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5/多伦多市中心4十字路口实行全向交通灯号

明报/多伦多市议会已在本周二晚表决通过了有关在多市中心4个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实行“全向十字路口”(scramble intersection)的交通安排,允许行人在交通信号灯的指挥下随意横穿马路,包括沿十字路口的对角线横穿马路。

上述4个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分别是:央街夹布鲁亚街、卑街夹布鲁亚街、央街夹登打士街以及卑街夹登打士街。这些路口将在明年春季实行“全向十字路口”的交通安排。

“全向十字路口”的交通安排在美国、瑞典、日本和以色列等国家已被广泛应用。根据这一安排,当十字路口的东西南北4个方向同时亮起红色交通灯号时,朝东西南北4个方向行驶的所有汽车必须停下,以便让行人可随意横穿马路,包括沿十字路口的对角线横穿马路。

而当十字路口的东西南北4个方向同时亮起绿色交通灯号时,所有行人均必须停步,以便让朝东西南北4个方向行驶的汽车可在交通灯号的指挥下行驶。

多伦多市政府属下分管城市交通控制系统的经理兹维尼格(Bruce Zvaniga)指出,采用“全向十字路口”的交通安排,目的在于将行人使用十字路口的时间和汽车使用十字路口的时间错开。

他表示,从行人的角度来说,上述交通安排有助于确保他们在过马路时的交通安全。而对于司机而言,上述交通安排可使他们在没有行人干扰的前提下驾车行驶,例如毋需等待行人过完马路后再转弯等,同样能确保他们的交通安全。

不过,上述交通安排的缺点是:行人和司机等待交通灯号转换的时间将被延长。

他还指出,多伦多市议会选择在上述4个十字路口实行“全向十字路口”的交通安排,原因是这4个十字路口的人流穿梭量大,每天过马路的人次超过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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