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1/中海油收购尼克森阴霾未清

-中海油收购尼克森阴霾未清
-传达不欢迎外资信息 新政策恐影响外资收购加企
-美议员反对收购案 明年1月底料有结果
-若按联邦新法规 中海油或难过关
-尼克森股价大升13% 外企注资能源业未绝望
-天然资源部长∶庞大收购项目难再现
-尼克森前行政总裁∶须确保入股承诺兑现


中海油收购尼克森阴霾未清
墨西哥湾钻油台近美军基地 恐美作梗

明报/哈珀政府批准中国海洋石油公司(下称中海油)收购加拿大能源公司尼克森(Nexen),令收购行动跨进一大步,但由于尼克森分别在美国墨西哥湾及英国的北海均有油田,故收购仍须获两国同意,其中因尼克森在墨西哥湾的钻油台接近美国军事重地,过去美国曾因此而拒绝批准收购,令中海油与尼克森的交易仍有阴霾。

尼克森行政总裁莱因哈特(Kevin Reinhart)昨天表示,即使中海油收购一事获联邦政府首肯,但他们仍要获其他国家批准,成功收购仍言之尚早。

有学者指,美国审批外资收购的标准较加国更严谨,除经济利益为考虑之一外,还顾虑国家领土安全、维持能源业控制权等。中海油于7月底提出收购,并向美国外国投资美国委员会(CFIUS)申请批准后,申请受到冷淡对待及拖延,中海油及尼克森收回申请,于11月底又重新递交申请书,显示双方保持沟通,为批准收购带来正面信息。

渥太华大学法律系教授斯蒂格(Debra Stegar)接受本报访问时指,尽管美国批准外资收购的标准透明度较高,但始终是内部讨论,故难以预测美国批准中海油收购的机会。

她说,美国审批外资收购美国公司的规定较加拿大更严,若提出收购的是国营企业,情况尤甚。委员会审批时,会考虑12个因素,从经济利益、国家防卫、保护能源到经济保安等。

负责审查收购建议的CFIUS由9个跨政府部门组成,他们会决定是否向总统提交有关收购报告,总统则再决定是否依从委员会的指引。

负责审批的CFIUS会与提出收购的公司商讨,提出委员会所关注的问题,供对方作出相应修改,甚至可能被要求放弃一些资产。中海油及尼克森重新申请,不排除中海油听过委员会意见后,己修改收购书,但无论如何这证明双方有就收购事件交换意见,是一个正面信息。

据了解,尼克森全球生产量分布如下:加拿大占30%、英国占48%、美国占8%、西非占11%及其他地区则占3%。

中海油收购一事在美国遇阻,部分原因有可能是因为尼克森部分油田十分接近美国重要军事基地。例如尼克森在墨西哥湾正在开发油,美国的海军空中系统司令部海军后备队、第159战斗机联队所在的新奥尔良联合后备军基地,均位于路易斯安纳州的Belle Chasse,距离该处不远的West Delta就有尼克森的钻油台。

在过去3年,美国便曾至少3次,鉴于收购对象所拥有的资产太接近美国军事基地,而拒绝中国公司的收购申请。

即使出售墨西哥湾资产 损失亦不大

不过,交通国际的吴菲则称,尼克森在墨西哥湾的资产,只占总资产的3.4%;产量占总产量只是7.1%。故即使被逼出售墨西哥湾资产,损害亦不会太大。

传达不欢迎外资信息 新政策恐影响外资收购加企

明报/总理哈珀上周五宣布批准中海油收购能源公司尼克森的同时,也宣布不会再让外国国有企业收购加拿大油砂公司,新宣布令正协助亚洲跨国公司寻找本国收购目标的投资专家感到忧心,认为加国对外资政策可能走向不明朗,恐怕将影响外资收购加拿大企业的兴趣。

与西门菲沙大学(SFU)商学院合作的亚太商业研究中心-Jack Austin Centre for Asia Pacific Business Studies),昨日举办“国营企业投资对加拿大将来的影响”座谈会,邀请曾在前总理杜鲁多(Pierre Trudeau)执政时担任能源政策顾问的奥斯汀(Jack Austin)、加拿大亚太基金会主席胡元豹,以及Dornoch Capital主席费尔普斯(Michael Phelps)等人,座谈会由SFU商学院院长夏皮罗(Daniel Shapiro)主持。

料限制将只限于油砂

奥斯汀批评,哈珀政府对于是否核准收购案所进行的净利益评估(Net Benefit Test),其实缺乏标准,哈珀核准中海油收购尼克森,但为安抚人心,才提出不会再让外国国有企业收购油砂,但他相信,有关的限制将只限于油砂,对于其他种类的能源,例如天然气或石油,并不在限制之内。

