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8/透过国际合作重估个案 加国3年追回20亿逃税

暂未拟派员赴海外调查回流人士

明报/对于美国税局将于明年派出800名查税人员到香港调查逃税问题,加拿大税务局向本报透露,加国并无派员到海外查逃税问题,但会主动出击透过一些国际合作查税计划调查。在过去3年,加拿大税务局共重估了3854宗可能逃税个案,追回税款接近20亿元。

25万加籍港人回流

上月13日美国《彭博通讯社》(Bloomberg)指出,美国将于明年派遣多达800名查税人员,远到香港查税。而保守估计香港有多达25万名自加国回流人士,他们是同时持有加拿大护照的加拿大公民,在美国查税行动后,有加国回流中港台人士,关心加拿大税务局会否有相应行动?

加拿大税务局发言人沃克曼(Caitlin Workman)说,到目前为止,加拿大税务局未有计划派遣人员到其他国家或地区查税,包括香港在内。税务局亦未有长年派驻海外,在外地查税的人员。

税务局主动追查海外逃税

不过,沃克曼强调,税务局的工作是为了维持加拿大税制公平,保障那些诚实缴税的纳税人,对于海外逃税行为的调查,税务局仍然会采取主动出击(aggressively detect)策略,关注如何追回隐藏在海外未申报的税款。

加拿大税务局其中一项策略,是透过如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国际避税资讯交换中心(Joint International Tax Shelter Inofrmation Centre)、7国税务天堂论坛(Seven Country Tax Haven Forum),及与加拿大签有税务协定的国家,进行海外查税行动。

沃克曼说,自2005年春季至2008年3月底的约3年时间内,税务局透过国际稽查及追缴计划(international audit and compliance programs),重估了3854宗税务个案,涉及税款对国库的影响达到19.29亿元,即接近20亿元,平均每年近7亿元。但她称税务局没有分类说明追到的逃税是来自何地。

当被问及加拿大会否与中国或是香港合作,加强掌握回流移民的逃税情况时,沃克曼说,一直以来,加拿大均努力与不同国家合作,签署税务协定、修改现在的协定内容,或是在行政工作上作出安排,使查缉工作能够更为顺利进行。

沃克曼重申,逃税的后果可以非常严重,一旦被税务局追查后,不只是被追缴税款,还可能会被罚款,情况严重者甚至要坐牢,后果非常严重。

自愿补回申报 可免罚款及检控

但若在税局展开调查前,没有报税者透过自愿申报计划(Voluntary Discloures Program),如诚说明没有申报的税务情况,则只需要交还税款及利息,不会被罚款或面对检控。

将签免双重课税协定 加港增强合作查税

《彭博通讯社》(Bloomberg)上月13日报道,美国税局明年将增聘800人到香港查税,原因是美国税局,成功捣破瑞银集团(UBS)协助数以千计美国企业或公民隐瞒海外收入,所揭发这些逃税个案隐藏未报税的资金,大量存放在香港、新加坡,甚至中国内地。

美聘800人赴港追税

今年4月初,G20在伦敦举行金融峰会时,香港曾被一些与会国家批评为避税天堂,在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斡旋下,香港避过被列入黑名单,当时香港承诺尽快修订过时的税务法例,与国际间广泛签妥税务合作双边协议。

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图)今年稍早赴温哥华访问时曾透露,香港希望能够今年底前修法,且与加拿大签署避免双重课税协定,这项协定将牵涉香港及加拿大之间,更深一层查税的合作。

《彭博通讯社》指出,美国税局明年扩大香港和北京的办事处编制,向涉嫌逃税者及其顾问,包括银行家、会计师和律师等大力追讨税款。该通讯社取得的消息,美国税局以刑事检控威胁,成功迫使瑞银集团赔偿7.8亿美元,瑞银并供出4700名客户的帐务资料,让美国税局进一步掌握逃税者的资金流向。美国税局也因此发现,其中有许多使用香港公司,利用香港公司作为亚洲区内金融中心的便利,继续投资美国证券。

倘拥加国房屋或生意 非税务居民仍须报税

对于想回流,并有计划转为“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的人士,沃克曼提醒,“非税务居民”在理论上并不属于课税对象,不过,如果非税务居民,在加拿大仍有房屋、且有生意在运作、在加拿大有收入,则该名“非税务居民”将等同为居民(deemed resident),不管他们是否住在加拿大,根据法例,他们是属于需要申报缴税的一群。

对于刚成为非税务居民,对缴税规定仍有疑问的人士,税务局编有一本非税务居民特别指南,可上网至http://www.cra-arc.gc.ca/E/pub/tg/t4056/t4056-e.html。

另外,对于如何申报海外所得,可上网至http://www.cra-arc.gc.ca/nwsrm/lrts/2008/080228-en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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