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痴呆症老华妇寒宿车房冻昏,儿媳疑虐待控2罪
-少数族裔新移民虐待耆老普遍
-家有痴呆老人 可转介社区护理中心
-痴呆华妇疑遭虐待 迫住冰冻车库晕倒命危 儿媳同被控
-房客指儿对病母不差
-误解家丑不出外传 华裔长者受虐极少报警
-长者欲住廉租屋 社服机构可代申请
-车库不宜住人 被虐者可栖庇护所
-一句“老不死”已构成虐待
-华社虐待长者问题严重
-士嘉堡华裔夫妇涉嫌虐待68岁老人被捕
患痴呆症老华妇寒宿车房冻昏,儿媳疑虐待控2罪
明报/士嘉堡一名68岁女长者疑因患上脑退化症(即老人痴呆),经常失禁,弄得全屋臭气薰天,结果于去年11月,被儿子及媳妇安排居于车房内。但长者居于车房,吃不饱,亦住不暖。简陋的车房全无暖气及隔热设备,长者每晚更睡在铺在简陋木材上的褥上。长者在恶劣环境捱了一个寒冬,于上周三终于身体不支,被发现于车房内昏迷,家人电召救护车,始揭发事件。
该长者目前仍在医院留医,虽已移走维生器,并自行呼吸,但情况仍然严重,警方至今仍未能向该长者问话。
警方表示,该名长者于去年11月被证实患上脑退化症后,其儿子被正式成为其合法监护人,并将该长者迁往车房居住。男女户主有将房间分租出去,但即使如此,房子内尚余两间空房,其中一间更位于洗手间旁边。
辩称老人失禁令屋内臭气薰天
不过,有人向警方解释,将长者搬到车房居住,是因为对方经常失禁,令屋内臭气薰天。
怀疑受虐长者的儿子与媳妇,现已被警方落案控以未提供生活所需,以及刑事疏忽致他人受伤2项罪名。
现场消息指,涉嫌虐老的夫妇与2名年约60多岁的女长者同住,其中一人是男户主的母亲,亦即是案中受害人;另一人则是女方的母亲。男女户主则同时育有一名年约6岁的女儿。
男女房主大约于3年前迁入士嘉堡Marrakesh Dr. 5号(芬治路夹麦高云路)。
上周三上午10时50分左右,男女户主发现患有老人痴呆症的长者失去知觉,遂急召救护车到场。当救护员抵达现场时,即在车房内发现该名长者全无反应,皮肤冰冷。
长者被送往附近的慈恩医院时,证实中风,身体多处亦严重冻伤,更一度需要倚靠维生器支持,生命危殆。及后,警察跟进调查,发现男女户主将长者安排居住在一个略经改装的车房内。车房十分简陋。
该车房为砖墙建造,不但全无隔热设备,亦没有取暖装置,整个车房惟一暖气来源是一个接连房子的通气口,车房内的温度比房子内的温度低20度。
有人竖起两块石灰板,间作一个临时房间。地上则没有任何地毡,长者只睡在一张铺在简单木材的褥上。长者被发现时,不但身穿单薄衣服,她更只有一张薄毡保暖。
多伦多警方第42分局警长史东斯(Mike Stones)表示:“警员发现长者当日,天气不算冷,但当时长者居住的车房只有摄氏3.5度,其他寒冷的日子,车房有多冷,可想而知。”
车房亦不能直通房子内,车房内未设有自来水、雪柜、炉头或微波炉等,更没有洗手间,长者平日大小二便就得靠小型流动厕所解决;另外,车房内还有一个水桶,给长者冲身。车房内亦没有照明设备,相信长者到了晚上,所有活动都要摸黑进行。
警员发现长者时,车房内卫生环境恶劣,臭气薰天。在现场发现一片面包及一包成人纸尿片,估计受虐长者平日膳食不足。果然,长者送院后检查,发现她的胃部空无不物。
上周三,救护员将长者送往医院后,警员接手调查,更一度将现场封锁,并派出鉴证科人员到场搜证。
史东斯表示,从事警务人员廿多年以来,虽亦曾处理过一宗长者被虐案,但对今次案件,仍表示难以置信。
上址位于马路的弯角位,房子感觉颇宽大,怀疑受虐长者居住的是一个单车房,位于民房的前端,连接的两层民房,正门则设在民房的侧边。房子外观颇光鲜、整洁,所有窗户都关上窗帘。
昨午一名怀疑男户主的岳母曾一度打开大门,欲接受传媒采访,但事后退返屋内后,便没再开腔。她及后步离民房,表示要接孙儿,但仍拒绝评论事件。
