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7/回扣优惠误导 消费者利益受损

(渥太华6日加新社电)厂商退款手法误导消费者,仅1%顾客实际申请回扣优惠,加拿大竞争局将警告厂商,不得滥用退款计划谋取利润,提醒消费者慎防欺骗性的退款促销。

联邦竞争局(Competition Bureau)成立一个特别调查小组,并将发表一份公告,警告商家不要发表虚假或误导性的回扣广告,并让消费者了解,怎样避免这种欺诈性的促销手法。

竞争局不得不处理回扣误导问题,因为愈来愈多厂商和零售商利用它促销,将其视为一个节省成本的营销工具,因为仅1%顾客不怕麻烦实际申请回扣。厂商知道忙碌的消费者,通常真正寄出所需的表格或优惠券。

竞争局委托的一份内部报告说:“这些未申领的回扣,为厂商创造巨大利润,同时令许多消费者,未如购买商品时所期望的省钱。”

内部研究报告还引用一些加拿大零售商的具体广告实例,“回扣后”价格被打印成最大字体显示。竞争局认为,这是一种误导做法。

当局草拟的公告建议消费者:购买前读完申领回扣的所有条款,确定自己完全接受、索取两份原始发票,因为其中之一往往被要求寄回、寄出任何东西时应保留副本,以便退款延迟或没有退款时保留记录、如果你觉得受人误导,请向竞争局投诉,电话1-800-348-5358或电邮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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