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8/海归间谍沃维汉的不归路

美国之音记者李肃2008年12月7日华盛顿/11月28号,中国以间谍罪枪决了商人和科研人员沃维汉。我们这次的《对比新闻》节目来对比一下这则新闻的中外报导。

*西方媒体:国际社会吁勿处死沃*

西方媒体对这件事的报导从沃维汉被处决之前就开始了。美联社11月26号报导说:“大赦国际亚太地区主任山姆.扎里非发表声明说:‘根据现有材料判断,沃维汉没有受到符合国际标准的公平审判。’”“美国驻华大使兰德和美国负责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克莱默最近都向中国官员提出过沃维汉的案子,要求暂时不要执行死刑,以便进一步审议。”

《洛杉矶时报》11月26号报导说:“美国、法国、捷克和奥地利外交官都敦促中国政府重新考虑59岁的沃维汉的案子……。”

《纽约时报》11月27号的报导说:“今年6月,美国国务卿赖斯曾经向中国官员提出沃维汉案子的问题。”

《纽约时报》11月27号的报导说:“人权组织对话基金会的研究与项目经理罗森兹维格说,我们并不是要求放了沃维汉,我们只是认为他不至于被判死刑。”

*中国媒体援引外交部与环球时报*

11月27号,中国官方第一次公开提到沃维汉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表示“审判的程序是公正的,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中国是法治国家,中国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国媒介并没有像往常那样通过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等主要媒体进行报导,而是主要通过《人民日报》下属的《环球时报》进行报导。其它媒体不是重复外交部发言人的话,就是转载《环球时报》的报导。

*西方媒体报奥地利反应*

11月28号,沃维汉被处死之后,德国之声报导说:“德新社报导:奥地利外长普拉斯尼克女士谴责对沃维汉执行死刑,称之为公开侮辱欧盟的行为。她在今天奥地利外交部发表的一份声明里说,她‘对中国司法部门铁石心肠、不人道的行为方式深感震惊’。她说,这是蔑视家庭成员、奥地利、欧盟和其他许多人的呼吁。

‘沃留下了他的妻子和两个女儿,她们拥有奥地利国籍。出于这个原因,奥地利联邦总统菲舍尔和议会主席普拉默尔在过去几个月里都和中国政府交涉此事。’普拉斯尼克指出,中国政府偏偏在欧盟中国人权对话日执行死刑,这显示了它的‘蛮横和冷酷’。”

法新社11月30号报导说:“有27个成员国的欧盟表示,这次死刑的执行‘严重损害了欧盟-中国人权对话所需的互相信任和尊重的精神’。”12月1号报导说:“奥地利外长普拉斯尼克星期五表示,处决沃维汉是中国‘深思熟虑’要同欧盟对抗。”

*环球时报:欧盟干涉中国内政*

11月30号,《环球时报》发出报导:《欧盟干涉中国处决台谍失败恼羞成怒》。报导说:“沃维汉被处决后,奥地利政府大为光火,不但没有收敛干涉中国内政的举动,反而指责中国‘蛮横和冷酷’,并发动欧盟对中国进行谴责。”

*美国之音报欧盟人权对话代表反应*

与此同时,美国之音12月1号报导说:“捷克共和国外交部人权办公室主任加芙列拉.德劳哈是欧盟-中国人权对话中欧盟的代表之一。……她说:‘对沃维汉的处决是在上星期五早上。可是,我们在当天还几次向中国表达对此案的关切,因为中国当局并没有通知我们沃维汉已被处决。直到当天结束时,我们才意识到沃维汉已经在早上就被处决了。而就在那一天,我们还和中国方面进行人权问题的对话。’

德劳哈指出,欧盟的所有成员国都反对处决沃维汉,不仅是因为他的两个女儿都是奥地利公民,而且还因为在对沃维汉一案的审判是否公正的问题上还存在一些其它疑问。她说,另外,欧盟认为中国对沃维汉的判刑过重,因为他并没有被控犯有任何暴力罪。德劳哈还批评中国在公正审判的标准方面言行不一。

