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20/贺绍强马拉松官司震惊全北美

2003年11月20日21:16:56(京港台时间) (星星生活记者捷克佳报导)由于贺梅监护权案主审法官阿利桑德拉托斯(Alissandratos)的被迫退出,贺绍强夫妇在美国长达数年马拉松式的官司再次引起人们的强烈关注。此间舆论认为,主审法官的退出,是贺梅案取得的一个重大的进展。

据报道,消息人士透露,田纳西州特别法庭已指定了新的法官来负责审理本案,11月19日将开始工作,并预定在一个月内将案件审理完毕。为使读者进一步了解贺绍强夫妇在美国先后经历的四起官司的过程,《星星生活》特依时间顺序对整个事件过程作一个回顾。

**贺绍强夫妇的四起官司

贺绍强夫妇先后涉及四起官司,其导火索是贺绍强性侵犯齐晓军案,这一案件被称之为打开了“潘多拉魔盒”(Pandora Box),让这对夫妇在随后几年里陷入了一连串官司。

1、贺绍强性侵犯齐晓军案(1998.10─2003.2),齐晓军指控贺绍强对其进行性侵犯,2003年2月21日以罪名不成立而宣告结束。

2、罗秦诉王玉鹏殴打案(1998.11─2000.5),涉案的王玉鹏是齐晓军的丈夫,2000年5月,罗秦被打案被法院撤销。

3、贺梅监护权案(2000.4─?),贺绍强夫妇向贝克夫妇索要亲生女儿贺梅,出生后不久,贺梅就因故被交给人临时领养。

4、贺绍强夫妇移民身份案(2002.4─?),因合法居留身份过期,美国移民法官欲将贺绍强夫妇驱逐出境。

**官司涉及的主要人物

这几起错综复杂的官司案涉及诸多人物,主要当事人包括贺绍强、罗秦、贺梅、齐晓军、王玉鹏、以及贝克夫妇等。

★贺绍强:

湖南邵阳人,1965年出生,1979年考入邵阳师专,毕业后中学任教;1986年考上湖南大学英语系攻读硕士学位,1989年到南京理工大学英语系教书;1990年转往重庆建筑工程学院英语系任教。

1991年贺绍强同一重庆女子结婚。该女子1994年到美国读书,1995年贺绍强以陪读身份赴美。但不久后两人离婚。之后,贺绍强到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攻读英语教育硕士学位,1997年,贺绍强完成学业,因获孟菲斯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全额奖学金,遂放弃了亚大文凭。

1998年5月,贺绍强回国同罗秦结婚。1998年6月先返回美国。2000年3月,贺绍强重返亚大答辩,2000年5月获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英语教学硕士学位。

★罗秦:

贺绍强妻子,1968年出生,重庆人,高中毕业。1997年,罗秦与贺绍强异国“相识”,1998年5月,罗秦与贺绍强结婚。1998年7月1日,罗秦以陪读身份到美国。

★贺梅:

贺绍强、罗秦夫妇的第一个孩子。1999月1月28日出生,1999年6月4日,贺绍强夫妇在孟菲斯少年法庭签署协议,将贺梅交给贝克夫妇临时看管。2001年1月28日,贝克夫妇拒绝贺绍强夫妇探访。

★齐晓军:

性侵犯案女方当事人,1961年出生,北京人,已婚。1992年到美国。事发时,齐的丈夫在亚特兰大工作,她本人则在孟菲斯大学商学院攻读广告市场学本科学位。

★王玉鹏:

齐晓军的丈夫,涉嫌殴打罗秦者,孟菲斯大学毕业。

★贝克夫妇:

均为高中毕业,都是基督徒,育有4个子女。贝克先生(Jerry Baker),1959年出生,是房地产经纪人,区域经理;贝克夫人(Louise Baker),1961年出生,家庭主妇。

**主要历史事件回顾

★1991─1998.7

.1991年,贺绍强同一名重庆女子结婚。
.1994年,贺绍强妻子到美国读书。
.1995年,贺绍强以陪读身份赴美。但在贺绍强到美国后不久,在女方的要求下,两人离婚,没有孩子。
.1995年,贺绍强到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攻读英语教育硕士学位。
.1997年,罗秦与贺绍强经朋友介绍,异国“相识”。
.1997年,贺绍强完成学业,因获孟菲斯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全额奖学金,遂放弃了亚大文凭。
.1998年5月,贺绍强回国同罗秦结婚,两人在国内生活了大约1个月,罗秦此间怀孕。
.1998年6月,贺绍强先返回美国。
.1998年7月1日,罗秦以陪读身份到美国。

