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13/陈敏父母:从来没有给任何人授权和请求发表声明

2006年5月13日5:14:15(京港台时间) (星星生活记者捷克佳报导)安省最高法庭5月12日宣判,处以张东岳案凶手陈敏终身监禁及15年不得假释。在法庭外,陈敏的父母通过律师栗钧向媒体宣读一份简短的声明,对张东岳家人表示道歉,并同时若有所指地强调,陈敏家人从来没有给任何人授权,也没有请求任何其他人,发表任何公开的声明。下面是声明的全文:

“我们对张东岳的死亡感到极度的悲痛,但是我们更悲痛的是陈敏造成了她的死亡。我们能充分理解张东岳父母感受到的痛苦,因为我们一直也感受到类似的痛苦。我们愿意向徐雯女士和张为民先生和他们的家人表达我们的同情和哀悼。我们一直想这样做已经有很长时间,但是我们一直保持沉默,直到今天这个案子真正结束。直到今天,我们从来没有给任何人授权,也没有请求任何其他人,代表我们发表任何公开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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