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联邦政府正着手针对申请入籍的移民的英语或法语的能力水平问题。政府于周五在网上发出的通告称,选择题已不再足以证明移民是否能够操英语或法语。渥京有意要申请入籍的人接受口试及听力考试。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署理主任祈勒德(Nicole Girard)表示,笔试不足以评核语文能力,因为未能充份地评定足以与其他加拿大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有效融合的听力及口语技巧。
目前,语言的能力大体上是透过笔试的选择题来审核。这个曾于去年修改的笔试也考核申请人对加拿大的认识,以及对公民的责任和特权的了解。
如果申请人考试不合格,便必需要在口语的面谈中令到公民法官满意。这些改变将会影响年龄介于18岁至54岁的申请人。以人数计算,每年约有134,000人。
去年,保守党政府收紧入籍试,将合格的要求由60%提高至75%。入籍试是要在30分钟内回答20条选择题。
不合格率马上急升,由4%至8%增加至30%。
建议中的修改将会规定申请人证明本身达到加拿大语文基准第四级,例如有能力参与日常话题的一般交谈,使用基本语法结构及时式,有足够的词汇及能够依照简单的指示。
移民政策分析员库兰德(Richard Kurland)表示,这个建议的考试可以就个人的语文能力提供标准的量度,但可能会令到自小便操英语及及法语的人感到不方便。
他又表示,由于技术移民规定要通过语文试才可以获得永久居留,这类别的移民应可以豁免这方面的入籍新要求。
移民倡权人士吴瑶瑶(Avvy Go)同意,语言的能力对移民在加拿大取得成功可以发挥重大的帮助。
她表示,不过,这语文的要求将会是一些人全面参与社会的一项障碍。
她续称,那些以家庭团聚或难民身分来到及不识字的人,将会失去机会来成为真正的社会成员。
资料来源:星报
语言基准第4级 只要求基本会话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王露报道/加拿大语言基准(Canadian Language Benchmarks,CLB)是加拿大移民部制定检测移民对官方语言认识的能力标准。这个基准分1至12级,其中1级为最基本,12级最高,是根据“听、说、读、写”四方面技能作为考核。
第1级只需用两到三字短语表达疑问或请求,例如“请帮帮我”(Help me, please)、“你叫什么名字?”(What’s your name?)、“现在几点钟?”(What time is it?),“我叫阿丽”(My name is Li)。第12级则要求需操流利英语,逻辑分析文章,没有听说读写障碍,不仅能够以英语或法语清楚表达指示,还要在社交场合中运用自如。
至于移民部这次提出的语言基准第4级(Benchmark Level 4),是要求会基本会话,例如询问方向、日常事务,就像“你不可以在这里泊车”(You can’t park here)、“我不喜欢这样东西”(I don’t like it)、“请回电给我”(Please call me back)、“这里不能吸烟”(Smoking is not allowed)、“我更喜欢那样”(I prefer that)、“没问题”(It’s OK)。
另读写方面,要求能读电邮并且问7至10个问题,或会读巴士时间表等。
凡以英语或法语完成高中者,即自动达到第4级水平。另外,完成获移民部认可的英语能力考试——雅思(IELTS)分数听力达4.5至5分、阅读达3.5至4.5分、写作达4至5分、口语达4至5分人士,亦等同第4级水平。
卑诗省民亦可在获加拿大语言基准中心(Centre for Canadian Language Benchmarks)授权的语言培训机构(http://www.language.ca/display_page.asp?page_id=280),修读专为新移民而设的免费英语班(ESLA),根据本身水平慢慢达到第4级成绩。
呈语文证明可免面试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王露报道/对于加拿大移民部拟向申请入籍移民要求提交流利英语、法语证明之举,联邦公民、移民与多元文化部长办公室高级地区顾问梁英年与移民律师钱路对此褒贬不一。
梁英年指,申请入籍的移民若能事先提供流利英语或法语证明,则免除因入籍考试不及格的后续面试程序。
现时不及格要见官
他说,现时移民如在入籍考试中不及格,不仅要面见移民官,还要补交手续费等各类繁琐程序,一来一往花费申请人不少时间。
梁英年表示,政府希望申请人语言能力可得客观评审,而不是通过一个笔试或移民官主观面试来单一评估。
不过,移民律师钱路则认为,对部分类别移民不公平,移民部要求申请者在递交申请时就通过语言考试亦有些严苛。他指,技术移民就是以语言能力为基础,移民官是根据获移民部认可的英语能力考试——雅思(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IELTS)比对加拿大语言基准(Canadian Language Benchmarks,CLB)的成绩,所以毋须担心。但投资移民在抵达加拿大时则没有此要求,该提案对投资移民不利。
入籍需证明英法语言能力
未订出“客观证据” 新规例征询意见30日
明报/联邦政府有感现存公民入籍申请人语言测试,未能有效评估申请人的语言能力,故要求公民入籍申请人递交申请表时,便要出示“客观证据”,证明他们的英语或法语语言能力达标。
但是当局则没有清楚指出,何谓“客观证据”。
联邦政府强调,新建议中并无提高对入籍申请人语言能力的要求,即是仍只要求申请人达到加拿大语言标准(Canadian Launguage Benchmark)第4级。
当局现正就有关建议向公众征询意见,市民可在30日内提出意见。
根据现存规定,公民入籍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语言能力,以申请人能运用及明白最基本的会话技巧,如使用过去式、现在式及将来式来表达自己及发问。
目前,公民入籍申请人会接受一个以选择题形式进行的笔试,来测试他们的语言能力。可是联邦政府一份通告指出,新移民要融入加拿大社会,有效的沟通技巧是必不可少,偏偏现有的语言测试则不能有效评估考试者的聆听及说话技巧。
当公民入籍申请人在测试中不合格,又或移民部官员发现申请人的聆听及说话技巧不足,便会将他们转介至公民法官。
联邦政府称,新建议旨在加强新移民融入本地的社会及适应新生活。
老移民语言差 入籍更困难
若公民入籍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便能出示“客观证据”,亦可简化申请程序,减轻行政工作,减少申请公民案积压;而且公民法官在审批入籍申请时,有更多额外资料作参考。
对不会说英、法语的老年移民来讲,新的规定将增加他们入籍困难。
但民众可在今后30天内,对联邦政府的新规定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