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7/被控诈骗及违证券法 唐炜臻两案法官拒同提堂

明报/多伦多华裔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被多市警方提出5000元以上诈骗罪一案,昨日下午再次于旧市政厅视像提堂。控方表示,所有证据文件已经全部交给辩方,双方定于下月12日再提堂。

昨日下午2时左右,目前仍被关押在当谷监狱的唐炜臻出现在法庭电视上。他身穿红色囚衣,气色不错,身形也未见消瘦,看起来神情自若。法官问他姓名,他清楚地作答。

唐炜臻的律师王海云昨并未到场,派出一名黑人律师代表出庭。检控官依然是高云(Macdonald Gavin)。高云在堂上表示,所有证据材料已全部交给辩方,“再无进一步的材料可移交。”

法官表示,此案3月12日再提堂。但高云建议,可否考虑将唐被多市警方刑事控罪一案和被安省证监会控罪一案,两案提堂合二为一。唐被安省证监会控罪一案,之前已安排在3月4日再过堂。

控方提出该建议,是因为安省证监会去年6月10日对唐提出12项违反《安省证券法》的罪名,而多市警方今年1月6日对唐发出全国通缉令而唐自首后,对他提出5000元以上刑事诈骗罪。两案因为性质不同,一直是独立进行司法程序,但很多时候两者的提堂相差不过数天,合在一起可节省时间。

但昨日法官称,由于某些技术原因,不能将两案提堂合二为一,还是维持原来独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