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31/加拿大律师怎样收费

以法律的名义告诉你—-记华裔女律师王海云

多伦多在线 叶枫/律师,应该始终站在社会生活的前沿,用他们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造福百姓,应该始终关注民生,与民众同呼吸、共命运,为他们解决问题和纠纷,让人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正因为如此,这个职业才崇高、才具有很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地位;十分受人尊重。

尤其在西方社会,律师职业令人景仰,属于中产阶级以上的阶层;对普通百姓来说,它具有神秘感和高不可及性。我决定亲历亲为,打破这种职业上和认知上的神秘感,让法律走进民众,让律师亲近人间烟火;或许他们本来就在人间徘徊周游,做着法律的工作。但这远远不够,于是,我选择了王海云律师,想把她介绍给大家。让我们一起来分享这个人,和她的法律作为。

长着一副模特身材的王海云,乍一看真象个模特,走在路上和人堆里,回头率是不言自明的;一个冬天的周日下午,我与《多伦多在线》总裁彭良健博士如约来到太古广场等待几位华裔女律师,我们想拍一组反映华裔职业女性在加国工作的照片,作为对“三八妇女节”的纪念。

本来约了好几个律师来拍照,结果阴错阳差地只来了王海云和另一位女律师两个人;那天或许是因为事先知道要来拍照,所以,她对服装刻意为之,穿了一件中国古式的上衣,显出了东方女性特有的神韵。加之高佻的身材,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有很强的标识性;第一眼见到她就觉得此人不俗,挺有气质的,只不过这种气质有点“神圣不可侵犯”。高雅中不失威严,华贵中存有本色,一开口说话真是中西荟翠,国语里裹着一串一串的英文,流利的英语比普通话还溜儿;且语速铿锵、掷地有声,干脆和干练写在她脸上,使人感觉:到底是律师啊,就是象那么回事;稍有压迫感的语流里读到的是严谨而富逻辑的思维,象铁一样坚硬。

我感觉到了我们之间的距离,有点不知道该问什么好,她是问一句说一句,决不多言,更无废话;我听说,律师很“牛”,讲话都是要收费的。所以才惜时如金,惜语如金,我有些尴尬,这样的采访对象我较少碰到;只得硬着头皮走下去。好在,为她们拍照的时候,我看到王海云一改刚才的严肃和矜持,显得拘谨和木纳;我急忙赶上去为她“说戏”,让她放松、自然。并与她聊天,想使之更加松弛,出效果和状态;结果一聊我们一下子有了相互了解和认识,距离感也随之破除。

言语交谈是有力量的,它使人与人熟识并信赖,只要你的话是真诚和善意的,再有点建设性就更好。我觉得,王海云一定是感觉到了我的话,才那么爽快地同意接受我的采访;带着这份自信,我走进了她位于市中心,181 University Ave,1812#的律师行。

那是一个晴朗的下午,春天的意趣虽然姗姗来迟,但给人的感受,春意昂然已势不可挡;我先到的,一会儿,风尘仆仆的王海云从外面赶来,为了表示对我这个记者的尊重,她请我先等一会儿,自己去化妆;约莫20分钟,她来到我面前,此时的王海云看着真不象个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的律师,更象一个出道已久的模特。

我们的对话是从法律开始的,那么严肃庄重的母题,我试图软性化、柔性化,以此来疏解这个话题的非家常感,增加可聊性。其实,一旦走近王海云才发觉,一个人呈现出来的东西与自身内在的东西或多或少还是有点距离的,她并不刻板、也不拒人于千里之外;反而十分健谈,甚至不乏情趣和生动。她首先是个人、是个女人,其次才是位律师,这个逻辑决定了我们看待她的视角和态度,也决定了王海云律师与生活及公众的关系。在这个朴素的认知框架下,我们才有的可谈、有的可讲。

可能是所从事的职业的关系,王海云凡事都爱“叫真儿”,话语逻辑也很紧凑,有点密不透风,打官司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不这样不行。当我问她的学位与学历出处时,她告诉我,有些人称她为法学博士是个误解,加拿大法学院的学位是第二个学位,同样还有一个称法叫LL.B.(Bachelor of Laws),但授予的时候还是以学士来授予的;可能是考虑到以后还可以有更多的可学,还可以读Master和Doctor,自己的学位严格意义上翻译过来应该是法学院学位或法学士学位。

