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5/业者上诉人权委员会 的士牌制度涉种族歧视

星岛日报/在多伦多市区繁忙的街道上,的士排列成行,看来有整齐划一之感。但在的士司机眼中,每辆的士都不平等。

亚戴(Asafo Addai)自1998年开始以驾的士为生。过去两年,他极力反对多市的士发牌制度。他指这制度令的士牌有高低级之分,歧视加入这行业的少数族裔及新移民。他会在周一向人权委员会抗议多市的政策。

亚戴说:“我已指控多市的士发牌政策有种族歧视成分,以种族分类并不公平。”

原来多市的的士牌有两种。一种是标准牌(Standard plates),另一种是被公认为较低级的大使牌(Ambassador)。获标准牌的司机有权将的士出租出售,因此可以增加收入。此外,司机年老退休时,也可以将的士出售。

多市目前只发出大使牌。持大使牌的司机只可以自己驾驶的士,因此只有在车主驾驶自己的车时才可以有收入,故此有些司机为了糊口,每天开工长达12小时。这些司机也不可以将车牌出售,因此即使退休或者身故也不能有收入。

30年牌价上涨3倍半

在80年代,标准牌的售价在7万元左右,现在已升值逾25万元。亚戴相信,市府向新入行的的士司机(他们大多是新移民)只发出大使牌,令他们生活困顿。他说:“是这个制度文化令一群人无法向上爬;这制度文化认为,这类人不应该向上爬。”

亚戴补充说,去年有22人在失意之下将大使牌交还市府,可见制度行不通。他说:“我担心的是:如果我今日得了病,生活将大成问题。”

这个发牌制度一直为人争论不休。在80年代,有意见认为标准牌被富人购买作为投资,他们不去驾驶的士,只是将之出租,赚取盈利。

市府在1998年成立专责小组改革的士行业。领导改革的是多市议员黄旻南(Denzil Minnan-Wong)。 小组建议推出大使牌。黄旻南相信“驾者有其车可改善对市民的服务”。他说“大使牌可以改善司机的生活,若不这样,他们便要继续驾车,付出昂贵租金。”

亚戴则要求所有大使牌都具备标准牌的特点。

黄旻南表示,如果返回旧路,同样地标准牌的拥有人会剥削租车的人。亚戴则有不同的想法。他说:“市府应该回复旧制,并指出需要这样那样修改法例,或者再微调一下。他们坚持自己的立场,不听我们的意见,只证明我的论据,就是这个制度造成的障碍,他们要维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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