据了解,男户曾经在家私厂工作,后转职餐馆。从他于搬进上址后不久,车房门便一直关闭,平日汽车都停泊在车路上。
有邻居表示,男女户主平日都十分沉默,不太愿意跟人打招呼,故对他们认识不深。但亦有邻居表示,与户主平日亦有闲谈,觉得对方颇友善。虽然知道户女与两名长者同住,但对其中一人被安排住到车房则毫不知情,直至上周三,有警察及救护员到场,才得悉事件。
该邻居最初知道家人是因长者患老人痴呆,才被安排居于车房内,尚觉情有可原,但及后得知车房内居住环境恶劣,又不禁摇头叹息。
案中来自中国的43岁男户主Kwong Yan与28岁的妻子田琪(音译:Qi Tan)现仍然被扣押,今早将以视像方式过堂。
少数族裔新移民虐待耆老普遍
明报/根据卡加利大学社工系所做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本地少数族裔的新移民出现虐待耆老的情况颇普遍。原因与他们的文化差异有关,这些耆老由于所受教育程度较少,亦没有工作,经济环境较差,故亦较容易出现疾病,成为家人负累。
耆老被虐大致可分五大类,包括肉体虐待、精神虐待、经济及物质虐待、性虐待及疏忽。
很多新移民的长者来到加国后,要重新适应生活环境、新语言,既没有工作能力,自身的积蓄有限,又不合资格领取加拿大的退休金,令他们在社交生活上及经济上,都孤立无援,十分倚赖家人;亦因此,往往成为家庭负累。
华人基于传统的家庭观念,遇事往往不敢对外言明,亦令问题未得以正视。
在华人家庭中,一个普遍现象是家人对长者作出一些行为后,就连他们亦不意识到这些行为可能构成虐待成份。例如儿子以为父母的存款留给自己是天经地义,于是完全掌控父母的银行户口,但其实可能已属虐待行为。
家有痴呆老人 可转介社区护理中心
明报/家庭医生林刁域表示,老人痴呆症病患者病情分轻微、中度及严重三个阶段,病情严重者身体机能失调,故往往出现失禁的情况。正因如此,故由家人照顾这类病人,往往感到十分吃力。适当的做法是向家庭医生求助,由医生将个案转介至社区护理中心(Community Care Access Centre)跟进。
林医生表示,社区护理中心在大多伦多数个地区,包括士嘉堡、北约克、市中心等都有办事处。他们会派护士及社工到病人住处,评估病人的情况;然后,再派出专人上门照顾病人的起居。至于每周上门服务的次数则视乎病人的需要而定。
费用方面,大部分会由政府支付,家人只须负责每次十多元至廿元的费用。
但林医生称,这类服务只适用于一些病情属轻度或中度的病人。至于一些病情严重者,则需要送交护老院照顾,但排期需时。因此,当家属发现有家人出现老人痴呆症,又或是记忆力出现问题时,便应尽快求诊,别掉以轻心,因为服用药物,可延缓病发;而且医生亦可提供转介安排。
痴呆华妇疑遭虐待 迫住冰冻车库晕倒命危 儿媳同被控
星岛日报/士嘉堡一名患轻微老人痴呆症华裔老妇,四个月前被安置在无暖气的车库居住,上周三在多市发出严寒天气警报当天,疑饥寒交逼,被儿子发现昏迷车库内,救护员接报将老妇送院抢救,目前情况仍然危殆,多伦多警方把老妇的儿子及媳妇拘捕,控以两项有关罪名。负责调查的警官形容本案是他所遇到虐老案最严重之一,简直令人“作呕”。
多伦多警队42分局刑事侦缉组史东高级探长(Det/Sgt Mike Stone)昨日在记者会上透露,一名住在士嘉堡,来自中国的男子把他的68岁母亲,安置于没有暖气系统的车库内居住接近四个月,上周三(23日)老妇被发现昏迷在车库内,救护员接报将老妇送院急救,目前仍然危殆。
史东高级探长称,救护员于上周三当日上午10时50分,接到43岁男子拨911报警电话,于是到Marrakesh Drive 5号一间民居,发现一名妇人昏迷,脚趾疑冻至长有冻疮,救护员接触老妇的皮肤时亦感到冰冷,相信她没有进食,立即将她送住医院,并在深切治疗室救治,期间更祸不单行证实中风,一度要依靠医疗系统维生。老妇于上周六搬离深切治疗室,目前仍有生命危殆。