但这又给人以错觉,以为只是本科毕业就是学士学位了,实际上,加拿大的法学位与英国和欧洲不一样,它是第二个学位;在这里,很多人都不光是有学士、硕士、乃至博士学位,再上的第二个法学学位,要求比较高。加拿大和美国都是属于Second Degree。在英国或者欧洲等地,它都是第一个学位,也就是说,高中毕业,就可以去上法学院。

在对自己的学位经历和品质正本清源了一番以后,王海云步入了采访的正题。多伦多大学法学院毕业后,王海云律师正式执业是从2004年夏末开始的;她认为这几年打的每一场官司都比较满意。因为每一个官司都付出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和心血,都极其投入,所以问心无愧。

她很坦然,也很舒朗;但我还是问她最令她刻骨铭心的官司。她说可能是自己打的一场刑事官司,它是一个“性侵犯“案,扯了不短的时间;自己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当她准备筛选陪审团的前两天,最后一次预备法庭上,公诉人撤诉,这令她和客户都十分激动和喜悦,也都流了泪。在办这个案子的过程中王海云已记不得见了多少次客户的面了,也不知道谈了多久,付出了多少心力和时间,更不知有多少夜不成寐的夜晚;这个案子对她而言挺惊心动魄的,没想到意外的惊喜最终发生得那么奇妙,可能是”功到自然成“吧。

对她来说,最比较难忘的还是刑事案子,它跟民事案子不太一样,打的不光是钱,还有客户的人身自由、名誉等,她对这些自己经手的案子及办案过程都能如数家珍,并记忆犹新。这两年她还介入过安省中医立法的“B50案”,法律触角也开始逐渐伸向很多不同领域;问及前一段热乎的“丁云红案”,她告诉我,这个案子自己并没有介入,只不过是《星岛日报》的记者来采访她,让她发表看法。她很客观地做了一个Comment;她以为,丁云红所做的诉状并不符合这边的法律要求和规范。所以他到处碰壁也是不奇怪的。

通过这个Case,她想告戒大家:第一,不可感情用事,知道自己的权利是可贵的,但不能乱用;有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也是可喜的。第二,在知道自己的权利时也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第三,在与人或政府发生纠纷时一定要去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如果一个律师不能提供给客户满意的意见时,客户可以去咨询多个律师的专业意见做参考。

加拿大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和服务模式,就摆在每个公民面前,就看你怎么运用,来保护自我及家人的合法权益。王海云作为职业律师,对我们不少同胞的做法很有感受,有些人买卖生意,为了省钱,就是不愿意请律师;写出来的合同留有后患,最后不得不花大笔的钱请律师上法庭去讨公道。开始做的时候就是不想花律师费,结果还是绕不过法律的圈子,反而得不偿失。

人们缺少防患于未然的意识,请一个律师的好处在于,首先他给你分析,给你做一些精到的研究和把握,使你防患于未然;很多客户都有认识上的误解,以为请个律师无非是跟你坐下来谈几句,聊聊情况,出出点子。对律师为什么要收许多钱存有疑虑;其实,律师与其他职业不太一样的地方是为你付出的不仅仅是时间,还有专业性的建议,让你少走或不走弯路;她颇有些书卷气地引用美国前总统林肯的名言来论证律师工作的作用及价值。律师职业唯一的存货是时间和建言,与餐饮业和服装业等是不大一样的;讲究建议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在法律领域里,是没有玩笑可开的,也不允许玩笑。

王海云认为,律师的价值是,你付一少部分钱,给你提供大量的合理合法建议和回报,为你做事提供方便和路途;让你有安全感,不至于偏离法制的轨道。在我问道她:“中国移民在加拿大生活和工作,到底是什么原因制约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与律师的交流和沟通甚至理解?是由于法制意识的淡薄呢还是由于其他一些文化因素和认知因素的阻碍,使人们远离律师?”时,她没有正面回答我这个问题,而是从中国与加拿大法律体系和司法建制上进行阐述。

