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4/中国人肉搜索让FBI也黯然失色

近日,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新闻使中国的人肉搜索再度成为大家的焦点。该报道称,中国的人肉搜索让国际刑警组织都黯然失色。“人肉搜索”是去年国内网络流行语之一,甚至一度成为网民们的问候语——你今天被人肉了吗?

从2006年初的踩猫事件,到2008年天价理发事件……一切都说明了人肉搜索的惊人力量,也验证了中国人的一句俗话:人多力量大。据统计,2008年中国的网民就达到2.89亿,今年将达到3亿,占全球网民总数的三分之一,而人肉搜索“团队”就是从如此庞大的网民中诞生。

中国式网上追捕 广受外媒关注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生动地解释了中国的人肉搜索——中国最有名的侦探机构中的私家侦探很少睡觉,一直在无情地追寻猎物,让国际刑警组织都黯然失色。而且他们还是免费的。但在你考虑雇用他们之前,有一点比较困难。这些侦探都是网络在线人群,数百万人共同工作进行“人肉搜索”。这种方法融合了最先进和最古老的战术,而且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网络义务警员参与进来。

事实上,去年6年,国外媒体就对中国人肉搜索投向了关注的目光。英国BBC在报道有关中国“人肉搜索”的新闻时,直接把“人肉搜索”翻译成 “human flesh search engine”,为了便于西方读者理解,BBC还加注了“witchhunt”(搜捕女巫),形容在中国如火如荼发展的“人肉搜索”,就像当年人们群起围剿女巫的行动。在美国,媒体为表达中国的“人肉搜索”,专门创造了一个短语 “Chinese style internet manhunt”(中国特色的网上追捕)。

针对国外媒体对人肉搜索的关注和理解,互联网研究专家认为,人肉搜索确实是具有强烈的“中国特色”,而且由于在国内,通过网络网民能较为自主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也是人肉搜索能在中国如火如荼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事实上,人肉搜索是网民新闻的一种形式,对社会中一些不良事件进行监督和鞭挞,这也是人肉搜索积极的一面,对社会发展有推动的作用。

法律界人士表示,事实上,在国外也有人肉搜索,但由于国外网民在个人隐私的认识上较中国网民全面。因此,国内大部分人肉搜索都将当事人的家庭状况、工作单位、电话号码等较为个人的信息发布在网络,从而引起当前国内人肉搜索是否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讨论。

中国人肉搜索有三大特点

特点一:“破案”神速。只要有一段视频或照片发布到网上,人肉搜索引擎就会马上启动。数小时内,当中被搜索对象就会被曝光,甚至详细到他的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家庭成员等等。

特点二:“侦察”能力强。这也是人肉搜索最令外国媒体惊叹的地方,只要透露某一细节,如事件发生的地点、照片视频当中透露的背景信息以及事件中主角的身体特征,网民就可通过这些细节进行追踪,最后将整个事情曝光。

特点三:“全民”总动员。人肉搜索的忠实粉丝脱胎于2.89亿的中国网民。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虽然你不曾正式参与到人肉搜索当中,但你在网络上发布过的信息,或者告诉给身边朋友的消息,实际上就是在为某些人肉搜索事件积累信息。

“禁”,还是“不禁”

事实上,随着人肉搜索的日渐强大,已不可避免地触及是否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人肉搜索是否要管,该怎么管,自然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大众讨论的关键。

今年1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侵犯隐私权为由对互联网正在兴起的“人肉搜索“进行管制,条例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提供或者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该条例公布后,就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应。该条例在保护个人隐私这一点上固然值得认可,但应否就此完全禁止人肉搜索呢?事后,徐州人大在网站上进行了澄清,称该条例不影响公民行使监督权。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网络传播专家董天策表示,人肉搜索具有“中国化”的事物,当中存在积极的一面,例如曝光一些腐败、造假等的不良社会行为,推动社会的发展。同时,也有不理性的一面,过度暴露个人隐私,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甚至为他人的日常生活、工作造成干扰。对于人肉搜索,有些观点表示应该禁止,但实际上,这是无法禁止的,政府部门等应该对其实施正面引导,提高网民的素质,让网民懂得如何用理性的方式表达对社会不道德行为的谴责。另外,社会大众要懂得保护个人隐私,以免被一些网络上的不法分子利用。

法律界相关人士也认为,互联网不仅能广泛地搜集并分析信息,更能快速地让信息传播。所以在信息时代,公民要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在透露个人信息时,要确定对方机构或个人是否可靠。当发现个人隐私被侵犯时,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据悉,人肉搜索第一案宣判后,北京市朝阳法院就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司法建议。法院表示,“北飞的候鸟”网站(即大旗网)于2008年1月 11日注册,4月2日才申请备案,长期脱离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应督促下级单位对该网站进行查处。法院发现,网站对网民言论审查仅限于一般的、随机的、应投诉的事后审查,而此时侵权事实往往已经发生。

因此,法院建议有必要采取更加有效、适当的技术措施,进行适时监管。同时,法院还建议该部对“人肉搜索”等新生网络事物进行引导,倡导互联网上言论的理性和文明。

内地媒体人论网络反腐:网民“双规”了周久耕

大公报记者陈旻报导/尽管南京市在给媒体的新闻通稿中称“媒体有关周久耕被‘双规’的报道与事实有出入”,但其首次公开证实周久耕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内地资深媒体人、著名杂文家张心阳认为,所谓双规,就是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交代应当交代的问题,最终结果依据事实而定,可以因错而继续追究,也可以因无错而官复原位。他说,虽然南京市在新闻通稿中刻意回避了网络监督这一事实,但事件发展到此也可以说是网民“双规”了周久耕。

被网民“人肉搜索”出抽天价烟、戴天价表的周久耕“涉嫌严重违纪”,消息一出,引发内地各大网站与论坛网友热议。网易的论坛在短时间内就近千网民发帖。

有网友发帖“强烈建议人肉搜索反腐合法化,所有公务员都有义务接受网络的监督”。网易江苏南京网友说,“在我们南京江宁区委谁不知道他身家已过千万”。河北秦皇岛网友表示,“经实践证明,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通过一张照片,就能逻辑推理分析出官员的好坏,反而掌握了高科技和各种反贪专家云集的公检法和纪检部门,却占著位置浪费著纳税人的钱财”。广东广州网友欢呼:“这是难得的一次庶民的胜利!”