她说:‘尽管中国还不是联合国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成员,但北京目前正在声称它致力于批准这项公约。而中国这一次的言行之间发生了矛盾,因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死刑的判决设定了最低标准。中国对沃维汉的处决反映出北京在公正审判的标准上有虚伪的一面。’”

*中国媒体:欧洲媒体攻击中国*

12月2号,《环球时报》把矛头对准欧洲媒体,指责“一些人加大了攻击中国的调门,鼓动欧洲团结起来一致对付中国。有媒体故意煽动”。

另外,中国官方英文报纸《中国日报》12月2号报导的题目是:《欧盟对台谍案的批评是一种干涉》,说“这种批评是在中国由于一些欧盟国家领导人计划与达赖喇嘛会晤而推迟与欧盟领导人会晤以后发出的”。

*环球时报:沃享受各种权利*

12月4号,《环球时报》发出一则迄今为止有关沃维汉间谍案最详细的报导,在一些细节上与西方媒体的报导有相当大的差异。

《环球时报》的报导说:“在整个破案审查包括国家安全机关预审、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都严格依法办事。被告沃维汉……依法享受了各种权利,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西方媒体:沃一年后才见律师*

但是《纽约时报》11月27号的报导说:“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发言人苏珊.史蒂文森说,除了对沃维汉起诉内容令人质疑之外,沃维汉后来自己又收回的坦白也可能是逼供出来的。沃维汉在被关押的头10个月里一直没有律师。”

美联社11月26号报导说:“他于2005年1月被捕,但是直到一年以后才见到律师。”“美国大使馆的声明……批评说,在检察官完成调查之前,沃维汉一直没有见到律师。”

*沃享有探视权?中外媒体各执一词*

《环球时报》的报导说:“在案件审理期间,沃维汉曾旧病复发,但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住院治疗。住院期间还一度取保候审好几个月,在北京的住处休养。”“在死刑执行前一天,沃维汉与妻子、小女儿见面,依法行使了探视权。”

但是《纽约时报》11月27号的报导说:“沃维汉在被关押的将近3年里,……所有家属要求探视的请求都被拒绝,或者根本不予理睬。”

法新社12月1号报导说:“(沃维汉的女儿)陈然在星期四被允许到监狱探视她的父亲,这是4年当中的第一次。但是她当时并不知道她父亲在第二天就要被处死。”

美联社11月27号报导说:“陈然说,沃维汉的另一个女儿陈迪从奥地利来晚了,因此当局批准第二次探视。”

路透社11月27号报导说:“他的女儿陈然这个星期被从美国召到北京,并且被告知星期四和她父亲的会面是最后一次会面。但是在星期四,她被告知,家属可以申请第二次探视。”

*华盛顿邮报:家属震惊*

因此,《华盛顿邮报》11月29号报导说:“沃维汉被处决的消息让他的家属十分震惊。她们星期四还在一次记者会上称赞中国愿意让她们第二次探视沃维汉,并且表示,由于她们所说的无数的法律漏洞,中国官员有可能改变对沃维汉的判决,她们还抱有希望。陈然说,星期四上午她见父亲时,没有人告知她父亲即将要被处决,她也没有收到最高法院驳回他最后上诉的书面通知。陈然和陈迪在星期五晚上发表声明说:‘我们的父亲是中国公民,应该受中国法律管辖。但是中国法律也说死刑犯人有权在行刑之前见到家人、诀别、平静地离去。’陈然说,她的家长从小教育她和妹妹崇尚中国的孝道。她说,而我们在过去几天经历的中国的司法程序,没有任何孝道可言。”

*中外媒体对沃罪行说法不一*

《环球时报》在报导沃维汉罪行的时候只报导了沃维汉向台湾提供了中国战略导弹的机密。但是英国广播公司BBC12月4号报导指出:“有报导说,沃维汉被中国裁定为台湾‘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大同盟’作间谍,提供了包括中国高层领导人健康情况的情报。不过,《环球时报》报导的案件始末并没有提及这一方面。”

彭博通讯社11月28号的报导说:“人权组织大赦国际说,沃维汉的罪行包括讨论了中国高级领导人的身体状况。”