中国和加拿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国家,其法律体系也如此,刚到加拿大学法律时,王海云也遇到很大的困惑与不解。不同的社会制度打造出来的法规和条款以及运作模式大相径庭,原先在中国所具有的法律知识和认知,在这里都不合时宜;一旦进入人家的法律轨道才知晓其中的奥妙和规律。

加拿大法律中大部分是新的案子要Follow旧的案子,最低法院要Follow最高法院;如果以前有类似的情景,以前的法官判过类似的案子,除非新的案子和旧的案子有明显的不同和区别,法官不能判相左的。如果法官判相左的,就证明他又设立了一个新的法律先例,在加拿大政府制订何种法律,若广大民众有不满的时候,完全可以用不同的方法去Challenge它;这是属于行政法的范畴。

你从一个法官写的判决就知道,为什么有的案子你觉得相近,那么为什么这一次A会赢,而下一次可能B就会赢;法官在支配这个法律时还是有一定余地的。慢慢习惯了你就会发现加拿大法律的基本情况和一些技术环节,作为律师就可以在办案中利用对你客户最有利的证据来对诉状更有利,支持和扶助客户。

我们在中国所受的教育是:法律就是法律,它是绝对的;而加拿大则不是这样。比如说在家庭法里,法官经常会说,肯定要付配偶赡养费,但是,多长以及付多少?这就有一定的灰色地带;虽然有些地方是绝对的,但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如此。同样,在刑法里也有一点,也可能一个人做错了事情,这是一个基本事实;但他的错误是否符合加拿大刑法里的犯罪元素和要求呢?那就不见得。又如醉酒驾驶,在加拿大也不一定是必死无疑 ,有很多技术环节要与判定你的法律相吻合才构成犯罪;所以,事实上做了什么事情跟法律上的犯罪事实实际上是两码事。而辩护律师就是在这一空间里施展法律技巧并有所作为的。

王海云在讲中加两国的法律对比情形时认为这很有意思,值得研究,她确实是一个不断积极思考、努力研究问题的律师,她的Office里摆了2、3个书架,上面放了很多法律书籍,有的年代十分久远,19世纪的法学著作都有;她见我问,便拿出几本现行的法典认真地给我演示、讲解,象一位耐心的教师面对学生那样;说她是一个学者型的律师恐怕也不为过。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在王律师身上是统一的,平衡的,有力度的。

在谈到华人社区一些事例的时候,她深有感触地说,不少大众出了事还有些靠媒体的意思;认为媒体能够超过法律。如一些留学生被骗的案子,他们先去找媒体进行报道和揭示,以引起社会反响;以为媒体可以帮其讨回公道。

其实,他们首先要做的应该是寻求职业律师的帮助。因为媒体与法律的功能是有区别的,法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然,在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媒体的呼吁也是必要的,至少它能起到较好的配合作用。在我们华人中间,有无法律意识是个基本问题,而有无法律服务的值得性更是个突出问题。很多人觉得找律师不值得,自己看些法律书籍,或者到网上寻觅一些资料就可以摆平事情;也有大部分人是为了省钱省事。殊不知,到头来你可能花得更多。法律不是开玩笑的,更不是闹着玩儿的。

王律师在工作中也经常会碰到有人打来电话咨询的事,但一听律师是要收费的便立刻挂断;她不无感慨地说:“我们律师唯一的存货就是时间和法律建议”。

她举了个例子,有个很小的Case:比如说一个人到商店里买了一个饼,回来发现这个饼过期了,问律师怎么办?王海云说:“你是想让我告诉你一些常识呢,还是想让我告诉你法律建议?常识就是告诉你,饼,要么就吃,要么就摔。或者干脆到商店去要Refund,而告诉你法律建议是要收费的。而你的案子是不值得请律师提供法律建议的。”有些事得看值不值得去找律师,假如说,小额法庭,2、3百块钱的东西,他让我给他写一封律师信,我一般会老老实实告诉他,这不值得。“我问她那什么情况下值得去找律师来解决呢?她说:“至少三千块以上的事情”。善意的王海云也不否认,在北美,光有法律意识是不够的,也得有经济头脑。“三千块以下你可以去找律师做建议,问问你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怎样善用小额法庭程序等”

