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8/拨911万次扰警方 女子判禁拥手机

(满地可27日加新社电)满地可市一名女子仇恨警方,在1年间拨打911电话1万次,与警方作对。她获判7个月有条件刑期,不得拥有手机,头3个月在家软禁,避过下狱的命运。

23岁被告德昂(Marie-Eve Dean)身怀六甲,法官布瓦韦尔(Judge Serge Boisvert)说,要是她再犯,下次上庭,就要判监。

法官判处德昂7个月有条件刑期,在头3个月,她要在家里软禁,但能外出看医生及接受相关治疗。

在7个月的有条件刑期期间,她不得拥有手机。此后,她还要守行为18个月。

德昂憎恨警察,她与另一人在2006到2007年期间拨打911电话1万次,试图骚扰警方。

同案犯是她姊妹的前夫,他已判刑,要在社区服务9个月。

Leave a Comment