史东高级探长指出,救护员发现老妇的冻伤有可疑,于是通知警方,警方向法庭申请查令到现场调查,发现老妇所睡的车库只有两幅夹在床边的两面灰板,没有保温棉及间隔墙,车库地面只铺上廉价地板,老妇的睡床上铺有一张薄床褥床,只有一张薄毛毡,车库内放有一盒成人尿片,尿片盒下再放有另一张毛毡,但他相信老妇不可能取到这张毛毡,车库内没有洗手间,只放有一个痰孟,供她大小便之用,当警员到场时,痰孟已经“爆满”,发出一阵阵尿臭味。同时床边还放有一片面包,车库并没有供水设备,只用一盆水来洗涤。至于暖气是利用一部抽气扇连接屋内洗衣房干衣气槽,发现她当天刚巧是多伦多发出严寒警告,警方发现车库的温度,比房屋内温度相差接近20度。
儿子及媳妇今日提堂
警方于上周五拘捕老妇的43岁儿子Kwong Yan和28岁媳妇谭琪(音译Qi Tan),落案控告两人未能提供生活所需及刑事疏忽引致他人身体严重受伤罪名,两人目前仍被拘留,将于今天提堂;两人育有一名6岁女儿,现由保护儿童会暂时照顾。
史东高级探长称,老妇于2010年秋季证实患上轻微老人痴呆症并需要服药。他指出,现场房屋共有四个房间,二楼有三间房,被捕夫妇住在主人房,女儿住另一个房间,一名租客租住在第三个房,地库则给一对夫妇。根据警员调查,老妇原本住在一楼其中一个房间,至去年11月,老妇被人搬至车库,将该房间改作其他用途。史东高级探长并没有透露房间作何种用途,只称调查人员在该间房由见到书台及电脑。他并不知道老妇是否被人锁在车库内。
房客指儿对病母不差
星岛日报/士嘉堡一名华裔老妇在车库住宿怀疑冻晕事件曝光后,记者到Marrakesh Drive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屋内一名年约50岁的妇人应门,很有礼貌地询问记者是何身分。
她表示先要打扮后才接受访问。然后一直在家中拨打及接听电话,其后对在门外等候的记者表示,律师着她不要与任何人说话,所以拒绝接受访问。
一名住在现场附近的华裔妇人表示,她可能于今年夏天与仍然留院抢救的老妇交谈过,当时老妇带着一对男女小孩散步,表示女孩是她的孙女,男孩是她代人看管。当时老妇的健康状况仍然十分好,但自始就再没有见过她。
警方公布前网上出现发帖
在多伦多警方昨天公布本案案情之前,一名声称为知情者、网名为triton的网友,前晚已在本地一个中文网站披露该案,随即在网上引起讨论。
网友网上发帖声称,有朋友租住在当事人家里,他在论坛发帖称:“朋友租住在他们家里,住楼上的主人房,所以对房东的情况还是了解的,而且经常互相照顾。总之房东给人的感觉是打工的公民,守法。男房东有一母亲,30岁开始守寡,去年6月份骨折,卧床开始,出现状况。他母亲一直精神状态不好,这次骨折后,就拒绝起床,而且是拉撒在床上。”
根据这名网友描述:当事人双方的母亲都居住在同一屋内,两亲家相处得不错,男方母亲有病后,儿子对母亲的照顾并不差,虽然居住在车库,但通了暖气。
这名网友声称:“前几天,病人出现状况,儿子马上就打911,911一来,看看病人的情况,马上就报了警。警察来了封锁房子两天,我朋友只有借宿朋友家两天。如今房东夫妻拘留,找了律师。小两口没有工打,房贷要还,一个小孩在家,女房东母亲只有哭了。病人在医院。”
误解家丑不出外传 华裔长者受虐极少报警
星岛日报特约记者杨婉文/多伦多警方呼吁,被子女虐待的长者可以报警,或向机构求助。也有处理刑事案件的律师认为,周一华裔涉嫌虐待母亲的个案涉及的控罪之一,定罪机会较大。
多伦多警队华人社区联络主任陈楚标警官周一接受A1中文电台时事节目《A1出击》访问时表示,警方处理类似周一的虐待华裔长者个案不多,可能有很多人没有报警,因为华人普遍认为家丑不外扬。