尽管如此,仍有投资顾问对于哈珀的宣布,所传达不欢迎外资的信息,表达不安。

会上称曾参与和记黄埔认购赫斯基(Husky Energy INC.)顾问工作的投资策略顾问伍慧芬指出,和记黄埔集团设在香港,加拿大人对于来自中国或香港的投资,总是多一分怀疑,担心背后有其他动机,而不只是纯粹商业上的投资,于是来自中国或香港的企业,必须比其他企业投入更多努力,才能促成收购案,这对中国或香港的企业,并不公平。

亚太基金会主席胡元豹也说,加拿大人之前反对中海油收购尼克森案所持的理由,均不具说服力,例如有认为中国国营企业由国家补贴工资。

他认为,如果真有此事,也是中国政府的事,对尼克森的股东来说,应该高兴才对。

此外,胡元豹表示,北美国家包括加拿大,总喜欢怀疑中国企业对外购并,背后有间谍活动上的动机,但他强调,间谍问题并不一定存在国营企业,即使是全球的私营企业,也可能有工业间谍的问题。

人权与企业购并应分开处理

胡元豹希望哈珀政府能够尽速对于外资参与本国重大投资,订立明确政策及办法,让外资在完善的规范下,进行对加拿大整体有利的投资。他并认为,人权与企业购并应该分开处理,不能混为一谈。

美议员反对收购案 明年1月底料有结果

明报/中海油于11月底再向美国外国投资美国委员会(CFIUS)提交收购尼克森的申请,CFIUS通常须时75日审批,以此推算,即CFIUS可能要到明年1月底才有结果。

渥太华大学法律系教授斯蒂格(Debra Steger)表示,过去曾试过在委员会及美国总统同意收购下,却因民意或美国国会反对下,令收购告吹。

中海油今年7月提出收购申请后,纽约州民主党参议员舒默(Charles Schumer)即去信CFIUS主席、美国财政部长盖特纳(Timothy Geithner),阻止今次的收购行动。

其后,奥克拉荷马州共和党参议员英霍夫(James Inhofe),亦对收购表示关注,担心中国政府透过收购事件,控制美国的石油及天然气资源。

另一名马萨诸塞州的共和党参选员马基(Ed Markey),同样反对中海油的收购。

2005年中海油斥资185亿元企图收购加州Unocal Corp时,英霍夫是强烈反对者,其后因为国会反对声音太强,中海油取消收购。

而在2005年,英霍夫曾寻求国会批准规定由国防部长出任CFIUS主席,但不成功。

不过,即使如此,斯蒂格认为,中海油收购事件至目前为止,暂未遇到国会太大反对声音。

若按联邦新法规 中海油或难过关

(多伦多、卡加利10日加新社电)联邦政府批准中国国有公司中海油收购尼克森公司,总理哈珀随即公布新法规,限制未来外国国有企业收购加拿大公司。论者说,哈珀特别提到油砂业,其实外国国有企业要想控制加拿大其他产业,都不受欢迎。

自然资源部长奥利弗(Joe Oliver)也在周一说,按照新法规,中海油的尼克森收购案可能不获批准。

前工业部副部长:不欢迎外国国企

前工业部副部长布思(Paul Boothe)说,渥京政府提高外国国有企业外收购案审批门槛,其实总理哈珀要说,任何经济领域都不欢迎外国国有公司操控。他说:“他们已经发出信号,很清楚,他不喜欢国有企业。”

按照联邦周五颁布的新法,它审核外国公司收购的门槛提升到10亿元。但新法不适用于国有企业,渥京仍会审核任何超过3.3亿元的国企收购计划,它也会放宽国有企业的定义。布思说:“他们的做法,是提高国有企业以外的门槛。这是很强烈的信息,他们不鼓励国有企业操控收购企业。”

自然资源部长奥利弗周一也说,按照联邦新法规,尼克森的收购案可能不会批准。他说,在新规则下,这宗交易“难以批准,因为只有例外情况才会批准”。

他说,渥京不觉得尼克森是“极端”个案,但新规则“已就位”。

另一方面,尼克森公司前行政总裁费希尔(Charlie Fischer)说,渥京政府批准中海油收购案,绝对是好消息。不过,如果买家不履行义务,必须有惩戒措施。

费希尔说,他赞成外国公司投资加拿大石油业,如果买家不履行承诺,必须有处罚措施,“不管是亚洲公司,还是北美、欧洲公司”。费希尔在2001年到2008年期间任职尼克森公司行政总裁,退休后仍是大股东。他说,从投资者角度看,渥京批准尼克森交易绝对是好消息。

