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0/工时长收入低遭剥削 家佣外劳吐苦水

明报/多市住家佣人和其他临时外劳及其支持者,昨举行新闻会,提出5项要求来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并让他们也受到立法的保护。

新加拿大人中心(Gateway Centre for New Canadians)的行政总监田格森(Julius Tiangson)表示,以菲律宾人为主的本地住家佣人,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都非常差。

这不是个别的现象,而是整个“住家佣工”计划的问题。

为到加拿大做家佣和临时外劳,需要支付5000元费用。但到□之后,工作时间长,收入低微,有的还被迫交出护照等重要文件。他们现在之所以挺身而出,是希望联邦和省政府听见他们的声音,解决临时外国劳工计划中的系统性问题。

应邀出席会议的安省好工作协会共同主席吴温温表示,家佣和其他临时外劳面临包括遣返在内的巨大压力,因此对自己的工作环境保持沉默。劳工组织要为他们出头。

家佣行动中心(Caregivers Action Centre)提出5项要求:

.帮助家佣和临时外劳找工的机构和雇主,不应向他们征收任何非法费用。有的人为来加工作付出1万元。由于这方面缺乏法规,使得欺诈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机构收了钱,其实根本没有工作可提供。

.享受医疗保险、雇佣保险、养老金、工人赔偿、救济,以及无偿教育等加拿大人的基本权利。外劳也支付入息税和消费税,因此他们应该享受上述权利。

.加强执法,使得雇主在亏欠工人薪金时不能将他们遣返。有时不良雇主欠外劳1到2万元工薪,于是动脑筋违法将他们遣返。

.停止将外劳递解出境。工人生病和受伤,或者敢于伸张自己的权利,就可能被遣返出境。

.临时外劳抵□后就应有居住权,而不应规定他们居住在雇主家中,因为这样做不但违反了他们的基本人权,而且为不良雇主盘剥他们提供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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