《纽约时报》11月27号的报导说:“今年5月发出的一份模糊的判决书透露了案子的几个细节。……这份判决书说,他‘可能已经’传递了有关一位中国最高级领导人身体状况的信息。这种信息在中国被视为国家机密。”

美联社11月27号报导说:“沃维汉被指控向一个与台湾情报机构有关系的组织传递导弹导航系统数据。”“陈然说,这些数据都发表在一本杂志上,后来才被划归为机密。”

*沃生平报导 环球时报失实*

另外,中国所有媒体在介绍沃维汉生平时都引用《环球时报》的说法,说沃维汉1981年毕业于“哈尔滨大学医学系”。但是事实上,无论是在1981年,还是现在,中国根本就没有这所大学。跟这个名字相近的有一所始建于1926年的“哈尔滨医科大学”。《环球时报》对这个基本事实的报导显然失实。

*西方媒体:沃相信中国司法制度*

《纽约时报》11月27号的报导说:“陈然说:沃维汉曾经在欧洲学习8年。1997年,他返回中国建立了自己的医学实验室。……沃维汉本来可以在任何地方生活,但是他对中国有深厚的感情。”

路透社11月27号报导说:“陈然在同带着手铐的父亲见面以后举行的记者会上说,沃维汉告诉她,他相信中国的司法制度,并且表示中国的司法‘会主持公道’。”

第二天,沃维汉被处决。

台谍沃维汉案始末:西方“营救”背后有阴谋

《环球时报》石华/中国公民沃维汉充当间谍,窃取战略导弹等绝密情报,以间谍罪被执行死刑,却牵动着西方国家的神经。11月28日,充当台湾间谍的中国大陆公民沃维汉被执行死刑,美国国务院“深感不安和失望”,奥地利 “表示震惊”。据了解,这个间谍案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司法机关依法审理,程序合法,宣判公开,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指责中国毫无道理,背后另有很深的隐情。

“国之利器,不可示人”。战略导弹是中国的战略威慑力量,是国家与民族安全的重要保障,是真正的“国之利器”。沃维汉窃取有关战略导弹的绝密情报,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特大间谍窃密案,对国家安全与国防建设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

回国搜集情报

据《环球时报》记者从有关部门独家获悉,间谍案主角的名字不是外电报道中的“伍维汉”,而是沃维汉,男,1948年出生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1981年毕业于哈尔滨大学医学系,是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批大学生。1981年至1984年,在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攻读硕士。毕业之后留在研究所里当助理研究员。1987年,沃维汉被公派前往德国慕尼黑留学,1991年获博士学位。学习期满,沃维汉并没有回国,也没有继续从事医学科研工作,而是滞留不归,去奥地利经商,并把自己的妻子与两个女儿都带到了奥地利。后来夫妻离婚,沃维汉的前妻与女儿加入奥地利国籍并定居在那里。沃维汉于90年代初开始经常往返于祖国大陆和奥地利等欧洲国家之间经商,其出入境均持中国护照。

在德国学习期间,沃维汉经济上并不宽裕,政治上又与“民运人士”搅在一起。经所谓民运人士费良勇介绍,1989年10月,沃维汉在德国被台湾间谍机构策反,成为台湾军情局的间谍,该组织给他规定了“杨东”的化名和每月1000美元的薪水。沃维汉还领取了相关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扫描仪等间谍设备。这一次,沃维汉经济上确实改善了生活,但也同时踏上了罪恶的不归之路。他开始在大陆积极发展间谍网络与成员,搜集大陆有关政治、经济、军事等情报。与此同时,军情局为了彻底控制住沃,投资30万美元为其当时妻子陈淑坤在奥地利开设了餐馆。自90年代初至本世纪初,沃维汉受台间谍组织派遣多次进出大陆进行情报搜集,并偶有得手,包括获得解放军某夜间作战装备,把准备发展的成员情况向台湾间谍组织作汇报等。后来,为活动方便,沃维汉在北京注册成立了一家药物载体公司,他给自己封了公司“首席科学家”这个响亮的头衔,不少西方媒体因此把他描绘成“医学研究人员”、“科学家”,其实他根本算不上科学家,也不是正经商人,而是一个披着掩护外衣隐藏很深、不折不扣的间谍。