但他表示,在西方国家,每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受法例保障,案件中的母亲有权报警,警方不希望到情况恶化才处理,若长者发现家庭开始有问题,应该向社区机构求助,让他们劝解当事人,若继续虐待长者,可能牵涉刑法。他又说,若子女打父母,就可立即报警,因为已经构成殴打罪。
律师陈赞圆表示,若案中的女长者去世,疑犯涉及的罪名,会由刑事疏忽导致他人受伤害,变为刑事疏忽导致他人死亡,最高刑罚会由监禁10年,提升到终身监禁。
他认为,这项罪名能入罪的机会较大,因为范围较广,若控方能证明,疑犯疏忽令长者受伤害,已经可能有足够证据定罪,但就算是母亲在深切治疗部,仍有待审讯时的证据显示,是否由于疑犯所做的事,导致母亲受伤害,疏忽程度是否去到涉及刑事的地步等。
至于疑犯涉及另一项没有提供生活必需品的罪名,最高刑罚监禁两年,若要成功定罪,控方要提出证据,证明疑犯没有提供基本的需要,例如食物、食水、住的地方是否合适,有否提供基本医疗等。
但他说,初犯者未必会判最高刑罚的刑期,刑期要视乎案情而定。
东南亚法律援助中心行政主任吴瑶瑶说,在她处理的虐待长者个案中,没见过类似周一那么“极端”的个案,通常见到的都是精神虐待,或子女趁父母不明白,就说服对方把钱或房屋转给子女,到有事时,父母就一无所有。她处理的案件,也很少会提出起诉。
长者欲住廉租屋 社服机构可代申请
星岛日报/大多伦多地区有不少专门为长者而设的廉租屋,如果民众因为种种原因未能照顾家中长者,可以申请这些长者廉租屋,很名社区服务机构,均能提供有关的资料。如果申请的长者被虐待或安全受威胁,会获优先分配单位,但地点不一定理想。
耆晖会行政总监梅伟思表示,老人家申请长者屋的程序并不繁复,民众可以自行上网;但如果不清楚手续,很多社区机构可以提供协助。
梅伟思表示,办事处职员会安排时间,检查申请人所拥有的资产,以确定是否符合资格。遇到不识英文的长者,耆晖会可以代填表格,并且协助他们与公屋机构交涉。公屋机构主要根据申请人的收入厘定资格,也会考虑居住环境等其他因素。如果申请人被虐待或受到安全威胁,会获优先分配单位;但地点就不一定理想。
他说,申请人可以有三次选择机会,如果仍不满意,就要重新申请。长者入住廉租屋之后,除非与邻居交恶或非常不适合等相当充分的理由,否则很难申请调屋;而远离华裔社区并不是一个有力的理据。
车库不宜住人 被虐者可栖庇护所
星岛日报/国语诊所家庭医生郑珉认为,政府应该深入研究今次事件,是否涉及精神卫生问题,因为在正常情况下,一般都不会将人安置在车库居住。郑医生呼吁被虐人士或长者可以向庇护所求助,这些庇护所可供妇女容身,有床位及膳食提供,及有社工提供协助,庇护所职员更不会查核入住者的身分证明文件。
郑医生表示,加拿大的冬天气温寒冷,连动物亦不适宜居住,更何况是人,除非车库内有保温间隔及有卫生设备,如果真的住人起码要有摄氏20度。另一方面,车库的门罅疏,小动物及虫蚁可能会藏身车库内,与人同住极不卫生;另外,车库的空气流通欠佳,冬天时对心脏、心血管及肝肾有影响,因为气温太冷时人体会有反应,血液会流向重要器官,肾脏可能会因血液流通减少已坏死。
一句“老不死”已构成虐待
星岛日报/华人有孝顺父母的传统,民间也有“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说法,因此主流社会一般不认为华裔社区有虐老的问题。不过有研究发现,华裔社区也存在老人受虐的情况,大多伦多地区有多个华裔社区机构,为长者和他们的家人提供各项服务,让老人免于受虐,耆晖会更设有中文的长者热线。
耆晖会首席行政总监梁乐欣指出,加国主流社会有大约4至7%的老人被虐待。由于华人有孝顺父母的传统,民间也有“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讲法,因此连主流社会也不认为华裔社区有虐待老人的问题。因此,政府不重视老人受虐的情况,拨款很少,相关的研究也很缺乏;不过耆晖会早在2000年就察觉到这个问题,与多伦多大学社工系合作进行调查。
