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员赛吉·乔伊尔(Serge Joyal)很喜欢加拿大参议院,但是他发现不少加拿大人并不认同他的观点。当他于1997年被任命为参议员后,发现参议院是加拿大政治机构中“最不受尊重、最不受注意”的地方。大多数加拿大人认为参议院是“无用的老古董”。媒体对之冷漠,大众对之反感,民选议员对之尊重有限,甚至学术界对之也不感兴趣。
公众注意到参议院时,几乎总是负面的信息。比如,又有一批参议员被任命来花费数百万元的联邦税收;某参议员显耀自己高人一等;社会丑闻(包括一名曾居住在墨西哥的参议员);总理任命自己的亲信当参议员以方便通过自己的立法;或者参议院有意阻挠送交来的议会立法等。
这样的参议院与加拿大奠基者的设想大相径庭。按原始设想,参议院和下议院及总督构成加拿大议会体系。参议院一方面要向总理和内阁建言,另一方面要确保立法的严谨性 —— 任何法律不经下议院、参议院、总督三方共同签署不得生效。
加拿大首位总理约翰‧亚历山大‧麦克唐纳爵士(Sir John A. Macdonald)把参议院的职责视为既重要又卑微;参议院一方面有权否决下议院的不恰当立法,另一方面又一定不能冒犯民众(通过民选议员)明确表达的意愿。
1867年商讨成立联邦时,参议院起到了关键作用。按照国会总议席根据人口比例分配给各省的原则,当时的加拿大中部省(即安省和魁省)注定主导下议院。设置参议院可以平衡联邦中的政治力量,保护人口小省的联邦权利和民意表达;另外,永久确定法裔魁省在联邦参议院的议席数。可以说没有参议院,各省就不会就联邦达成共识,也就不会有加拿大。
加拿大奠基者们设想参议院是清静之地,参议员的工作稳定、独立又保守,对联邦的各项事务做出监督。参议员由总理提名,总督任命,实行终身制。代表某省的参议员必须在该省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
联邦成立后不久的一些年间,人们对参议院日渐不满:参议员的任命一般是政治回报;由于终身制,参议院出现了两位年逾百岁的参议员。另外,人口小省或地区发现有事找内阁和法院帮助更有效果。人们渐渐形成共识:应当废除参议院,至少要按加拿大民众的意愿对参议院实施改革。
历史上有一位叱咤风云的内阁部长在转任参议员时曾说过:“今天我为自己的政治生涯了结书签了字。”
今天参议院有105议席,分配给七大地区:安省24席,魁省24席,大海洋省份合起来有24席,西部省份合起来有24席,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6席,北方各地区合起来有3席。1930年始见女参议员。1965年立法规定,参议员的强制性退休年龄为75岁。
参议院权力比国会权力弱,但非常重要。有一份研究说明了参议院的重要性。研究者法兰克斯(C. E. S. Franks)是加拿大议会方面的专家。他分析了参议院近年来的工作。法兰克斯的发现包括:其下的各专项委员会能够改进完善国会立法,参议院不只是代表特权。例如,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不仅为大企业家、大工业家的利益着想,他们同样关注消费者的利益。
法兰克斯论断:“我一再惊讶地意识到,周密性、社会公平和深谋远虑广泛存在于参议院之中。参议院审视联邦立法,并广泛关注着国家中的一系列社会、经济等问题。”
法兰克斯仔细区别了参议院的公众印象和参议院的实际工作。前者是负面的;而后者是高效的、负责的,并且超越党派利益。
宪法稳定难撼,所以宪法确立的参议院将长久与加拿大民众共存。参议员乔伊尔一直坚持这样的想法 —— 参议员们不会辜负加拿大缔造者对他们的期许,会严肃履行他们的工作职责。工作纪录显示,比起参议院批评家的观点,乔尔参议员的想法更接近事实的真相。
本文作者诺曼·希尔默(Norman Hillmer)是卡尔顿大学的历史学和国际事务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