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5/读者来信:走极端的抗议中医立法游行

2006年11月15日5:24:26(京港台时间)?

星网读者亮见来信/11月12日,“安省中医药针灸同业争取公平立法大联盟”组织了抗议和游行行动,抗议已通过二读的安省第50号法案,即传统中医法案。在此之前,安省曾召开公听会,就50号法案听取不同意见,有中医界人士首次将该法案称为“歧视法案”;11月3日,部分中医界人士成立争取公平立法大联盟。

据新闻媒体报道,在抗议和游行活动中,中医界人士打出“争取公平、反对歧视、争取生存、反对迫害”,“反对文化歧视”、称50号法案是“新人头税”、“又一个排华法案”、“危害公众安全”、“将中医置于死地”等口号,抬棺举行游行,示威人士还表示:“50号法案充分暴露自由党政府虚伪的,歧视华人的真面目”,是“坑害华人”。新民主党议员也到场表示支持。

反对中医立法50号法案的人士不会忘记,安省政界和中医界人士为了争取中医立法,已经进行了十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政界中的有识之士以加国社会多元化的思维,看到中医的功效,希望确认中医针灸在安省卫生界应有的地位。许多拥有中医专业文凭和行医经验的移民进入加拿大,中医事业发展很快,争取中医针灸在安省获得合法地位,正是许多中医界人士长期争取的目标。也正是由于中医界和政界人士努力,才促成了中医立法的提出和进入省议会立法程序。指责这些努力争取立法的人士是在炮制“排华”、“歧视华人”、“坑害华人”法案,未免说得太晚了点,而且我认为这是不负责任的极端做法。

1.阻碍中医立法,正是剥夺合格中医即将得到的正式行医权

反对中医立法50号法案的人士宣称,“中医针灸是安省几十万华人治病养生的重要需求,该法案对中医的‘扼杀’政策,将导致社会公众特别是华人就医治病的巨大障碍;……中医针灸也是数千华人从业者赖以谋生的手段,剥夺他们的行医权就是剥夺他们的生存权。”

试想一下现在的情况,没有中医立法,中医针灸是否过得好?中医是否有行医权?公众是否安全?

由于没有中医立法,中医针灸在安省卫生行业的地位未能获得确认,很大成分的中医药费用不能由保险承担,安省一方面是日益壮大的中医针灸专业队伍,另一方面是医生紧缺,中医未能立法规范化这一问题就像瓶颈一样,制约着中医针灸事业在安省的发展,阻碍着中医针灸从业人员与广大病患者的汇聚,中医立法一日不解决,这一瓶颈就一日得不到舒缓。由于没有中医立法,公众以中医治疗就医也是极不安全的事情,目前中医行业没有自我监管,无从判断医师是否合格,任何人都可以挂牌行医,也将使中医业的行业信誉受到影响,中医每拖延一天立法,这样的危险混乱情况就多延续一天。现时中医针灸的情况,就是处于谁都可以行医、但谁都没有正式资格行医的灰色地带。以现在的情况,中医还能被“扼杀”、“剥夺”到哪里去?相反,中医立法如果成功,将正式确立中医针灸在安省医药卫生行业的地位,正是给至今没有正式权力、而具有足够水平的中医师、针灸师以“行医权”,部分从业医师还将得到“Doctor”的头衔。尽管现行提出的中医法规不能令人满意,但不能否认这一法案对中医针灸将起到的积极作用。因为对现行提出的中医监管法部分内容不满意,就以极端的方式全盘否定这一法案,不仅有失公允,而且更是真正地“剥夺”了大批中医针灸从业者即将到来的正式行医和发展权。

2.中医针灸要发展,但不是过河拆桥抢他人已有的饭碗

反对50号法案的人士宣称,该法案把针灸挖走,“送给了其他二十几个卫生健康专业,变成他们赚钱的工具”;指那些卫生健康专业“无需任何考试,各取所需,针灸将名正言顺地成为他们治疗的一个辅助部分”;“挖走针灸”“是对中华文化的肢解,是对华人业者明目张胆的抢劫”。

无疑,中医立法中如何规范针灸是现在最大的争议所在。10月30日及31日,在中医法案通过二读之后,省政府召开的中医立法公听会,听取各方意见,以便做进一步修改。让我们听一听在这一问题上的各种不同意见:

1、一部分中医人士认为,需要“一个行业,一个标准”,需要对中医针灸业采用统一、唯一的标准进行规管,针灸是中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论谁施行针灸,都应该用统一的标准。

2、另一部分中医人士表示,运用针灸作为辅助治疗手段和专业针灸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行医的标准大大不同,对经过长时间学习和严格专业训练的中医针灸人员给予“注册针灸师”认可,而对于其他行业经过一定训练的、拥有医生头衔的医疗人员和物理治疗师给予施行辅助性针灸的许可或称号,这样的区别是可以接受的。

3、公听会上还有一批非中医人士,代表了安省注册按摩师协会、整脊师协会、物理治疗师协会、护士协会等23个已规管的专业卫生行业的监管机构。他们在表示支持现行50号法案给予他们提供针灸服务的许可,并坚持该行业今后有权继续使用针灸作为辅助治疗手段。这些代表也表示愿意与其他受规管行业团体合作,共同制定统一的针灸从业标准。

真所谓众口难调,一部分讲中文的中医人士指责政府不听他们的意见,对华人有歧视;另一部分不讲中文的中医人士则指责政府在立法过程中只看重讲中文的从业者,好像这个法律不是全社会的,而只是一个族裔的。……

而其实真正针锋相对的意见,还是出自上述的第一类和第三类,即一部分中医人士坚持“针灸必须统一于中医”,而一批非中医人士要求“我们(包括23个已规管行业)有权继续使用针灸”。

反对中医立法50号法案的人士认为,“如果50号法案付诸实施,其‘多标准即无标准’的‘监管’方式,将会纵容形形色色的‘针灸师’的暴增”,中医立法后“将有几万人从事针灸工作”……。因此50号法案是把针灸从中医手里“挖走”,送给23个非中医行业当“赚钱的工具”。求求老实说,这是一个很有“中国特色”的指控。

仔细看一看那些非中医人士的发言(新闻和网上可以查到),您可以发现事实与那些反对派人士的言论有很大出入:首先,那23个非中医行业施行针灸并非是在未来某一天“50号法案付诸实施”后,更不存在借助50号法案从中医手中抢走针灸,许多行业利用针灸进行辅助性治疗已有几十年历史,如果在这些行业里针灸有“暴增”,那也不必等到现在。其次,这些非中医行业的针灸并非胡乱行医,“无需任何考试,各取所需”、“危害公众安全”,他们早已是受规管行业(Regulated Professions),受到不同法规的约束,而且行之有效数十年,有自己的针灸入门标准。

从各种报道可以看出,这23个行业里的非中医针灸是已经存在的,如果硬性要求这些非中医的针灸从业人员重新按照中医的标准进行培训、考试,甚至再花上几年学学中医,是否是对这些行业的歧视?是否抢了这些行业的饭碗?是否是“迫害”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同时在立法上,是否要将这23个行业的监管法规全部重新修订?……

求求如果坚持以第一种意见修改50法案,那么与非中医行业的冲突就是显而易见的。

民主是个协商的过程,而不是走极端对抗的过程。中医立法关系到公众的健康以及中医针灸事业在加拿大的发展,希望有关人士多一点考虑大局,少一点考虑个人团体,多一点考虑中医事业,少一点考虑政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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