研究发现华裔社区存有长者受虐的情况,但在华裔社区是一个非常敏感和忌讳的问题。她说,老人受虐可分为:身体伤害、心理和精神伤害、财政伤害、以及忽略和抛弃四个类别。华裔家庭最常见的是精神和情绪上的伤害。例如,责骂长者“为什么不早一点死”,对过往是一家之主,思想也较保守的老人是很大的伤害。
长者应知道自己权益
她说,长者举报受虐的情况在华裔社区很罕见,原因是虐待他们的是子女或亲戚;而且不少要依靠子女供养,离开就无处栖身,也没有经济能力,到庇护所亦缺乏语言能力。除非生命安全受威胁。因此耆晖会致力防患于未然的预防策略,向长者讲解他们应有的权益。例如,子女担保父母移民,在法律上就必须要供养他们。社工也教导老人不要将所有的物业和储蓄,全部转入子女或亲友名下,自己要有银行户口和独立的经济能力。
该会也让子女明白到何谓虐待,以及所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例如长者有病,子女一直没有带他们看医生,是忽略的一种。移民家庭可能面对搵食艰难,或无法照顾等各种原因,而产生沮丧和挫折感,甚至觉得父母是一个包袱。她说,家庭毋须独力承受这些压力,社区服务机构可以提供各种不同程度的协助。例如,老人日托中心,义工上门帮手或驾车接送,以及护理员上门照顾。如果老人患病或无法自行处理日常生活,也可以安排到护老院居住。
耆晖会的保护长者华语热线416-502-2321提供粤语和国语服务。每日由早上9时至下午5时的办公时间,有专人负责接听电话。梁乐欣说,民众如果发现邻居的长者受虐,也可直接打911代为报警;或向灭罪热线416-222-TIPS(8477)举报。
华社虐待长者问题严重
星岛日报特约记者杨婉文/多伦多警方起诉涉嫌虐待母亲的华裔儿子及媳妇后,有从事辅导工作的人表示,个案罕见,但就认为虐待华裔长者问题严重。
华人家庭专业辅导中心总干事区慕启周一接受A1中文电台时事节目《A1出击》访问时表示,从事辅导工作约廿年来,从没见过类似把母亲搬到车房住的个案,但他认为,这不是罕见的个别个案,而是冰山一角的问题,因为不少华裔长者就算被子女虐待,都不肯报警,或告诉其他人,恐怕警方拘捕子女,或连累他们。
区慕启又指出,目前缺乏安老服务,令有需要到护老院的长者也没有名额,增加了类似周一那类涉嫌虐待长者个案的机会。他认为,虐待长者情况颇严重,过去一年虐待长者个案占他们处理的家庭暴力案约14%,合共有69人。全部都是65至72岁的女子,有些被丈夫或子女虐待,甚至被丈夫、子女两夫妇及孙儿一同虐待等。
他表示,类似周一没为母亲提供足够食物的个案也有,例如是没有让长者吃得好,或不买衣服给长者,有些长者由于子女没给衣服穿,在街上被警方察觉,送返家中也不会把真相告知警方,这类个案粗略估计占2至3%。但子女虐待父母的个案最普遍的情况是财政上的虐待,有些父母给子女钱买楼,子女结婚后就会想赶走父母,有些子女也会拿走父母的老人金。
他补充,有些子女要母亲照顾孙儿后,就不理母亲,把母亲搬到杂物房住,少量个案也会出现父母被子女打到要入医院。
他认为,有些子女可能由始至终都不懂得关心别人,以致父母年老时,觉得父母没有用,因而出现虐待长者的个案。他呼吁被子女虐待的长者,向提供援助的社区中心求助。
士嘉堡华裔夫妇涉嫌虐待68岁老人被捕
加国无忧谈海/2月28日,多伦多警方发布消息,居住在士嘉堡McCowan Road和Finch Avenue East附近的一对名为Kwong Yan和Qi Tan的夫妇涉嫌虐待家中老人,让68岁的患轻微老人痴呆症的老人住在没有保温棉措施的车库内,老人目前生命危殆。这对夫妇被警方逮捕并控以未提供生活日用品和刑事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罪。
68岁的老人独自住在车库
