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14/陈敏律师披露部分控辩双方妥协内情

2006年5月14日4:18:58(京港台时间)??/ (星星生活记者捷克佳报导)一向口风甚严的张东岳案辩护方律师在法庭宣判后透露,陈敏的父母在去年便知案件的真相,为减少痛苦避免审判,陈母希望与检方达成和解。陈敏的律师承认,控辩双方关于案情的共同声明是一个谈判和妥协的产物。律师在言谈中流露与原陈敏家庭代理人杨琳的不和,而更有消息指杨琳欲出书揭张东岳案真相……

**陈敏被判终身监禁15年内不得假释

安省最高法庭5月12日对轰动国际的华裔女童张东岳案进行宣判,判处认罪二级谋杀的中国留学生陈敏终身监禁,15年内不得假释。法官同时判处,陈敏须提供他的DNA样本给全国DNA资料库,终身不能拥有枪械、弹药及其他受管制武器。法官宣判之后,如有异议,控辨双方有30天的上诉期。

因假释年限高于辩方所诉求的12年,陈敏的主责律师罗森(John Rosen)对法官的这一判决略表失望,尚未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行动。而有关陈敏对该判决的反应,辨方的华裔助理律师栗钧则称无可奉告。

对于这笔官司所花费的律师费用,栗钧表示,在没有和责任律师沟通前不便回答。栗钧同时表示,另一位律师麦克阿瑟(Heather McArthur)已经退出辨方律师组。

**理论上10年后便可“白日假释”

栗钧说,终身监禁与其他刑罚在拘留期间刑期的一抵二折算法不同。“对陈敏的量刑是终身监禁,因此在拘留期间,不是一天抵算两天,而是一天当作一天计算的。我们现在谈的年限是服刑后假释的年限,谋杀的刑期无论是一级还是二级,都是终身监禁。”

他说,“法官所说的15年是至少要服刑15年,也就是从他被逮捕拘禁的日期开始计算。”由于陈敏是在2004年7月21日被警方拘捕,距今已近两年。因此,他在服刑13年多之后便可以获得假释的资格。

此外,栗钧介绍说,“从理论上讲,在15年服刑到来之前差3年的时候,他可以申请所谓‘白日假释’,即他可以在日间离开监狱外出,晚上回监狱睡觉继续服刑。这要看他那时是否符合条件。”以此推算,10年之后,陈敏就有可能获得“白日假释”。

陈敏将在安省京士顿(Kingston)监狱服刑。京士顿曾经是加拿大首都,那里以三类人居多,年青的大学生(皇后大学),颐养天年的耆老,以及面壁思过的囚犯。


法庭宣判后,辩护律师罗森与栗钧回答记者提问。(摄影:捷克佳)

**陈敏父母去年便知案件真相

栗钧透露,在陈敏母亲胡文英去年(2005年)9月来加拿大探望陈敏之前不久,便已经通过律师获知案情的真相。而胡文英的加国之行可能是亲自了解案情。

近日有媒体报道,陈敏的父母曾在上海找了大批法律及鉴证专家,研究律师提出的文件和相关证据,都称陈敏是无辜的,并且提供了大量材料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陈敏案件。在此段时间,辩护律师提出陈敏认罪,但胡文英不同意,并曾准备更换律师。

栗钧表示,陈敏的母亲曾经说,她很难相信,自己的孩子能作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栗钧说,“大家可以理解,作为父母,对自己的孩子有所了解,很难相信这样的事情,心里充满怀疑,充满疑虑这是理所当然的。但9月份来到加拿大和陈敏见面后,知道事实真相就是这样。”

查阅同期资料,据2005年9月23日的星岛日报报道,陈敏的母亲胡文英9月8日抵达多伦多,并在宾顿市安省法院的特别安排下,先后两次(9月14日与22日两次开庭日)在法庭房间与陈敏见面。报道说,胡文英此后不久便返回上海。

**律师研究案情调整辩护方向

栗钧说,“当时辩护律师已经知道,张东岳的死亡完全是由陈敏造成的,而且是他一个人造成的,无关他人。这个事情的真相当时只在很小的一个圈子里知道。”栗钧透露,辩护律师在这个圈子内,已经就陈敏认罪做了完全的讨论。

罗森原准备是为陈敏做无罪辩护的,作为有丰富经验的大律师,应该是在仔细研究过案情之后才决定调整辩护方向的。栗钧承认,当时辩护的方向已经很窄,无非是争取普通杀人(误杀)或者认罪二级谋杀。他说,“原则上讲,辩护一方已经决定好了辩护的方向。”