★1998.10─1998.12

.10月11日,贺绍强和刚刚相识的齐晓军单独待了一段时间,引发一周后齐晓军控告贺绍强对其进行性侵犯。
.10月18日,齐晓军向校方举报,称自己当时遭贺绍强性侵犯,一根肋骨被打断,并向校方展示了伤痕。
.10月19日,因案情严重,校方未经调查,取消了给予贺绍强的全额奖学金。
.11月中旬,因证据不足,警方决定对齐晓军对贺绍强的指控不予立案。该案原本到此为止,但齐晓军坚持自己遭贺绍强性侵犯。
.11月27日,感恩节,齐晓军丈夫王玉鹏与贺绍强夫妇在孟菲斯一华人超市发生肢体冲突,妻子罗秦当天被一对美国夫妇送入医院治疗。
.11月30日。贺绍强就妻子罗秦被打正式报案,该案2000年5月被撤销。
.12月12日,王玉鹏被逮捕,并被控有“加重情节的攻击罪”,交由陪审团裁决。

★1999

.1月28日,罗秦在孟菲斯一家医院接受剖腹产手术,早产生下女儿贺梅。贺梅出生时体重6磅,母女俩11天后出院回家。
.2-3月间,罗秦在生孩子后一个月就到餐馆打工挣钱。
.2月23日,贺绍强夫妇同“中南基督徒服务中心”签署了为期3个月的临时看护协议。
.4月27日夜,警方重新受理了针对贺绍强的性侵犯指控,将正在大学宿舍守夜的贺绍强逮捕。
.4月28日,贺绍强获得保释,贺做出了两个关键的决定:拒绝庭外和解,要求由陪审团来裁决。
.6月4日,贺绍强夫妇同贝克夫妇签署了一份延长看护贺梅时间的协议。这份协议由贝克夫妇的律师草拟,在孟菲斯少年法院签署协议,将贺梅交给贝克夫妇临时看管。协议没有规定具体领养时间,但申明,贺绍强夫妇享有随时要回女儿的权利,此后,贺绍强夫妇每周都前往贝克家探望贺梅。
.9月15日,孟菲斯大学就贺绍强性侵犯案举行听证会,正式取消了贺绍强的学籍。从此,贺氏夫妇在美国居留的合法身份开始出现问题。

★2000

.3月,走投无路的贺绍强打算回国,于是重返亚大答辩。
.4月3日,贺绍强夫妇首次向孟菲斯少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贝克夫妇交还女儿,引发贺梅监护权案。
.5月,贺绍强获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英语教学硕士学位。
.5月,罗秦被打案被法院撤销。
.6月,法院举行贺梅监护权案听证会,拒绝了贺氏的请求,理由是贺绍强有刑事案件在身;贺绍强夫妇都没有正式工作,没有抚养贺梅的经济能力。
.12月20日,性侵犯案首次开庭。因检方向贺绍强提出的一年缓刑外加义务劳动的和解协议遭拒绝,审判被推迟。

★2001

.1月28日,贺梅两岁生日。贝克夫妇拒绝贺绍强、罗秦探视女儿。
.2月19日,性侵犯案原定第二次开庭,因法院疏忽,这天是公共节日,故再次推迟。
.3月,贺梅监护权案开庭,贺氏夫妇再次请求法院让贝克夫妇归还贺梅。贺绍强还要求撤换法官,称其很不公正,有偏袒贝克一家的嫌疑。
.4月16日,性侵犯案第三次开庭。检方提出新的口头和解协议,称贺绍强无罪,但他需要接受思想教育,并承诺放弃对包括孟菲斯大学及原告在内的任何人的索赔权利。该协议被贺绍强拒绝,审判第三次延期。其间,贺的律师因双方意见分歧等原因撤出本案,法院接着为贺绍强指定了一名公共辩护人。
.6月6日,新任法官霍恩(Harold Horne)开庭审理贺梅监护权案。贝克以律师不在场为由,要求法庭将案件推迟。
.6月21日,贝克夫妇绕过地方法院,到高等法院起诉罗秦、贺绍强。报道称,涉及贺绍强非亲生父亲、抛弃女儿、假结婚、精神有问题等。
.6月22日,贺梅收养案再审,贝克说,他已在高等法院反控贺绍强抛弃孩子。这样,霍恩法官对案件的管辖权自动消失。贝克夫妇聘请了美国南部知名律师帕里希(Larry Parrish)出马打官司,而法官阿利桑德拉托斯据信是帕里希很久以前的同事。
.12月10日,性侵犯案第四次开庭前检方突然表示,原告在1999年的初次听证会上的证词录音带在搬家过程中丢失。法官以有关证据失踪为由,下令暂时撤销本案,择日重头开审。