收买导弹专家

郭万钧,男,1942年出生,毕业于南开大学物理系,是当时高材生,后来成为一名导弹技术专家,参与了某型号战略导弹的设计。郭万钧与沃维汉的认识,是因为彼此是亲戚的亲戚。90年代初,在一个远房亲戚的婚礼上,沃维汉正巧回国也来祝贺,两人就这样认识了。沃维汉本来就是有意识攀拉各方面人员,发现郭后立即分外热情,千方百计紧盯不放,既炫耀自己的风光,又许诺各种好处。而当郭看到留学回国、西装革履、开高级轿车的沃维汉时,也被沃的蛊惑搞晕了头脑,与沃打得火热。随后,沃即将郭的情况报给台湾军情局,得到的指示是重点联系此人。经过一段时间后,沃见时机成熟,便按军情局要求对郭下手。沃维汉告诉郭万钧,导弹情况可以变成大价钱。郭万钧见钱眼开,利令智昏。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本世纪初,郭一步步陷入深渊,胆子从小变大,后来在明知道沃维汉是在为境外间谍组织工作的情况下,郭万钧向沃提供了大量有关战略导弹的情报。为了让沃维汉能够理解导弹专业知识,郭万钧还给他进行了导弹专业知识的“科普”。沃一边听一边记,笔记做得非常详细。这些笔记已被携带出境,在欧洲某国转交给台湾军情局。也正是因为这些情报,台湾军情局某一副局长还专门在欧洲某国接见沃维汉,该局长告诉沃,他的情报美国非常重视。为此军情局还先后给沃四十多万美元的奖励。

郭万钧泄露的情报对我国家安全影响很大。据沃维汉供认,台湾方面为了处理此情报信息,针对郭万钧提供的情报专门成立了一个分析小组。他们明确告诉沃维汉,这些情报主要是提供给美国的。每次接收情报并经过一番研究后,分析小组都根据美国方面提出的需求专门拟定问题清单,沃维汉就带着这些问题再回到大陆当面来问郭万钧。经法院审理认定,郭万钧先后向沃维汉提供了涉及战略导弹等7项绝密情报,为此,沃维汉先后转交了间谍情报组织提供给郭万钧的数万美元和1块手表。沃维汉在间谍机关指导下,以商人外衣掩护,活动非常隐蔽。沃和郭的活动也以亲属联系避人耳目。但国家安全机关警惕的眼睛还是及时盯住了他们的罪恶活动,在保障国家安全利益不被继续侵害的前提下,进行了一段时间深入缜密的侦察,于2005年初将沃维汉、郭万钧抓捕归案,保护了国家利益。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沃维汉、郭万钧所获情报的泄露,对国家安全与国防建设造成了特别巨大的危害,后果特别严重。

依法判决

在整个破案审查包括国家安全机关预审、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都严格依法办事。被告沃维汉、郭万钧均依法享受了各种权利,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案件审理期间,沃维汉曾旧病复发,但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住院治疗。住院期间还一度取保候审好几个月,在北京的住处休养。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在反复核证证据的基础上,2007年5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沃维汉间谍案进行宣判,沃维汉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院以间谍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沃维汉死刑。郭万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以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死刑。因涉及国家秘密,按中国法律规定,法院没有对沃维汉间谍案进行公开审理,对郭万钧案也没有公开审理,但都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死刑后,两人不服,依法提出上诉。2008年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8年11月28 日,沃维汉、郭万钧被执行死刑。在死刑执行前一天,沃维汉与妻子、小女儿见面,依法行使了探视权。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表示,中国是法治国家。沃是中国公民,其罪行证据确凿,中国司法机关依法作出判决,这完全是中国司法主权范围内的事情。此案审判程序公正,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某些国家恼羞成怒

事情本来到此结束。但是沃维汉的女儿因为是奥地利公民,事先曾呼吁奥地利出面向中国施压,不要判处沃死刑。为此奥地利驻华使馆还专门给中国发了外交照会,这种无理要求理所当然遭到拒绝。