栗钧说,“在客户(陈敏)的请求之下,我们通知了其父母,(陈敏)希望得到他们的谅解。由于陈敏父母很难理解这件事情,客户又特别请求我们先通知当时的家庭代表杨琳女士。”他续说,“在陈敏的母亲到加拿大后,我们又与她进行了长谈。重要的一点是,陈敏的父母最终接受了辩护律师的意见。”

至于陈敏最后认罪是谁所作的决定,栗钧称辩方律师只是给予意见,陈敏已经是成年人,已有责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他也征求了父母的意见。栗钧说,最终的选择由陈敏本人自己决定。

**共同声明是双方谈判妥协产物

栗钧透露说,陈敏的母亲曾多次打电话,通过栗钧与主责律师罗森先生沟通,希望和检察官谈和。“这样可以避免给张东岳的父母带来进一步的痛苦,因为审判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我们已经在预审时看到,这对徐雯来说又是一场难以忍受的劫难。所以陈敏的母亲非常同情张东岳父母的状况,多次表示看能否和检察官达成和解,以避免这场庭审。”


栗钧说,共同声明是双方谈判妥协产物。(摄影:捷克佳)

事实上,控辩双方在避免庭审这一问题上出现交集。据5月9日法庭公布的控辩双方有关承认案情的共同声明文件(Agreed Statement of Facts),控方亦认为旷日持久的庭审可能对张东岳的父母造成负面影响,张东岳父母已请求控方尽可能避免。

对于外界质疑这份法庭文件里陈述的事实是否和真相那么精确,栗钧评价道,“洪秉政律师有个评论,作为内行,作为精通刑事案的律师,他的理解是非常正确的。”

栗钧坦承,“关于案情的共同声明是一个谈判妥协的产物,所以在里面当然能够看到谈判和妥协的迹象在里面。所以如果没有Deal(交易,原谈话中用词),大家只有去审。”他说,“对此我的评论也就是这样,既然大家已经有了共同声明,我们还是应该坚持声明中的内容。”

**陈敏父母:从未给任何人授权和请求发声明

在12日的法庭宣判后,陈敏的父母通过律师在庭外分别用中英文向媒体宣读一份简短的声明,对张东岳家人表示道歉。并同时若有所指地强调,陈敏家人从来没有给任何人授权,也没有请求任何其他人,发表任何公开的声明。下面是声明的全文:

“我们对张东岳的死亡感到极度的悲痛,但是我们更悲痛的是陈敏造成了她的死亡。我们能充分理解张东岳父母感受到的痛苦,因为我们一直也感受到类似的痛苦。我们愿意向徐雯女士和张为民先生和他们的家人表达我们的同情和哀悼。我们一直想这样做已有很长时间,但是我们一直保持沉默,直到今天这个案子真正结束。直到今天,我们从来没有给任何人授权,也没有请求任何其他人,代表我们发表任何公开的声明。”

据星岛日报日前报道,陈敏的家庭代理人杨琳女士已遭解约。杨琳称,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单方面解除家庭代理人资格,她对此非常愤慨。报道说,杨琳先后6次自费到上海与陈敏父母沟通。2005年8月她与陈敏父母正式签署了委托代理合同,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便确认了。

**杨琳与陈敏家庭关系难考证

杨琳曾经到访过星星生活报社,曾经当众自称陈敏是她的干儿子。杨琳于2005年6月5日对媒体发表声明,说自己是陈敏全家人的朋友。声明中说,2004年7月25日,陈敏父母从中国上海与中国驻多伦多周立民领事联络,就有关陈敏的一级谋杀案控罪,希望做为被告一方的家庭代表来处理相关事宜。杨琳接受委托,并签定了正式委托授权合同。

声明中说,做为被告家庭代表的职责,一是为陈敏聘请律师,二是到监狱看望陈敏,三是与陈敏在上海的父母每周联络。声明说,经过近一年的关押,陈敏没有从精神上和肉体上崩溃,因为他坚信他没有杀害张东岳,陈敏的父母也相信他没有做这件事。“我本人也坚信陈敏是无辜的,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请大家拭目以待。”

从字面上理解,陈敏父母的“从未给任何人授权和请求发声明”与杨琳对媒体发表声明并不完全矛盾,大致上可以认为是代理人与代言人的区别。当时的授权书中并没有涉及发表声明的内容,而杨琳的声明可以认为是其个人行为。