自去年起,中国网民的热情已经从“网民问政”发展到“网络问责”。张心阳认为,从过去网络反映反腐问题不受重视,到现在网络反腐的成功案例起来越多。网络反腐充分发挥了广大网民的作用,网民所揭露的事实和大量舆情绝不可不予以重视。其次,网络传输便利快捷,它不需要逐级上报,也不会遭到无端扣压,只要事实准确即可上网,交与公民评论,形成强大舆论。

张心阳说,特别是在当前民情反映不畅,一些地区出现官官相护和某些纪检部门对举报腐败不受理、不处理,或只受理、不处理的情况下,网络反腐对于“草根”阶层来说,是一个相对理想的渠道,网民将会“乐此不疲”。周久耕事件是内地网络监督成功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人肉搜索显威力,专家称监督官员渎职腐败最有效

美国之音记者陈苏报导/南京江宁区原房产局长周久耕因涉嫌严重违纪,已被江宁区纪委立案调查。周久耕是经中国网民人肉搜索被曝光的又一名落马官员。有关专家说,在现行政治与法律体制下,人肉搜索目前是对政府官员实行监督的最有效的方式。

*又把官员拉下马*

中国南京市江宁区原房产局长周久耕因去年12月份对媒体说了一些被视为不当的言论后,引起各方批评质疑。中国网民随之开动了所谓的“人肉搜索”引擎,经在网上搜索发现,周久耕抽1千5百元人民币一条的“九五至尊”香烟,戴价值10万元人民币的名表。

12月底,当地政府免去了周久耕房产局长的职务,随之对他展开了调查,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初步掌握其涉嫌严重违纪的证据。江宁区纪委日前决定对周久耕进行立案调查。

*亿万网民总动员*

周久耕是近日来继温州赴美旅游团的官员,深圳涉嫌偎亵少女的林嘉祥之后,经中国网民搜索而曝光落马的又一名官员,显示了中国网民利用互联网进行人肉搜索发挥政治作用的强大力量。

中国网民对人肉搜索的运用能力被评为令美国联邦调查局相形见绌,具有的特点是,近三亿网民总动员、破案神速、侦察能力超强、穷追不舍,直至整个事件全部曝光。

*其他途径常碰壁网上行使权利*

北京法律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郝劲松律师对美国之音说,中国的官员受民众监督的渠道非常有限,举报信往往石沉大海,媒体受到政府管制。公众根本无法从官方媒体获得官员的信息,包括官员不申报的财产情况,只能通过这些官员刊登在网络上一些照片和活动获得信息。郝劲松律师认为,中国网民进行人肉搜索,实际上是在行使宪法赋予他们的监督权。

“网民也是公民,他们在网络上搜索一些东西并予以公布的时候,就是在行使一项权利,就是宪法第41条赋予公民的监督权。也就是对一些政府官员的日常行为、言行。”

*正反两面*

具有中国特色的人肉搜索最具争议的也许是对个人隐私的曝光披露到哪里是一个底线的问题。中国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董天策被媒体引述说,人肉搜索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现象,存在积极的一面,曝光腐败、造假等不良社会行为,推动社会的发展。同时,也有不理性的一面,过度暴露个人隐私,侵害他人隐私权。

郝劲松律师认为,如果官员认为网民在网络上公布的情况不实,构成诽谤,侵犯隐私,他们完全可以使用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他说,中国现有法律完全可以起到保护个人隐私的作用,但经人肉搜索曝光涉嫌贪污或渎职的官员当中,据他所知还没有一名官员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却有官员采取了另外一种措施:

“有一个人民监督网公布了某位市委书记的问题。这位市委书记不是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起诉,而是动用了其他关系,通过北京市新闻网管办,去关闭了人民监督网。”

*隐私权官民有别*

中国现有法律已经让所谓中国“人肉搜索第一案”里的主角王菲成功胜诉,告倒了“大旗网”和被告张乐奕侵犯其隐私权,获得了经济赔偿。王菲的妻子姜岩因丈夫婚外恋跳楼自杀身亡,导致网民公愤,进行人肉搜索,在网上曝光王菲的电话、住址、工作单位等详细个人资料。

广州法律学者唐荆陵认为,中国官员如周久耕和林嘉祥被人肉搜索,跟普通老百姓如王菲被人肉搜索是两回事,官员本身都是公共人物,必然失去相当部分的隐私权。

“被关注的人,他不论是作为一名官员,还是他引发了一个有公共性质的事件,在这个过程当中有一个隐私权的让步,他应该就是让出这些隐私权来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判。周久耕本身是一名政府官员,他被人肉搜索那是理所应该的。”

*禁令鼓励规范*

中国江苏省徐州市人大上个月发布条例,以侵犯隐私权为理由对人肉搜索进行管制,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提供或者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但有关条例引起强烈反弹,结果该市人大在网上澄清说,该条例不影响公民行使监督权。

北京法律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郝劲松说,就目前中国政治司法现状看,不宜禁止人肉搜索,而应当鼓励,并立法规范人肉搜索的程度,在实行监督效力的同时,保障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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