王律师告诉我,其实,加拿大政府以及一些法律机构都有固定和健全的网站,法律资料十分充沛,每个公民都可以去上网寻找;只有在你有了比较基本的法律概念和知识的前提下,再去寻求职业律师的进一步帮助才会更有效。她告知人们,律师工会图书馆是对公众开放的,网址:ht//www。Library.lsuc.on.ca。在那里能查到《刑事法典》、《安大略省民事诉讼程序》等书,还有一个网站:www.attorneygeneral.jus.gov.on.ca ,她说:“大众对法律懂的越多越好,但不可一知半解。”而作为法律工作者的律师不可能所有法律都知道,但必须知道到哪里去查,及怎样引用以前的法律先例;为此,她要定期参加各类法律研讨会,并阅读最新法律个案,来及时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

王海云这些年来,积极地介入生活和民众,作为一个华人移民,她切身感受到普通民众对法律的需求及渴望;为此,她尽心尽力不断拓展业务领域。自己为很多家网络媒体和纸质媒体撰写有关法律方面的文章,并开设法律专栏;她写的文章简洁明快,一针见血,有的放矢,可读性强。比如:

和律师打交道时, 如何省钱?
How to save money when dealing with a lawyer?

首先,在第一次去见律师咨询之前,最好先把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电邮等写好,并把事情的前后经过和自己想要咨询的问题按顺序一二三四排列。见律师时, 既可省去律师咨询的时间,也可以将问题逐一问清律师。这样可以在简短的时间内最有效地利用 双方的时间。

其次, 跟律师打交道时, 不要每一次坚持和律师通话。有些并不紧急和非实质性问题, 律师的助理都可以帮客户打理。同时要善待律师助理, 因为每个律师的助理都要在客户的个案上付出很多心血和努力。

最后, 要善用律师的留言信箱。律师或助理不在时, 一定要留言, 并且留下致电原因, 姓名和电话, 语速不要太快。并告诉律师什么时间给你回电最合适,以节省双方互相联系的时间。如果条件允许,应多使用电子邮件,这样双方都有记录,并可以将意思表达得更清晰。

又如:加拿大律师怎样收费

客户和朋友经常问我”在加拿大律师怎样收费”, 我希望借此机会跟大家介绍一下.

在加拿大律师收费有这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一揽子”收费(BLOCK FEE). 这种情况常见的是日常房地产买卖,公证,以及比较轻微的刑事指控诉讼.

第二种是成功后收费(CONTINGENCY FEE).这种最常见的是人身伤害案.(PERSONAL INJURY) . 这样的个案经律师经评估后,认为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才会接受. 律师在案子成功以后,按所得比例来收费.

第三种,也是最常见的情况,是按小时来收费(HOURLY FEE). 在加拿大,不同的律师,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同时 律师费要加6%GST付给政府,杂费,包括复印,传真,法庭费等另计.

再如:你是否将要做担保人?

如果你在这里签保释文件, 请阅读以下主要事项:

1. 确保被检控人(被告) 在法庭要求其出庭的日子按时出庭
2. 确保被检控人遵守法庭要求的所有保释条件. 在保释文件中有列出这些条件;
3.确保被检控人不会有新的刑事行为
4.当你发现被检控人没有履行或者将要触犯保释条件时你应报警.以下是保释条件范例:
-宵禁或者软禁(有时带有额外条款)
-界限条件
-要在某一特定住址居住
-向报到处或警局报到
-与投诉人没任何的联系或者交流
-参加学校或去寻找及维护雇佣ETC
这些条件只能有法官或者太平绅士修改.(例如:没有人能够发出许可改变或漠视保释条件,包括担保人或者受害人都不例外). 如果你不想再当担保人, 可在法庭上知会太平绅士及被检控人.
5.监察被检控人的行为直到案件结束

请注意如果你没有履行到你的责任,你的全部或者部分保释金将会被扣掉.