中海油收购获批 尼克森股价大升13% 外企注资能源业未绝望

加通社/加国能源业未来10年估计需要6,500亿资金注入,方能完全发展,但联邦政府上周宣布批准两宗大规模外资收购加国能源企业的交易后,公布更严格的外国国企收购加国资产的审批准则,总理哈珀又暗示今后不会轻易变卖油砂资产,令人忧虑能源业今后能否得到充足资金注入,以继续发展。不过,有专家认为,政府未有完全拒绝让外资进入加国,措施只会令能源企业价值稍微受损,而减慢外资流入本国的速度,更有助令经济平稳发展。

一如所料,加国政府宣布批准中海油及Petronas分别收购尼克森(Nexen,TSX:NXY)和Progress Energy Resource(TSX:PRQ)的交易后,昨日尼克森和Progress的股价急涨,尼克森升逾13%, Progress则升13.37%,两者收巿价皆与收购作价水平相若。能源股整体向好,但亦有部分公司受政府收紧外资收购加国油砂企业的言论影响,当中Connacher Oil and Gas Ltd.(TSX:CLL)股价急挫逾20%,MEG Energy(TSX:MEG)跌1.07元, 收报33.65元。

亚省省能源厅长休斯(Ken Hughes)忧虑,今后投资油砂企业的资金或会减少,那将令生产成本增加;但国际能源巨擘Talisman Energy行政总裁祈韦索(Hal Kvisle)赞赏联邦政府的处理手法,指很多加国企业迅速发展,但当集团具规模后,便变卖股权;他又指,大家早知道政府会收紧外资收购审批标准,故此巿场反应算是温和。

“特殊情况”会考虑卖油砂资产

分析员指,联邦政府虽然公布了措施,令今后外国国企收购加国资产的难度增加,但以后外国国企仍可购入油砂公司的少数股权,而外资私人企业更可继续购入油砂企业的多数股权,此外,其他资源的收购也不在此限,再加上政府的宣布指,于“特殊情况”之下会考虑出售油砂资产,而“特殊情况”一词定义未明,故此,可说联邦政府并未对外国资金关上大门。

天然资源部长∶庞大收购项目难再现

加通社/加拿大天然资源部长奥利弗(Joe Oliver)表示,随着联邦收紧境外国营机构对国家资源的收购政策,未来即使再有类似中海油收购尼克森的项目,也势将难以通过。

外资热衷 油砂业

联邦政府透过新例,加强审查欲收购加国公司的境外国企的营运模式,以及该国政府对企业的影响力。奥利弗昨向加拿大石油生产商协会发表演说时表示,新例实施后除遇特殊情况,类似的方案再也难以获得通过。他表示,外国一直十分热衷加国的油砂业,过去已投放非常庞大的资金,故不担心新政会影响油砂业的发展。此外,外国国企仍可透过与本国公司组成合资企业的模式,以少数股权股东的身分投资联邦油砂业。

中海油以151亿元收购尼克森,承诺将总部设在加国和创造大量职位,联邦工业部长巴棣司(Christian Paradis)对此表示满意,认为将对国家带来“净利益”。

尼克森前行政总裁∶须确保入股承诺兑现

加通社/中海油(CNOOC)收购亚省油气开采公司尼克森(Nexen Inc.)案,尼克森前行政总裁费希尔(Charlie Fischer)表示,不抗拒外国投资本地石油业,但强调必须对不遵守承诺的投资者作出处分。

费希尔出席加拿大企业行政总裁议会(Canadian Council of Chief Executives)会议时接受访问,对中海油以151亿收购尼克森的交易,他表示“对我来说,与这帮人合作并非问题,问题是他们会否遵守承诺,以及有何后果。”他主张在保持市场开放及活跃同时,亦应该确保投资者行为符合预期,投资者亦必须为自身行为负责,而不论是来自欧美还是亚洲的投资者,一旦没有履行承诺,则必须要接受处分。

跟中国合作是大势所趋

费希尔在2001至08年间执掌尼克森,退休后仍然保持大股东身分。他表示自己在任期间,尼克森营运良好,并持续进行国际投资,当时中海油方面从未派员洽购。但他认为尼克森如今遭收购是无可避免之事,渥太华政府批准中海油收购尼克森“绝对”是好消息。他指出中国作为将来全球最大经济体,加拿大跟中国合作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