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9/法官不信唐炜臻精神失常

拒评估申请 限下次只可提量刑要求

明报/自称“华人巴菲特”的多伦多前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他被判逾5000元刑事诈骗罪成后,本月9日在中区法院举行量刑聆讯时,代表被告的“法庭之友”律师布斯(Peter Boushy)向法官指他认为被告精神失常(mental disorder),要求法官批准被告接受精神失常评估。然而,昨天再次进行量刑聆讯时,主审法官奥玛拉(Alfred O’Marra)指无理由相信被告精神失常,故拒绝上述申请。

倘若法官昨天批准被告接受心理医生的诊断,将报告呈交法庭后才进行判刑的话,有机会延迟数个月才会判刑。

法官奥玛拉昨天称,被告的申请,是依据《精神健康法例》来作判决。他认为被告是聪明人,能吸引那么多投资者。被告在庭上的表现,部分是由于他一直认为他被不公平对待,但无证据证明被告精神失常,故不用做心理评估。

法官让被告再考虑对判刑的要求,于下月1日再次举行量刑聆讯时呈交。到时,被告呈交的一些社区领袖及其好友支持他的中文公开信,也会翻译后在庭上读出。

尽管仍未判刑,被告昨天向法官要求获取该案的法庭纪录,准备为提出上诉之用。

鉴于被告曾于量刑聆讯中,发演说指责加国司法制度对他不公平。

法官奥玛拉昨天向被告重申,他于下次出庭时提出的要求,只能与量刑有关。

于本月9日的量刑聆讯中,被告曾要求法官奥玛拉判他不需入狱、不需判罚或没收284万元、及不要判他永久不能再做投资顾问的工作。

律师布斯当天向法官提出上述被告接受精神失常评估申请时称,被告于近数年不断向法庭、检控官、安省司法厅长,甚至警方发出电邮,指责加国司法制度不公平,又指所有法官都有偏见,检控官向公众说谎等言论。

布斯续称,被告于量刑聆讯期间,对其投资者的损失未显示同情或悔过,也对发生的事表现得不需负上责任,同时未能够明白其上述所有行动的后果,故他怀疑被告精神失常。

布斯希望法官批准被告接受精神失常评估,是由于倘若验出被告真的有精神问题的话,法官于判刑时不要因为感到被告对投资者未有显示同情或悔过,而对他加重刑罚。

然而,检控官嘉特诺(Robert Gattrell)当天则反对批准被告接受精神失常评估。他认为被告对案件全无悔过,是由于被告的性格带自恋狂及自我中心,不是精神失常。

该案检控官麦当劳(Gavin MacDonald)曾要求主审法官判被告入狱8至10年;向被告判罚或没收284万元,用以赔偿有损失的投资者;同时要求法官判被告永久不能再做投资顾问的工作。

唐炜臻申请精神评估遭拒

世界日报记者邱冠铭多伦多报导/华人投资顾问唐炜臻的刑事诈骗案量刑聆讯庭,于18日在安省高等法院再度展开。唐炜臻的法律谘询辅助律师布斯(Peter Boushy)在上一次开庭时向法庭提出为唐炜臻做精神暨心理评估的申请,在此次庭上遭主审法官欧玛拉(Alfred O’Marra)驳回,但欧玛拉同意唐炜臻在下一次开庭时可提供来自社区人士的求情信(Reference Letter),以做为量刑的参考。

欧玛拉在宣布驳回理由之前,首先就控辩双方在过去的证词,做一简单的回溯。他紧接说,根据纪录来看,唐炜臻以前曾经是一名经商者,且也有成功的业务销售经验,因此研判如法律谘询辅助律师所说的言行脱序行为,其造成原因,不会是来自过去一年法律诉讼所产生的压力,因此也就没有进一步做精神暨心理评估的必要。

欧玛拉进一步表示,唐炜臻在过去也曾寄过来自于亲友及社区人士证明其品性操守的求情信到法庭,但中文内容使法官无法理解,因此希望在下一次开庭时,能提出英文版求情信,且必须是新的信,而不是将前几年的信一再拿来重提举证。

此精神暨心理评估的申请,是布斯在11日的开庭时提出。他说,由于唐炜臻在过去的一年,不论在心理及精神层面,都因面临刑事起诉、经济及家庭困难所产生的压力,才造成其包括任意向总理、省长、法庭、警局乱发申诉信,及试图攻击加拿大司法体制等脱序行为,因此有做精神暨心理评估的必要。

对于法官的驳回,昨天布斯在庭外指出,在法官的心中应该早就做出决定,所以尽管申请被拒绝也不觉意外。况且,一旦决定要做评估,此案势必还要再拖上好几个月才能结案。

而原本声称自2009年起即多次拒绝律师建议做精神评估的唐炜臻,此次反而对于法庭拒绝让他做评估大表不满。他在法庭结束后向媒体表示,“Nortel都没罪(指北电公司前三名高层主管涉大规模诈欺案),我为什么有罪?法庭判定我不用做精神评估,那是因为法庭的精神有问题。”

此外,唐炜臻向法庭提出撤销其交易禁令一案,于昨日同时段在安省证监会举行。由于对唐炜臻的刑事诈骗案尚未做出判决,证监会因此决定等到2月4日再开庭审理。唐炜臻下一次刑事诈骗案量刑聆讯开庭时间,订在2月1日举行。

唐炜臻要求心理评估被拒
善于推销及投资申请理据不足

星岛日报/向法庭提请接受精神及心理评估的华人投资顾问唐炜臻,昨天遭法官驳回,法官在庭上称唐炜臻是一名善于推销(Salesman)和投资人士,没有理由相信唐精神及心理出现问题,故不允许唐进行精神及心理评估。

安省证监会昨晨在唐炜臻缺席聆讯情况下,延长暂停交易令至下月4日,证监会将于下月1日,再就暂停唐炜臻交易令作出聆讯,而在同一天,唐会先到安省高等法院,再次出席量刑聆讯。

将提交新量刑陈词

审讯期间一直协助唐炜臻的“法庭之友”宝施(Peter Boushy),对法官不允许唐炜臻接受精神及心理评估呈请,表示意外,又说唐会再一次向主审法官奥玛华(Justice Alfred O’Mara),提呈最新撰写的量刑陈词。

法官在庭上提醒唐炜臻,其最新一份量刑陈词,应该着眼于量刑方面。法官向唐炜臻强调他被控告的一项诈骗超过5,000元的罪名已裁定成立,接下来是法庭对其刑罚方面的考量,并且提醒唐炜臻应该紧记这一点。

求情信可影响判刑

法官又指如果唐对判刑有任何不满,应透过上诉程序提出,并非在量刑聆讯时于庭上作个人阐述。另外,法官希望唐炜臻向法庭呈上合适的求情信,作为决定其刑罚多寡的考虑因素之一。

法官称唐炜臻被陪审团裁定诈骗罪名成立,案件中受害投资者逾200人。

辩方上周五提请替唐进行精神及心理评估,虽然唐在聆讯期间多次向证监会主席、法官及多名检控官发公开信及联署信,指加国司法制度对其不公平,又多次强调自己在事件中没有做错,并声称安省证监会暂停其交易资格,反令他更未能履行为投资者赚钱的承诺。

法官指他在批准被告接受精神及心理评估前,必须具有充分理由让他相信被告确存在精神及心理问题,但他相信唐的精神及心理不会出现问题,故没有需要做这个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