成为担保人的要求:
1. 向保释局出示你的财产证明证实你有能力提供保释金. 这包括出示你的银行存折,银行证明,.存款债券,GIC’S, RRSP, 契约,房屋贷款文件或者其它文件
2.没有受过到指控(例如: 你不能是受害人或者被指控人之一)
3.没有刑事案底
4.至少年满二十一岁
5.是加拿大公民或者登陆移民(永久居民)
6.有工作(部分人, 特别是青少年父母,要被证明是否他们正受社会援助)
7.不是被检控人的雇员

请注意这些要求不是绝对的, 保释局会根据情况实施额外条款

什么是保释聆讯?
当一个人被警方拘捕, 他(被检控人)要不在警察局被当场释放,要不在刑事法庭进行保释聆讯.
保释聆讯有点象一个简短的审讯.
保释官是唯一可以决定被检控人是否可以假释出狱还是仍要留在监狱直到其刑事指控已获得处理为止.
保释官将会根据以下三点来决定是否允许被检控人假释
1)如果被指控人获得假释, 他事会回到法庭面对指控程序还是会逃走
2)如果被指控人获得假释, 他是否会带来危险.例如: 他会否带来更多的麻烦,威胁受害人或者不遵照法庭的假释条款
3) 该案件对被指控人来说是否重案以及公众是否会想: 如果被检控人假释,公众将会对法庭的决定感到愤怒?

担保人的工作是什么?
担保人可以是被指控人的朋友或者家属. 他/她是准备为被指控人签署假释文件以将被指控人假释出狱.需要提供假释金的原因是确保你重视你的担保行为.更多时候, 你毋须把存放这笔押金, 但你可能要向法庭出示你的银行存折,房子契约,RRSP,存款国债等,显示这笔押金的存在.
你将会监管被指控人以及确保他履行保释条件.
如果被指控人不遵从保释条件,你的任务是致电或亲临警局或保释局撤销保释.
法庭希望你对被检控人严格看管: 如果他行为不当, 他要重返监狱.
如果你知道他违反保释条件而你又没有致电警察或保释局, 你会被罚走你签署的保释金. 这些责任是非常严重的.

保释聆讯是怎样的(以下的“你”指保人)?
律师将会询问你的背景(年龄, 地址,受雇情况等) 并且会询问关于成为被告的担保人的问题. 在该询问面谈结束后, 你在保释庭上就座.
保释庭从早上十点开始,当保释聆讯可以在早上十点到下午四点半之间的任何时候进行.检控官将会决定保释聆讯何时开始, 同时也会安排其它的保释聆讯. 当保释聆讯开始时,被检控人被带进囚犯席.当他在囚犯席内, 你不允许和他交谈.

检控官将会站起来读出 有关的检控. 检控是一张状纸指控被检控人涉嫌的行为. 你应仔细聆听. 在检控官读完之后, 律师将会向被检控人提问其个人背景. 检控官也会在此时发问. 在完毕之后, 担保人(你) 将可能要作证: 律师和检控官将向你提问.法庭是想确保担保人将会监管被检控人.在此完毕后, 律师和检控官将做出陈述. 保释官将会决定被检控人是假释还是留监. 如果获准保释, 保释官将会决定你是否可充当担保人.

如果被检控人留监(保释被否决)
如果被检控人被否决保释, 如果他想获释, 他将需要请律师进行保释复核. 保释复核比保释聆讯要复杂得多因为要准备大量法律文件. 同时,保释聆讯在多伦多市中心的高等法院进行, 聆讯的排期要进行几天或数星期.

针对不少大家普遍关注的法律情况和问题,她也做了回答和咨询,如:

警察介入夫妻争执的几个误区

1. 有人认为: 警察会到家里来,对夫妻争执进行调解
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观点.警察并没有这样的义务.这里的警察也不会象中国国内的居委会,或者好心的邻居那样对争吵不休的夫妇进行调解.
通常女方打电话,丈夫都会被指控.有的时候双方都会同时遭到指控,男方会被带走,并有可能在监狱呆一段时间直到保释聆讯为止.
保释聆讯后,即使保释出来,也会有很多保释条件,包括不能回家,不能见女方等等.

2. 有人认为: 致电警察,一方受到指控以后,另一方可随时改变想法,可以将指控撤销
在加拿大,一旦一方被指控,警察没权撤销指控.

