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06/多市“就要1仙”运动,铸币厂指侵犯商标索五万

星报专讯/多伦多市争取分享货劳税的“就要1仙”(One Cent Now)运动用上了1仙的图像及1仙的字样,因而被加拿大皇家铸币厂(Royal Canadian Mint)索取47,680元。

周五,多伦多市的官员表示不会支付这笔款项,但将会继续与铸币厂进行讨论。

这运动是市长苗大伟(David Miller)的构思。消费者每使用1元,便要支付6仙的货劳税。苗大伟希望市政府们能够分享其中的1仙。

市府官员指不会支付

这运动获得加拿大市政联盟(Federation Of Canadian Municipalities)的支持,而安省省长麦坚迪(Dalton McGuinty)也于周三表态支持。

然而,加拿大皇家铸币厂于3月期间致函多伦多市政府,指称这运动的绿色海报侵犯了该铸币厂的商标。

铸币厂声称,多伦多市政府使用该铸币厂的知识产权,当中包括1仙的图像、在www.onecentnow.ca网址中及416-ONE-CENT的电话号码中的one cent的用词,所以要支付47,680元。

铸币厂发言人里夫斯(Alex Reeves)接受访问时称,加拿大皇家铸币厂对这个钱币图像的拥有权获得广泛的认同。

使用图像须获得批准

他说,每年收到50至80个使用该铸币厂图像的要求。他说:“任何使用我们的图像必须获得批准。”

他又称,1仙这个字若与这些图像一同使用,便属于有关商标的一部分。

市政府官员则认为,这是非牟利的公众教育运动,所以商标费用不适用。

市府发言人撒嘉(Kevin Sack)表示,已向铸币厂说明,多伦多市认为支付商标费是不合理或不公平的做法。

他表示,双方仍然进行商讨,但他不会形容这些是涉及费用的谈判。

苗大伟的传讯主管华立加斯(Don Wanagas)表示,推行该运动时,市政府已知道该商标的事。

他续称,公开这纠纷的是铸币厂,而非市政府。

他指出,麦坚迪宣布支持这运动之后,纠纷的消息便曝光,时间上又颇为有趣。

苗大伟“一分钱”广告得不偿失 铸币局向市府追讨4万影像费

明报/多伦多市长苗大伟要求分享联邦货劳税(GST)的广告运动,尚未为市府争取到一分钱的收入,却因为使用了一分钱的“影像”而招来联邦铸币局追讨使用费47,680元。现时双方的律师正在讨价还价之中,尚未达成协议。

苗大伟要求分享货劳税的广告,其中使用了加币一分钱的相片(见图)。这个广告遍布多伦多公车局的车辆和候车亭;并且制作了钮釦、贴纸等大量的广告品。

联邦铸币局发言人称,对于人们使用他们公司的产品即加拿大钱币做广告,公司有如下政策:一,广告必须基本符合联邦政府的公共政策目标;二,必须向公司支付350元的使用申请费,并且按照广告总费用的1%到2.5%支付使用费。

如果使用者没有付出广告费,公司会按市场价格来估计广告的费用。

多伦多市府发言人萨克(Kevin Sack)昨天表示,市府的“一分钱”广告,是市政府的一场广告教育运动,铸币局追讨使用费,并不合适。

他说,多伦多市府是为加拿大所有城市政府立言的,而且并没有支付广告费用。本国的一级政府,不应向另一级政府就一项不盈利的公共教育运动收费。

据悉,造币公司所追讨的47,680元,是这么计算的:1万元是为了多市政府在广告运动的网页上使用了“一分钱”这个词;另外1万元是广告运动的电话热线,也使用了“一分钱”,热线号码是:416-ONE-CENT;最后的27,680元,是为市府在印刷的广告品中,使用了“一分钱”这个词。

萨克表示,市府的“一分钱”广告运动十分成功,代表了本国1,600个城市的加拿大城市联盟赞同这个运动。

安省省长也给总理哈珀写信,希望联邦政府在获得巨大盈余的同时,应该让城市分享货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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