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4/唐炜臻首次出庭,控方提交证据

(星星生活记者捷克佳摄影报道)华裔金融界名人唐炜臻涉嫌证券欺诈案首次庭审24日如期在多伦多旧市政厅举行。在法庭上,控方律师将相关涉案的证据提交给辨方律师。

由于此案备受关注,吸引众多媒体记者前往,令原本座位有限的法庭内座无虚席。在审理其他案件期间,唐炜臻也不得不在法庭门廊外等候。在与记者的短暂交谈中,唐炜臻表示,他目前的生活一切正常,他将会尽全力为自己的清白辩护。

有关唐炜臻涉嫌证券欺诈案的庭审过程十分短暂,代表安省证监会(OSC)的控方律师Mathew Boswell在法庭上向辨方律师Loftus Cuddy提交一个电脑硬盘和三张DVD的相关证据,其中包括44个副本(Transcript),逾8000个客户交易记录的资料。法庭确定唐炜臻下次出庭的时间是8月12日上午9:30,地点仍是多伦多旧市政厅。

img_9881_w.jpg
唐炜臻和律师Loftus Cuddy在法庭外被媒体包围。

img_9887_w.jpg
唐炜臻(右)和律师快步离开法庭。

img_9895_w.jpg
控方律师Mathew Boswell回答记者提问。

辨方律师Cuddy称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对有关唐炜臻的指控不愿置评,并匆匆离去。控方律师Boswell在法庭外回答记者提问时拒绝透露三张DVD的内容,仅表示是相关的视频。

本月10日,在安省证监会发布的通告中,唐炜臻、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公司(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唐炜臻与合伙人公司(Weizhen Tang and Associates Inc.),因违反安省证券法,被控包括涉嫌证券欺诈在内的12项罪,此案已被提交至安省法庭。安省证监会官员指,包括安省居民在内的逾百名投资者在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公司的投资至少有4千万元。据悉,每一项控罪,如果罪成,唐将面临不超过500万元的罚款,或者不超过5年的入狱,或者两者并罚。

今年3月17日,唐炜臻金融集团证券交易资格被安省证监会暂停;4月1日,该禁令期限被延长至今年9月10日。根据安省证监会披露的资料,唐炜臻居住在安省,其本人以及上述各公司在加拿大、美国和中国内地筹集资金。唐炜臻及其所属公司的自我宣传材料称,公司业务主要是投资美国股票市场,公司管理基金规模“将突破上亿美元”。唐炜臻做推广时最着名的宣传口号是“每周回报百分之一”,本人着有《我的巴菲特之路》一书,有“华人巴菲特”之称。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