★2002

.2月7日,法官决定:贺绍强、罗秦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向法院提交两人的结婚证、DNA检查报告、心理检查报告。法官指令贺绍强夫妇:不得向其他人、尤其是记者透露案情;不得去看望贺梅;必须交出贺梅的美国护照,以防潜逃;必须交纳1.5万美元押金;正式授予贝克夫妇对贺梅拥有合法的抚养权;承担一切法律费用。贺绍强的律师希格(David Siegel)认为,上述命令一半是非法的。
.3月,法官指定一名心理病医生,给贺绍强夫妇做精神病检测。
.4月10日,移民局逮捕贺氏夫妇,没收他们的护照,录下他们的指纹,之后让他们等候移民法庭审判。
.4月17日的一次庭审时,法官又根据贝克家律师的提案,将此案无限期地搁置起来。
.6月7日,性侵犯案第五次开审。主审法官Carol Blackette表示,这个案子拖了近4年,不想再审了。审判随后第五次被推迟,并于6月25日换了新法官。
.6月26日,移民法庭首次开庭,法官打算驱逐贺绍强夫妇,由于中国大使馆出面干涉,贺氏最终得以暂时留在美国,等候其他案件有了结果再审。
.7月31日,罗秦在获悉贝克夫妇搬家的消息后,到法院打听情况,争取探视权。罗秦同警方发生冲突,最后被警方以擅闯他人土地和拘捕罪名逮捕。罗秦随后被送往监狱。
.8月1日,律师希格为罗秦女士辩护说:作为母亲想方设法去探望亲生女孩的心情可以理解,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法官当场宣布:罗秦无罪释放。但罗秦直到晚上8时45分才出狱回到家中。
.8月,法官指定的给贺绍强夫妇做精神病检测的心理病医生,向法官递交报告称,“尽管贺氏夫妇精神稳定,但他们未来对贺梅的任何探视对贺梅都不利,因为贺梅已经不认识她的父母。”
.10月2日,贺绍强夫妇移民身份案件再次开庭。开庭后,移民法官波曼首先明确表示,有关家庭团聚的案件最重要,其他问题要待该案有结果后再做判决。并表示:贝家曾多次与移民法庭联系,要求尽快驱逐非法居民。
.10月9日,经过贺绍强及其律师的艰苦努力,法院终于解除了不准贺绍强见记者的禁令。但法院仍禁止贺绍强夫妇探视女儿。
.11月12日,性侵犯案第六次开庭审判。由于此前不久贺绍强的律师以身体欠佳为由要求退出案件,法官最终裁定将审判推迟到2003年2月18日。
.11月19日,贺梅监护权案开庭。

★2003

.2月18日,性侵犯案第七次开庭审判。贺绍强性侵犯案,2月21日以罪名不成立而宣告结束。给长期困扰家人的刑事案件彻底划上句号。
.2月23日,刚刚被法官宣判无罪的贺绍强对多维社表示,他已决定不反诉指控他性侵犯的齐晓军,也不会对负有相关责任的孟菲斯大学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但他希望孟菲斯大学恢复他的学籍,发还他被扣留的硕士文凭,并让他继续读完博士。
.9月4日,孟菲斯法庭主审法官举行最后一次听证会,控辩双方经过4个多小时的辩论后,法官驳回了贺家要求陪审团审理的要求,否决了贺梅亲身父母贺绍强夫妇提出的两项动议,对贺梅养父母贝克夫妇提出的两项动议不置可否,并宣布9月29日就本案做出最后宣判。
.9月26日,移民法官已给贺绍强夫妇下达了最后通牒。法官在给贺绍强的移民律师的信中明确表示,无论届时贺梅案件有无最终结果,他都将在12月17日家贺绍强夫妇的移民身份做出判决。
.9月26日下午,贝克夫妇方一名非主要律师LINDA HOMLES打电话给阿利桑德拉托斯(D.J. Alissandratos)法官要求延期,法官在没有与贺方律师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同意HOMLES的请求。HOMLES当即打电话将法官的决定通知贺方律师希格。
.9月29日,贺梅也在法庭安排的会面中认出了自己的亲生父母。
.9月29日,该日的庭审本是贺梅监护权案的最后决战,每天13小时,无限期连续开庭,直至案件解决为止。一名与案件关系不密切的相关人员HOMLES因家人有事,要求将庭审延期。贺家律师希格提出了动议,反对庭审延期,并认为法官在对方有关延期的请求是当庭撒谎。希格指出,即使法官对他使用的语言做出解释,那么他私下与一方律师单独达成决定的事实也构成违法。法官不予理会,裁定审判无限期推迟,直至琳达能够出庭。
.9月29日,法官将就贝克一家9月4日提出的两项告诉做出裁决:剥夺贺绍强夫妇对贺梅的父母权;获得永久收养贺梅的合法权利。
.11月14日,贺梅抚养权案举行最新一轮听证会。主审法官阿利桑德拉托斯以个人原因为由,未就拟议中的三项动议做出决定。并突然宣布退出该案审理,要求法庭另派法官。

**贺绍强夫妇或遭驱逐

2003年12月17日对贺绍强夫妇来说,将面临移民法官的遣返听证。虽然法官没有明确指出将做何种判决,但贺绍强夫妇被驱逐的可能性极大。为避免这种情况,贺绍强夫妇很可能自愿离境。这意味着,如果这次亲原告的法官判原告胜诉,贺绍强夫妇将失去在美国上诉的机会。据多维社报导,为避免因强制遣返留下污点,贺氏夫妇已同移民律师签署协议,一旦法官判决将女儿贺梅归还给他们,全家将在年底前自动离开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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