沃维汉一个女儿嫁给了一名美国男子,因此这个案子也与美国多少扯上了联系。这名美国男子也希望美国对自己岳父的案件进行干预。这些与案件审判毫不相关的因素综合到一起,最后把一起普通的间谍案演变成一场对中国人权状况的谴责。奥地利日前发表声明,对沃维汉被执行死刑表示强烈不满。美方也对沃案表示关切。

当然,“人权”、“亲情”是好听的表面名称。分析人士指出,战略导弹是中国最为重要的远程威慑力量,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力量。其对中国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某些国家真实目的恐怕还是“受托”并“受益”,要为立了“功”的间谍尽责。对此隐情难以明说罢了。

西方国家和组织此次批评中国牵涉到死刑问题。虽然全世界有些国家废除了死刑,但国情不同,包括美国、日本等国家依然保留死刑。中国根据国情也保留了死刑,同时依法严格掌握,所有死刑都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秦刚说,对中国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判决说三道四,粗暴干涉了中国司法,践踏了法治精神。我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中方敦促他们立即纠正错误,停止一切干涉别国司法的言行。

窃取导弹等绝密情报:台谍沃维汉案侦破始末

环球时报2008年12月4日/核心提示:自90年代初至本世纪初,中国公民沃维汉受台间谍组织派遣多次进出大陆进行情报搜集,获得解放军某夜间作战装备,把准备发展的成员情况向台湾间谍组织作汇报等。郭万钧向沃提供了大量有关战略导弹的情报,还给他进行了导弹专业知识的“科普”。

环球时报12月4日报道中国公民沃维汉充当间谍,窃取战略导弹等绝密情报,以间谍罪被执行死刑,却牵动着西方国家的神经。今天出版的《环球时报》独家披露了沃维汉一案的始末。

沃维汉1948年出生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1981年毕业于哈尔滨大学医学系,1987年赴德留学并随后获博士学位。在德国学习期间,沃维汉经济上并不宽裕,政治上又与“民运人士”搅在一起,最终被在德国的台湾间谍机构策反,成为台湾军情局的间谍。

自90年代初至本世纪初,沃维汉受台间谍组织派遣多次进出大陆进行情报搜集,并偶有得手,包括获得解放军某夜间作战装备,把准备发展的成员情况向台湾间谍组织作汇报等。

上世纪90年代初,沃维汉结识了大陆导弹技术专家郭万钧,并以金钱将其收买。郭万钧参与了某型号战略导弹的设计。他见钱眼开,利令智昏。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本世纪初,郭万钧一步步陷入深渊,胆子从小变大,后来在明知道沃维汉是在为境外间谍组织工作的情况下,郭万钧向沃提供了大量有关战略导弹的情报。

为了让沃维汉能够理解导弹专业知识,郭万钧还给他进行了导弹专业知识的“科普”。沃一边听一边记,笔记做得非常详细。这些笔记已被携带出境,在欧洲某国转交给台湾军情局。

也正是因为这些情报,台湾军情局某一副局长还专门在欧洲某国接见沃维汉,该局长告诉沃,他的情报美国非常重视。我国家安全机关于2005年初将沃维汉、郭万钧抓捕归案。经法院审理认定,郭万钧先后向沃维汉提供了涉及战略导弹等7项绝密情报,对国家安全与国防建设造成了特别巨大的危害,后果特别严重。

在整个破案审查包括国家安全机关预审、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都严格依法办事。被告沃维汉、郭万钧均依法享受了各种权利,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在案件审理期间,沃维汉曾旧病复发,但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住院治疗。住院期间还一度取保候审好几个月,在北京的住处休养。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在反复核证证据的基础上,2007年5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沃维汉间谍案进行宣判,沃维汉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法院以间谍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沃维汉死刑。郭万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以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死刑。因涉及国家秘密,按中国法律规定,法院没有对沃维汉间谍案进行公开审理,对郭万钧案也没有公开审理,但都依法进行公开宣判。

一审判决死刑后,两人不服,依法提出上诉。2008年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8年11月28日,沃维汉、郭万钧被执行死刑。在死刑执行前一天,沃维汉与妻子、小女儿见面,依法行使了探视权。(本文来源:环球时报)漆青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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