辨方律师是在今年1月30日接到陈敏父母“解除授权委托的通知”,而杨琳是在4月13日,准备发邀请安排胡文英到加拿大出庭,才被通知其家庭代理人资格已经被单方面取消。通知中说:“2005年9月我(胡文英)亲自来加拿大对情况的了解及与律师的沟通,并根据陈敏本人的意见,2005年底我们决定解除2004年8月30日与杨琳女士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从那时起,杨琳女士的任何言行均不代表我们的意愿。特此通知。”


图为陈敏父母“解除授权委托的通知”文件。(摄影:捷克佳)

**律师解读杨琳重视名和利

杨琳对媒体表示,律师一直没有告诉她,对她非常不公平,严重损害了其家庭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自问从未做任何对不起陈家的事情,如果她的存在让某些人不舒服,正说明她的称职。被问到是否知道陈敏父母此举的真实原因。杨琳表示可能是陈敏父母受到某些压力。至于是何种压力,她不愿意推测。

栗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最近在和陈敏父母的多次电话联系中,他们都表示,杨琳女士的任何言行,均不代表陈敏父母的意见。并希望把这一点向各媒体强调。栗钧说,“我把这份报道(指陈敏家庭代理人杨琳遭解约一文)给陈敏本人看了,他当时就希望告诉大家,杨琳从来没有代表过他,杨琳的言行从来不反映他的意见。”

栗钧更进一步透露说,“在周二(9日)开庭陈敏认罪前,陈敏座在囚犯席里,我跟他说了一段时间话,罗森也问我们之间的谈话内容。陈敏讲的很简单,就是再次希望告诉大家,杨琳从来不代表他。”栗钧续说,“现在我们律师这里也有一个声明,杨琳女士言行,从头到尾都不代表辩护律师的观点和意愿。”

杨琳在遭到解约后对本地中文媒体表示,现在事件发展成这样,她只能尽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否则名和利都让别人拿了。栗钧反向解读说,“对于她这样重视名和利,我表示非常担心。依我的理解,她讲的合法权益似乎是说的名和利。如果我理解错了,我向她道歉。”

至此,陈敏及其家人,辨方律师与原代理人杨琳的矛盾公开化。


图为资料图片,摄于2005年6月6日,陈敏家庭原代理人杨琳走出法庭大楼。(摄影:捷克佳)

**杨琳欲出书揭张东岳案真相

杨琳表示,由于她了解案情,知道相当多内情,并被警告不要与媒体透露案情。栗钧对此予以承认,因为当时杨琳作为陈敏家庭代理人,是知晓案件真相的小圈子里的人士之一。栗钧透露,他与杨琳的认识已经有很长时间。

“在杨琳女士05年8月份回到加拿大以后,我专门花时间与她详细谈了案情,证据的具体细节,以及陈敏讲的情况,所以杨琳女士完全清楚,当时陈敏已经是唯一一个对此事负责的人。”栗钧说,“在与陈敏母亲的长谈中,杨琳女士还帮助我向陈敏的母亲解释,为何这种事情是陈敏一个人作的。”

有记者问,杨琳计划写一本有关张东岳案的书,书中的内容可能与控辩双方达成的“共同协议”有区别,是否关心这本书的出版。栗钧说,“我早就知道这件事,这就是我为什么这样关注。我之所以坦率地向她谈话,讲出我的意见来,跟这部书的事情有关。”

栗钧说,“我把自己的观点很清楚地向一位朋友摆明过,现在我也摆给公众。”“我不隐讳,前面提到的朋友就是杨琳女士。”栗钧说,“我的印象是,杨琳女士大体上还尊重了我表达的意见。”

**栗钧希望尊重他人的隐私

栗钧表示,传播流言是人的天性。目前,张家已经非常脆弱和痛苦,陈敏的父母也是一样,痛不欲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做出什么事情,再继续伤害他们,我的观点是这也是伤天害理的事。所以我一定要用国语讲,因为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合适的英文词来翻译。”

栗钧说,“在小女孩失踪后,整个社会都十分关心,都希望帮助找到小孩子。在小孩的尸骨找到之后,大家都很悲痛也十分同情,希望能帮助减轻张家的痛苦。现在对张家的帮忙就是尊重人家的隐私。不要骚扰人家,不要去散布传播无聊的谣言,不要说不负责任的话。”

对于如何评论杨琳准备写的这本书,栗钧说,“我只想评论一点。尊重人家的隐私,不在于你讲的事情是真是假,而是我们大家公众真正关心的事,这小姑娘怎么会失踪,怎么会死亡,这是我们真正的焦点。”栗钧最后说,“事实已经真相大白。所以,与此无关的事情我们没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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