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涉嫌溺毙四岁女儿嘉嘉的华裔妇人彭璇,庭讯上周四因有一名陪审员心脏病突发未能出席而要休庭4天后,昨日重新开审,但主审法官宾奥桃(Madam Justice Benotto)宣布,生病的陪审员再不能履行其职务,从而询问了控辩双方的意见。
她表示,本案可以再选一名陪审员,但这样全案就要重审。亦可以以11名陪审员继续进行审判,但如果再有一名陪审员生病或有事不能出席,本案就不能再审下去。控辩双方经过考虑后,决定以11人陪审团继续进行审判。
控方随即传召负责本案入屋搜集证据的科学鉴证科大卫臣探长(Det. John Davidson)继续作供。他是于2004年7日16日到现场执行法庭手令来搜集证据,他一共花了4天时间,每天工作8至10小时。搜集到的证据与上司请示后,再呈交科学鉴证科进行分析及检验。
而科学鉴证科的主管又与负责本案的凶杀组探长商讨之后,以凶杀组的调查方向来决定要接纳那些证据。
搜证探长续作供
控方引导大卫臣探长展示很多现场拍摄的照片给陪审团看,其后再由大卫臣探长将他在浴室现场搜集到的证物,如洗衣盆、浴帘一一放在法庭上的模拟现场内。当他做完之后,法官宣布休庭,今天续审。
彭璇案于2006年5月29日在艾灵顿大道法庭进行初审,当时彭璇代表律师洪秉政对法庭表示,全部审判过程都不要禁止传媒报道。于是各大传媒皆以大篇幅地报道此案。
初审于2006年6月16日结束,而法官芬妮丝达(Faith Finnestad)于2006年9月15日在听毕控辩双方陈词后,她发现并没有证据直接或在环境上支持一级谋杀的控罪,所以改判彭璇要接受二级谋杀罪的审判。
证物呈现模拟现场
控辩双方10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大学大道(University Ave.)的高等法院进行初审前会议(Judicial Pre-Trail)。
而本案发生于2004年7月12日,多伦多警队42分局接到报警电话表示有人溺毙,于是派人到士嘉堡Rosebank Drive19号镇屋调查,发现4岁陈嘉嘉在浴室中溺毙。
凶杀组接手调查之后,于2005年2月28日拘捕33岁的彭璇,控告她一级谋杀罪名。其后法庭罕见地批准被控一级谋杀的彭璇有条件保释出外候审,直到初审结束后,彭璇的控罪降为二级谋杀。
有指女童自行放好浴帘爬进浴缸出事 彭璿案探员庭上示范摺浴帘难
【明报专讯】涉嫌杀女的彭璿案审讯进入第3天,主要由第2名负责到场搜证的探员作供。据初审时案情透露,案发时,主人房浴缸正浸洗一些厨房用品及一张浴帘。但案发时浴帘竟被摆放到别处。有指是女童将浴帘放好,再爬进浴缸内玩耍出事。但该名搜证探员昨亲自示范,浴帘是被人对摺5下,才摆放一旁。由于浴帘长阔达6尺,庭上所见健硕的探员亦只能勉强张开浴帘。
另外,当探员到场搜证时,发现浴室门下夹□一张小地垫,地垫上则放有小童裤。探员曾就地进行实验,将地垫摊平,再尝试开关浴室门,却发现当门开(或关)至某程度后,便会被地垫卡□。
一陪审员心脏病发退审
法庭上昨亦出现小插曲,原来12名的陪审员,因其中一人于周末心脏病发,必须退审。由于加国刑事审讯,须至少有10名陪审团参与,在这情况下,若在未来审讯期内,再有多2名陪审员因事退出,便须另选陪审团重新开始。
法官□控辩双方律师考虑现阶段是否要另觅陪审员,但双方律师最后仍决定审讯继续进行。
昨天出庭作供的鉴证科探员是戴维森(John Davidson)。他于事发后3日,连续4天都到案发现场取证。他除用相机与摄录机将现场环境拍下外,还从屋内各水喉抽取开水样本,又将主层(main floor)浴室及地库内发现的洗衣粉取样,交到科学鉴证组实验室化验。
戴维森昨天亦详述事发浴室内的环境,当谈及浴室内发现的一个塑胶婴儿浴盘及摆放在内的物件时,更由检控官将证物逐一向陪审团展示。然后按照原来位置摆放在庭上建起的巨型模型浴室。
据案情透露,上述物品原应放在充水的浴缸内浸泡□;但这些物品在事发后,却被放在浴室另一边的婴儿浴盘内,且上下有序,(由下而上)依次为黄色碗型盛器、一块白色胶砧板、一张浴帘,婴儿盘一端则另有一个橙色隔水篮。
戴维森在庭上即场示范展示,当他首次看见该张6尺乘6尺浴帘时,浴帘是先被对摺两下,再打直对摺两下,而后横摺一下,再略被卷摺的放在婴儿浴盘上。不过,他用作示范的浴帘却非与现场所用的完全一样,而是从商店买来一张面积相约的浴帘。
为此,辩方律师韦尔斯妮提出抗议,指证人示范用的浴帘质料,与现场所用的有出入。
审讯今日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