特征,将其作为攻击他人、反叛社会的一种工具,可以“恶搞”但不能“乱搞”。“恶搞”最好限于娱乐范围之内,不要将政治、历史等这种严肃的话题作为“恶搞”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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