据多伦多42分局Mike Stone警长介绍,Kwong Yan,43岁,Qi Tan,28岁。受害人的儿子Kwong Yan2月23日发现老人昏迷致电报警,紧急救援人员到场时,老人神志不清,脚趾疑冻至长有冻疮,救护员接触老妇的皮肤时亦感到冰冷,相信她没有进食,立即将她送住医院,并在深切治疗室救治,期间被证实中风,一度要依靠医疗系统维生。老人于上周六搬离深切治疗室,目前仍有生命危险。
据悉老人于2010年秋季证实患上轻微老人痴呆症并需要服药,自去年11月被儿子和媳妇搬进了没有保温棉的车库至今。车库环境简单,胶合地板,没有保暖设备,暖气是利用一部抽气扇连接屋内洗衣房干衣气槽。车库内也没有照明设备,相信老人到了晚上所有活动都要摸黑进行。老人被发现当天刚巧是多伦多发出严寒警告,警方发现车库的温度,比房屋内温度相差接近20度。
警方表示,在去年10月底11月之前,老人住在两层楼房子的主层。房子有四间卧室,包括二楼有一间与卫生间相连的空房。屋内住有6人,Kwong Yan、Qi Tan夫妇和一名6岁的女儿,另外还有两名租客, 其中一名租客住在地下室。老人所住的车库有一张薄床垫,一桶供清洗用的水和一片面包,另有一箱多成人尿片和一个用于解手的便盆。警方表示到达现场时有强烈的尿骚味。尚未知老人何故被锁在屋内。老人目前已经从急救病房转入深切治疗部门,警方还没有办法与之交谈。
Mike Stone警长表示,这是从未见过的最恶劣的虐待老人案例。
据OMNI电视报道,记者尝试与屋里出来一名女人交谈,但女子称已经与律师联络过,律师让她不要回答记者的任何问题。
网友发帖称知情
在警方公布该案前,一位声称为知情者、网名为triton的网友在本地一个中文网站曝出该案,随即引起讨论。
这名网友声称有朋友租住在当事人家里,他在论坛发贴称:“朋友租住在他们家里,住楼上的主人房,所以对房东的情况还是了解的,而且经常互相照顾。总之房东给人的感觉是打工的公民,守法。男房东有一母亲,30岁开始守寡,去年6月份骨折,卧床开始,出现状况。他母亲一直精神状态不好,这次骨折后,就拒绝起床,而且是拉撒在床上。”
根据这名网友描述:当事人双方的母亲都居住在同一屋内,两亲家相处得不错,男方母亲有病后,儿子对母亲的照顾并不差,虽然居住在车库,但通了暖气。
这名曝料的网友声称:“前几天,病人出现状况,儿子马上就打911,911一来,看看病人的情况,马上就报了警。 警察来了封锁房子两天,我朋友只有借宿朋友家两天。如今房东夫妻拘留,30天不得保释。找了律师,花了2000块,警察起诉了,先关30天吧。 小两口没有工打,房贷要还,一个小孩在家,女房东母亲只有哭了。病人在医院。”
Kwong Yan和Qi Tan夫妇涉嫌虐待家中老人目前仍被拘留,将于今天提堂;两人育有一名6岁女儿,现由保护儿童会暂时照顾。
据悉安省规定,老人院虐待老人的,个人的虐待罪定的罚款额可达25,000元,或入狱1年,或既要罚款,也要服刑。
家有痴呆老人 可求助社区护理中心
据明报报道,老人痴呆症病患者病情分轻微、中度及严重三个阶段,病情严重者身体机能失调,故往往出现失禁的情况。正因如此,由家人照顾这类病人往往感到十分吃力。适当的做法是向家庭医生求助,由医生将个案转介至社区护理中心(Community Care Access Centre)跟进。林医生表示,社区护理中心在大多伦多数个地区,包括士嘉堡、北约克、市中心等都有办事处。他们会派护士及社工到病人住处,评估病人的情况,然后再派出专人上门照顾病人的起居。至于每周上门服务的次数则视乎病人的需要而定。
费用方面,大部分会由政府支付,家人只须负责每次十多元至二十元的费用。但林医生称,这类服务只适用于一些病情属轻度或中度的病人。至于一些病情严重者,则需要送交护老院照顾,但排期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