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10/深度报导:陈敏绑架张东岳案件始末

2006年5月10日8:5:7(京港台时间)(星星生活记者捷克佳报导)轰动全加并引起广泛关注的华裔女童张东岳案9日在位于多伦多西北的宾顿市安省最高法庭开审。陈敏是如何进入张家将张东岳绑架,为何弃尸密西沙加林地而不掩埋,作案时是否有同党,案发当日清晨的两通神秘电话是否是陈敏所为……法庭的文件将揭开这些一直令人困惑的连串谜团。

据安省最高法庭(Ontario 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 Central West Region at Brampton)提供的文件显示,陈敏承认,当他抵达张家后,通过没有上锁的侧门进入住宅,但试图通过侧面的走廊进入张家室内时,发现二道门已经锁住。不得已,他走下张家出租给中国留学生位于地下室的厨房内取得一把餐刀,返回原处,试图撬开锁住的门,但未果。警方后来在二道门、门框和地面上发现撬门的痕迹和残留物。

由于无法进入张家,陈敏退出住宅,走到后院,在侧面的花园内将餐刀丢弃。这把餐刀的刀面上留有陈敏的拇指指纹。

陈敏随后来到与室内相通的后门,但发现该门也被锁住。于是,他走到位于后院厨房的窗下,借助于侧面房间的导雨水管,攀上窗台。然后撬开纱窗,推开窗户,进入张家室内。警方后来在该处获得大量的指纹和掌纹。

星星生活记者在案发后曾数次进入张家采访,据观察,张家的住宅属于那种几步一层的多层复式结构,厨房后窗距地面至少两米。主控方在去年6月6日的预审中即提供诸多物证,并将一个复制的窗台置于法庭中还原现场。仅从当时留在窗户周围留下的大量指纹看,凶手确定为陈敏几乎无疑。不过,限于法庭颁发的禁止媒体报道令,当时有关涉案的内容所有媒体均不得报导。

张东岳家位于404高速公路和芬治大街附近的33号白角街(Whitehorn Cre.),近辛力加学院(Seneca College)。张家住宅地面上有三层,地下室为两层。主层包括起居室,餐厅和厨房,二楼有三间卧房,三楼包括主卧和一间电视房。

案发之时,张家共有5名外来租客,其中4人分别居住在地下室的4个小房间内,均为来自中国的签证学生,他们有单独的厨房和卫生间。另一名女性曾作为学生入住张家,后来成为张家的朋友,事发时居住在二楼西侧的一个房间内。此外,另有一居住在地下室女学生当夜生病,其男友也伴陪在侧。

法庭提供的文件显示,陈敏通过厨房窗户进入张家室内后,沿楼梯直奔二层,试图找寻并带走张东岳。陈敏认为,张东岳仍然住在二楼楼梯顶部后面的一件卧室,但当时是张东岳的外祖父居住在那里。

陈敏之所以对张家的环境熟悉,是因为张东岳案发18个月前,一位陈敏认识的女性朋友,也是一位留学生,曾经在张家二楼居住。该女子居住期间,曾接到陈敏的几次邀请,于是便将陈敏介绍给张东岳的父母张伟民和徐雯相识。案发前6个月,该名女子已经搬出,张东岳随后搬入该卧室。

据警方调查,与陈敏相熟的该名女子和案发时居住在二楼的另一位女性均与张东岳案无关。

法庭文件显示,陈敏走上二楼后,看见东面卧室的房间内有微弱的夜灯(一种节能省电使用于夜间的小灯)灯光,于是,陈敏沿走廊接近该卧室,准备查看张东岳是否住在里面。

当陈敏接近卧房时,张东岳被惊醒,离开床铺,身披紫色的毛巾被进入走廊。陈敏想到她会尖叫便急步上前,抓住张东岳的头颈,用手捂住张东岳的嘴以免她出声。法庭文件显示,张东岳的反抗超出陈敏的预料。

为了避免惊动他人,陈敏没有放手,而是更紧地扼住张东岳的颈部,捂住张东岳的口部和面部。在此过程中,陈敏用张东岳身披的紫色的毛巾被蒙住受害者的头部,不得不用双手来控制和应对张东岳的反抗,最终通过侧门将张东岳带离房间。张东岳的母亲徐雯后来注意到,女儿房间内的紫色的毛巾丢失。

法庭文件显示,陈敏在带离张东岳去附近汽车停泊处的途中,张仍在顽强抵抗。在陈敏达到停车处时,发现张东岳已不再反抗且显示不省人事。陈敏打开车后厢将张东岳放入,此时,她已经没有反应。陈敏随后开车离开现场,途中曾停车查看,但受害者已经没有气息,无法回应他的试图唤醒张东岳的努力。

陈敏认为张东岳已经死亡,面对这样的结局,没有报警寻求抢救,而是决定掩埋尸体。地点是多伦多西部城市密西沙加靠近祈德河(Credit River)一座教堂附近的丛林中。陈敏试图在该处掩埋尸体,但很快意识到,地表太硬,即使利用在附近寻获的铁铲也难以挖掘,遂放弃。

对于案发当日清晨,张东岳母亲徐雯手机接听的两通电话曾经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法庭文件显示,陈敏对此予以否认。检控方承认,这两通电话不能直接认定是被告人所为。

据法庭文件,陈敏承认,由于用手臂扼住张东岳的颈部,并用手捂住受害者的口鼻,导致张东岳身体受到伤害令其窒息。在当时的情形下,为安全逃离张家,他不顾后果的行为很可能导致受害者的死亡。因此,陈敏承认犯下二级谋杀罪。

法庭文件显示,陈敏称,在犯罪现场他并没有同谋,检控方接受这一辩护。因为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包括有关方面在行动中截获大量的电话监听,警方没有任何证据显示陈敏有任何同党。

星网今日稍早前报导,备受人们关注的是陈敏的作案动机。法庭提供的文件显示,陈敏承认,在2003年10月20日的清晨,他进入张家住宅准备绑架张东岳以索取赎金,因为他需要一笔钱,他渴望留在加拿大,他计划以结婚的方式达到这个目的。

陈敏为来自中国上海的留学生。据法庭文件,陈敏称他从没有伤害或导致张东岳死亡的计划。他想留住张东岳得的生命以获取数量可观的赎金,并将张东岳不受伤害地归还给张家。陈敏并没有料到警方会介入案中。

法庭文件说,被告人陈敏实施该绑架计划时并没有任何准备。他达到张家后并没有伪装,没有携带任何武器等,在离开张家住宅后他也没有预先准备好的地点,而是放入他的车中。被告人陈敏相信,一旦他绑架张东岳,他想他可以短期内将张东岳放在车后箱内,在当日索要并收到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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