3. “公诉人会代表我说话,所以如果我愿意撤销指控,公诉人会同意”
这也是一个误解.公诉人是代表国家.打电话者(所谓受害人)只是证人,出庭作证是法庭程序的一部分. 公诉人在怀疑有家庭暴力的情况下,通常会拒绝受害人撤销指控的要求.

4. “如果我的配偶提前认罪,会得到减轻的惩罚,并且不会有刑事记录”
通常一方认罪以后可以回家,但是一般会有一定的Probation Period,而且会有刑事记录.
通常提前认罪,并且参加Early Intervention Program将会得到一个 Conditional Discharge.所谓Conditional Discharge是”有条件撤诉”,撤销这个指控.这样的Conditional Discharge,会给这个提前认罪者留下三年的刑事记录. 这三年的刑事记录会对就业,旅行和生活的其它方面有影响.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一方希望在争吵中获胜,或希望还以对方颜色,或希望在以后离婚,分财产时得到有利条件而报警,这将是一个非常不明智的选择.但如果任何一方有暴力倾向,对一方拳脚相加或威胁人身安全,报警是一个有效途径.

还有:受到刑事指控,你被警察追捕该怎么办?
What you should do if you are arrested by police?

首先,警察来逮捕不要做任何抵抗。不要对警察做任何关于你被指控的声明或解释,因为任何声明只会在事后用来对于你不利的证据。如果你想把事情的经过澄清,应该有时间和机会时,在纸上写下事情的经过并且在最上方写”给我的律师”, 这样你在纸上写的内容会受到律师和客户保密关系的保护。

同时在被警方释放以后,应该遵守被释放的条件并及时联系律师按时出庭。如果不遵守被释放的条件,又被警方发现,那么你将会因为违反这些条件而被控以新的罪名。

受到刑事指控,出庭时应注意事项:

首先出庭人的着装以整洁大方为好,应避免过分花哨,浓艳色彩的服装。出庭人也应尽量避免喷抹有刺鼻气味的香水或古龙水。男士可以着西装,也可以着式样简洁大方的便装。是否系领带可随个人喜好。女士可以穿裙装或裤装,化淡妆,但不要浓妆艳抹。

刑事庭在正式庭审之前, 每次定庭审日期出庭时, (SET DATE COURT) 坐在庭上的都是太平绅士。那么怎样区分太平绅士和法官的区别呢?

太平绅士叫JUSTICE OF PEACE.。太平绅士佩戴绿色的授带,法官佩戴红色的授带。对太平绅士的称呼是YOUR WORSHIP,对法官的称呼是YOUR HONOUR。

出刑事庭的人有权利提前向法庭要求当天有母语翻译。 在进入法庭的时候要向太平绅士或者法官鞠躬。在出法庭的时候也要向太平绅士和法官鞠躬。

在出庭时,请不要嚼口香糖或者大声喧哗。 如果当天法庭人过多警察要求部分人先出庭等候,可先在庭外守候,到时传呼器会叫出庭人的名字。如果需要有事情和家人朋友商量,请出庭前向太平绅士或者法官鞠躬,然后走出法庭。

王海云律师确实是有话想说的人,尤其对于广大的华人,不管新移民还是老移民;她想告诉大家,在国外的法制社会生活一定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和掌握所在国的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作为加拿大的法律工作者,她愿意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为大众服务;而且给你实实在在的法律建议和咨询。俗话说:“知法才能守法”,在此,她希望大家把生活放在法律这杆称里经常称一称,量一量;对你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有益无害。

我们也不会忘记:在多伦多行色匆匆、奔波闯荡的人流里,就有一位我们中国大陆来的女律师,她的名字叫—王海云。

王海云律师行 BARRISTER & SOLICITOR
地址: 181 University Ave, Suite 1812, Toronto, Ontario M5H 3M7 (于多伦多市中心University Ave.,邻近安省各大法院 和St. Andrew地铁站.)

电话: (416)815-8988, (416)594-0868

业务范围:
民事诉讼: 商业纠纷/产业纠纷/意外伤亡/保险问题/欠款赔偿/非法解雇等
刑事诉讼: 人身伤害/威胁恐吓/大麻个案/私藏武器/偷窃个案/家庭暴力等
英语,国语,粤语服务,欢迎致电约见, (416)815-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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