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人海陆两路须持护照入境措施美宣布推迟6个月生效
星岛日报/美国已把要求由加拿大人由海路及陆路入境时须持有护照的措施推迟6个月生效。
美国的官员表示,最起码在2008年夏天之前,加拿大人乘车或船入境都不需要护照。
正当美国及加拿大均积压大量的护照申请个案之际,有关的新入境要求获缓期执行。
美国新的保安计划规定这些入境者须要持有护照,原本定于明年1月生效,但目前将会逐步实施。
明年一月底起实施
由2008年1月31日起,前往美国的加拿大人及美国人只须出示由政府签发的附有照片的身分证明文件,以及例如出世纸等的公民身分证明文件。
有关需要护照的措施将会在2008年稍后,在发出60日的通知之后才会实施。
美国国土安全部现已宣布适用于由陆路及海路入境的加拿大人的新措施,详情如下:
由2008年1月23日开始:
.成年人须持有诸如驾驶执照的政府签发附照片身分证明文件。
.公民身分证明文件,例如出世纸等。
.由诸如NEXUS或FAST等可靠旅客计划所发出的护照或证件卡适用,但并非规定持有的证件。
.未满16岁的儿童,以及参与学校、文化及运动组织旅程的18岁及以下的青少年,将须持有经确认的出世纸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